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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性心身各論《4》
2010/04/04 23:12:32瀏覽771|回應0|推薦2

王鳳儀性命哲學淺述以志著

一、

  性,從天性、稟性、習性三方面來研究。

1、天性

  三界中性是人的真主宰,是儒家所講『天命之謂性』的性,是佛家『人人都有佛性』的性,是老子講『道法自然』的自然之性。總之,是一切智慧力量的源泉,說到究竟,人的天性是與宇宙大生命統一的,也就是小我與大我的統一,故曰天賦以性,又稱元性,佛家叫真如自性。

  天性是純陽無陰的,具備人類的一切善良之性,它是人我一體大持平等、光明澄澈的,是人類生命能量的總根源。但是具體在每個人身上為什麼千差萬別,而有智愚、急緩、善惡之分呢?其原因乃是受氣稟所拘,物欲所蔽,致使純陽的圓明天性不得複明,而失其妙用,正如雲之遮日,陰盛陽衰了。學道修道就是為了清除三界中的污垢,而成為完人。所以要把一個人分性心身三界來研究,來修煉。

    2、氣稟性

  氣稟性簡稱為稟性(有別于傳統的解釋)。稟性的外在表現也成脾氣,簡稱『動性』,在發作的時候往往失去常態,如暴跳如雷,面紅耳赤,爭執不下,甚而大打出手。又如憤恨,生氣發火、埋怨、嫉妒、虛偽、報復、傲慢、煩悶等等,不僅使自己的內心失去平衡,造成苦惱或病痛,更常常傷害他人,致使家庭不和,夫妻反目,不幸的事時有發生,在社會上則可造成毆鬥鬧事,不得安定,發展下去,則可釀成人類自相殘殺。總之,氣稟性給人類帶來的災禍太大了。

  人們使用氣稟性,不論對待近人遠人,都不會產生好的後果。試想用脾氣對待夫妻、子女、兄弟或朋友,其後果怎樣呢?只能事與願違,不會達到理想的願望。例如,對子女溺愛是不對的,但動輒打罵,拿孩子出氣,這樣能教育好孩子嗎?俗語說:『提著棒子叫狗』不是越叫越遠嗎?有句名言說得好:『憤怒以愚蠢開始,以後悔告終』。因為一個人在大發脾氣的時候,多半失去理智,由於一時不能自控,竟而幹出來不可挽回的蠢事,所以孔子說:『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非惑歟!』

  從五行性理(木火土金水五種性質)的角度來講,凡屬氣稟性,都是五行性的陰暗面,它對人的健康、幸福,以至家庭、社會都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並且生氣上火更是患許多疾病的重要原因,它可以給各種病患大開方便之門。有的人由於一刹那的暴怒,而造成幾個月甚至幾年不能治癒的疾病。故鳳儀先生提出『化性』(化除氣稟性)之說,正是對治稟性的。

  稟性是怎樣引發的呢?一般說來,不外三方面的原因:

  (1)    由於人與人的關係引發稟性

   人與人之間不協調而發動氣稟性,最易使人精神痛苦,且傷害他人的感情。例如夫妻之間,我讓他(她)做的事情,結果做的不合我心,或者與我的要求相反,我便大發脾氣,甚或拳腳相加。又如孩子不聽話,或學習成績不理想,便大發雷霆。實際這不叫教育,而是發洩怒氣,怎會產生好的效果呢?又如上級對下級,大動肝火時,往往不考慮效果,用挖苦的語言嚴加斥責,結果增強了下級的抵觸情緒,即或勉強聽從了,也是口服心不服,正所謂『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終是事與願違,適得其反。

   (2)    由於人與事的關係而發動稟性

  人在事不遂心時,往往坎坷逆境接踵而來。這時,不免怨天尤人,情緒消沉,不論在家在外,總是心煩氣躁,屢發脾氣,甚而損害健康,鬧得全家失歡,幸福何來——事實上,這樣不僅逆境無轉變,且愈益加劇心靈上的陣痛。惡性循環,愈陷愈深。如此看來,發脾氣,動肝火,既突破不了難關,也扭轉不了局面,只不過是一種無能的表現而已。

