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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奇妙的法官:正事不辦,去管分居夫婦的"那根所有權"
2011/02/22 00:19:20瀏覽1493|回應0|推薦3

引用文章又來了:婦有婚外性行為,法官判賠其夫三十萬元

請見新聞,這個記者遣詞用句,也是無禮得很。什麼叫做某國立大學系主任,"搭"上年輕的女研究助理云云?

這個系主任,也實在倒楣,遇到這種老婆,都已經分居了,還有臉主張"那根的所有權"。

不要臉的老婆,封建的法官,這種案子也受理。

納稅人有沒有想想看,這些法官們,享受著巨大的權力,優厚的薪水,崇高的地位,堆積了多少案子在那裡,一天到晚喊著工作辛苦,案子辦不完,卻有時間來處理這種案子。

對台灣政治有點了解的人,可能會知道民進黨的人頭黨員傳統。一些有點財力的民進黨政客,會找一些人頭來入黨。這些人頭自然不會繳黨費,由這些政客代繳。

平常沒事時,政客也不會代繳,所以就會有積欠黨費的事情發生。等到有選舉了,要黨員投票了,黨部就會開始查黨籍,沒交黨費的就不能投票,於是這些政客就會出現來將黨費繳清楚。

這些人頭黨員,一般入黨手續都不太完備,地方黨部往往只要送件來,就讓他們入黨了。

記得當年我在一個地方黨部民進黨部當總幹事,所有的業務,我都是隨到隨辦。每天上班時,我的桌上只有一半是文件,但到下班時,全部乾乾淨淨。

整個黨部包括現有的人頭黨員也不過就四百多人。當時也有政客一下子就送來八十幾份的入黨申請書,除了入黨申請書以外,其它需要的文件資料都不齊備,我就把那些申請