(3)     由於人與物的關係而發動稟性

  人生是時刻離不開物質的,離開物質便無法生存,人在物質不能滿足要求或不能得心應手時,也會動稟性。比如車夫暴打牲畜,竟有時起得渾身發抖,怒不可遏,這哪是為了使之聽使喚而鞭打牲畜呢?恰恰是氣稟性的大暴露,怒恨之氣的大發洩而已。尤其那些由於對財物的爭貪計較,鬥爭不止,甚而釀成同室操戈的悲劇,也時有發生。待慘痛的惡果出現了,始知後悔,但為時晚矣!由此看來,氣稟性給人們帶來的痛苦,觸目驚心,不一而足。

  綜上所述,氣稟性給個人、家庭、社會以至人類所造成的痛苦與災禍,其嚴重性是無法估量的。因此,佛家把『嗔』字列為『貪、嗔、癡』三毒之一,並提出了『怒火能燒功德林』的教導。那麼,稟性發作的心理根源是什麼呢?可從兩個方面來研究:

  其一,看他人的不對。我們不妨先從自身來反思一下,在日常生活中,都可能發過脾氣,生過氣,然而,在生氣之前心理是怎樣想的呢?就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來說,絕大多數是由於看對方的不對而引起的,尤其是親人近人之間,認為他(她)沒按我的意願去做,或說話不順耳,總是想我對他錯,輕則不滿意,重則發脾氣,對方如表現出不服氣,頂撞我時,我便火冒三丈,穢言相加。開始時,往往是由一點小事引起,但在爭執不下時,便逐步升級,用挖苦的話語揭人短處,去刺痛對方的心,企圖用惡毒的語言壓倒對方。這時,衝突的性質已經變了,不再是為開始的那一點小事,而是糾纏在彼此感情的傷害上,誰也不肯少說一句,結果鬧得不可開交,甚至打得頭破血流。這還僅僅是發生在家庭中,如果發生在社會人群中,便很可能便成一場慘不忍睹的悲劇了。歸根結底,這場爭端,實起因於『看他人的不對』。(實際上,不一定是他人的不對)

  如果換作另一種精神境界,以天性為主,來處理這個問題時,便很可能出現另外一種與上述完全不同的情景。在爭端一開始時,如有一方用上了『怨我呀』(誠心實意的)三個字,也許就此霧消雲散,雨霽天晴了。

  自責精神是解決人我矛盾的一種最有效的法寶,可惜很少有人運用它,這就是動稟性發脾氣的關鍵所在。因而形成了一個人的喜怒哀樂都操縱在他人手?,由於他人不對你就生氣,致使自己的苦樂無法平衡。換言之,也就是自己的心理情緒,任由他人播弄,多麼可憐!

  其二,發動稟性的另一個心理根源是一個『仗』字。是仗勢的『仗』。做父親為什麼敢於打孩子呢?因為他是我生我養的,有權管他;為什麼丈夫敢打妻子呢?因為她是我花錢娶來的,我胳膊粗力氣大;上級為什麼敢隨便斥責下級呢?因為他是我的部下,我有權管他;老闆為什麼敢壓制工人呢?因為我有錢有權,可以解雇他,如此等等。歸根結底,上對下可以隨意動稟性,發脾氣,只是一個『仗』字在支使著。所以稟性與『仗』的關係,正如火與風的關係,火借風勢,風助火威,看他人不對,是動稟性的導火線,那麼仗勢的心理,就是助燃器。所以鳳儀先生說『好看他人不對(生氣)正是個人不對』。這話怎麼講呢?他本來不對,還不許我尋思嗎?我們可以就此做深一步研究,在尋思他人不對時,心頭之氣能平息嗎?不是惱就是怨,嚴重時必要動怒,這樣既污染了個人的心性,又無助他人的改過,而內心卻痛苦不堪,甚至將自己氣出病來,這不正是自己的不對嗎!當然,在你能容忍和理解對方的前提下,在適當的時機給予善意的批評和教育是必要的。

  上述情況是日常工作中『動性』的主要根源(當然也不排除還有其他因素),那麼每個人不同氣稟性形成的原因是什麼呢?可從遺傳因素、環境薰陶和宿世業因三個方面來探討。

(1)     遺傳因素

  通常的理解是父母生理上的某些特徵可從子女身上體現出來。然而,子女的性格與氣稟性,在很大程度來自於遺傳因素的道理,就少有人重視了。這方面的實例很多。僅舉兩例,可見一斑。

  例一:張某,女,她的大女兒,氣質特殊,個性愚魯,好生悶氣,哭起來沒完。三、四歲時和同齡小朋友一起玩,她常常無緣無故,偷偷地狠勁掐人一把,掐得別的小孩哇哇大哭,而她卻悄悄地跑掉了。父母常常因此向人家賠禮道歉。對孩子雖嚴加管教,但毫無效果。好象在孩子的心靈中,有長期的積憤沒有發洩出去似的。上學以後,性情仍是那樣愚頑,有時冬季雪天,她心不順,便站在雪地?哭,母親把她拽進屋?,然後她仍回到原處去哭,直到哭夠為止。二十歲以後竟成為精神病患者了,嚴重時,欲持刀行兇,時輕時重,長期不愈。

  這孩子為什麼有這樣性格和稟性,並釀成如此嚴重後果?只要看看她父母前期生活中的『表演』就清楚了。她父親原來由農村進入城市,薰染上一些浮薄之習,乃逐漸看不中自己的妻子了,夫妻反目,常鬧糾紛,竟發展到對妻子拳腳相加,嚴重時,打得妻子昏厥倒地,不省人事。以後又鬧離婚,離婚後又重婚,如此反復折騰,人為的災難,籠罩著整個破碎的家庭,妻子精神上的痛苦,不言而喻了。殊不知,這些精神上的折磨,正是女孩先天生成的整個階段,竟為女兒注入了頑劣惡濁的氣質,竟而毀了她的一生。但他們夫妻重歸於好之後,所生的幾個子女,心身均正常。(只是兒子很任性)

  例二:孫某,男,他的次子,自幼聰明沉穩,心細多疑,讀小學時考試名列前茅。進入初中後,話語逐漸減少,喜離群索居,後來竟發展為抑鬱寡歡,悶悶不樂的性格了。進入工廠工作後,過分小心謹慎,有時總考慮別人對他有意見,喜歡獨處。有時為了一點小事,不知要考慮幾天幾夜。由於狐疑的心理作祟,常常無中生有,煩惱重重,滿腹怨氣。例如,他的飯盒出鍋後,有時別人順便給他帶回來,他竟一口不動,準備帶回家去,求人化驗一下,惟恐別人給下毒藥。但他從來不承認自己有病,不願到醫院就醫。他所認定的事都能找出『原因』和『理由』。精神一旦受到刺激,症狀便明顯加重。他的這種氣質與稟性和先天因素有什麼內在聯繫呢?

  據他父親回憶,次子先天在母腹形成階段,適值一九五一年開始的反貪污運動。他父親當時在某銀行任會計,和他一起工作的股長、主管會計等都被隔離審查。因此他雖然知道自己無任何經濟問題,但也惶恐不安,成天低頭不語,精神上十分緊張,致使妻子也隨之日夜不寧,憂慮重重,一旦丈夫下班晚歸,她便驚恐萬狀,痛苦不堪,妊娠期曾因此患病多日。翌年,次子出世。其後來讀書、工作時的氣質與稟性,不正是他出生前父母精神狀態的反映嗎。然而孫家另外四個孩子的性格都很正常。從上述二例來看,一個人的性格與稟性的形成,其根源來自先天的遺傳因素,是顯而易見的了。這個道理涉及『胎教』,鳳儀先生說,講『母教』不如先講『教母』,其意義就在此。

  (2)    環境薰陶

  環境的薰陶是每個人氣稟性形成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其道理是明顯的。

  古人說:『染於蒼則蒼,染于黃則黃』。說一個人從小所處的環境和所受的教育,可影響他一生的氣質、稟性、品質、情操、能力、作為等等。如生長在富豪家庭的子弟,生長在官宦家庭的子弟,由於父母到處受崇敬,受奉承,子以父榮,因而孩子也有自我高貴感,不好管教;生長在貧困家庭的子弟,多能吃苦,耐勞,有樸素的性格;生長在不和睦的家庭,父母常相吵罵,孩子也必然會說粗言穢語。上學以後所受的教育,對孩子們尤為重要。總之,環境對人的感染是直接的,是最強的。因此,孩子的成長,其氣質稟性無不打上環境薰陶的烙印。先生所講的『教性教命』之說正是注重兒童的早期教育。

(3)     宿世業因

  宿世的業因是指氣稟性形成的較遠的根源,即今生的氣稟性,是由前生的不良習性與罪業形成的。也就是說,現在的氣稟性,是前生的罪業與習氣,在今生的賦性中的反映。先生說:『前生的習性就是今生的稟性,今生的習性就是來生的稟性』。這一提法與佛家『業力』的論點是一致的。關於業力問題,我國大學者梁啟超先生在《佛陀時代及原始佛教教理綱要》一文中有一段頗為詳盡的解釋,摘錄如下:『業梵的名字,音譯為「羯磨」。用現在的話來解釋,大約是各人憑自己的意志力不斷的活動。活動反映的結果,造成自己的性格,這性格又成為將來活動的根底,支配自己的命運。僅就支配命運那一點說,名曰業果或業報。業是永遠不滅的。除非業盡——意志停止活動,活動若轉一個方向,業便也轉個方向而存在。業果業報決非以一期生命之死亡而終了,死亡不過是「色身」(物質所構成的身體)循物理的法則而聚散。生命並不是純物質的,所以各人造業,並不因物質身體之死亡而消滅。死亡之後,業力會自己驅引自己換一個別的方向,別的形式,又形成一個新生命,這種轉換狀態名曰輪回。懂得輪回的道理,便可以證明業力不滅的原則。

  業的形象究竟怎麼樣呢?諸君聽說那些收藏宜興茶壺的人的話嗎?茶壺越舊越好,舊茶壺而向來所泡都是好茶則更好。為什麼呢?每多泡一次茶,那壺的內容便發生一次變化。茶吃完了,茶葉倒出去,洗得乾乾淨淨,表面看來什麼都沒有,然而茶的‘精’漬在壺內,第二次再泡新茶,前次漬下的茶精便起一番作用。能令茶味更好。如此泡過二次三次乃至幾十次,每次漬一點,每次漬一點,久而久之,便不放茶葉,拿開水沖進去,不到一會,居然有色有味,可以當茶喝。吃鴉片煙的人亦然,他們最講究用舊槍舊鬥,非此不過癮,因為舊槍舊鬥漬有無窮的煙精。這種茶精煙精,用佛家語,便可說是「茶業煙業」……』

  很明顯,稟性是業力的具體反映,所以它的根子是很深的,稟性是天性的大敵,是人的罪根,不僅攪得人們生活不得安寧,且極大地危害人的身心健康,常常弄得人們痛苦不堪。因此化除稟性,便是拔出人的罪根,是鳳儀先生『性理學說』的關鍵。那麼怎樣能化除氣稟性呢?先生常說『找好處(找他人優點)認不是(認識自己錯誤)』便是『化性』的捷徑。(詳見《死心化性》)

  3、習性

  習性是專指不良習性而言。先生說:『稟性的根住在心?』,那麼習性的根便是在肉體上了。物欲越強,則習性越重。習性是為了肉體的享受而形成的,所以習性完全是後天的習染,如吸煙、飲酒、賭博、財色以及無止境的肉體享樂,和種種不良嗜好。一般的吸煙、飲酒雖無傷大端,但對身體確實有害,尤其醉酒後,出現荒唐事的也大有人在。至於有些人為了物質欲望的滿足,往往不顧羞恥,不擇手段,喪失了人格,不僅有害自己,且有害家庭和社會;更有甚者,鬧得身敗名裂,墮落深淵,而不能自拔。習性得不到滿足,便要耍脾氣動稟性,所以先生說『習性為稟性之根,習性不去,稟性絕不能化』。因而苦惱便永無解除之日。如果習性去掉,稟性便失去外援,習性比較稟性,其根子畢竟是淺的,只要立志向,下決心是容易去掉的。

   由於習性的滋長,便貪德無厭,腐化墮落,行為敗壞。開始時是為了享樂,但步入歧途之後,便迷途忘返,越陷越深,竟而違法犯罪,偷盜搶劫,無所不為,最後沒有不是以身敗名裂而告終的。

  習性的根源是什麼呢?衣、食、住、行是人生的正常需要,也是必需的。但貪得無厭,交遊不當,尤其是富貴家庭的子弟,由於父母溺愛,花錢無度,極易沾染上種種不良習性。習性沾染容易,但去掉就很難了。習性染得越重,良心便埋得越深,因而忘掉了人生的目的與人生的價值。所以以物欲享受為人生第一的觀點,便是習性的根源。再加上擁有大量的金錢,作為習性滋生的土壤,使習性的種子紮根發芽,肆無忌憚地滋長起來。習性膨脹,為所欲為,可以給家庭帶來極大痛苦,甚至傾家蕩產,家敗人亡,如賭博、吸毒等便是其實例。如果一個民族都沾染上不良習性,那麼這個民族的前途命運就非常危險了。實際上,物質欲望的氾濫,就已經充分地反映出精神生活的貧乏與心靈的墮落了。

  習性對人們的腐蝕作用是由淺入深,逐步發展的。有些人在沒有發財之前,本來是個安分守法,勤儉持家的善良百姓,然而一旦發了大財,便花天酒地,嬌奢淫蕩起來,厭舊喜新。雖年逾花甲,兒孫滿堂,卻要拋棄結髮妻子,另逐新歡。難道他不知道這樣做有違初心,對不住兒孫嗎?但他仍是執迷不悟地滑下去,這是一種什麼力量在支配著呢?先生說:『金錢屬水』,河水越多,則水流的衝力就越大,他被波濤洶湧的洪流沖帶湍急的旋渦中,心?雖然明白,知道生命危險,但是他已沒有“激流勇退”之力了。所以先生說:『人們晝夜奔忙,只是為財,把道和良心都掉在水底下去了』。由此看來,習性是達到完美人格的最大絆腳石,不下大力氣搬掉它,是萬難回頭向善的。唯有降低了物欲的追求,才能提高精神的修養。所以佛教形容世人貪戀世間的財色之樂,如同無知小兒貪吃刀鋒之蜜,不足一餐之美,且有割舌之患(《四十二章經》)。鳳儀先生說:『稟性是人間的苦惱,習性是物欲所擾』。稟性與習性相互作亂,給人們帶來無邊的煩惱與痛苦。它象濃重的黑雲一般,遮蔽著太陽的光輝,使光明的天性不得顯露。

  東北名士張星南曾問:『孟子道性善,荀子言性惡,告子言性無善無不善,究竟誰說的對呢?』先生道:『都對啊,主性善說是指天性說的;主性惡說是指氣稟性說的;主性無善無不善,是指習性說的。』寥寥數語,卻道破了二千多年來的疑案。歸根結底,欲做完人,必須『去習性,化稟性,圓滿天性』,這是鳳儀先生性理學說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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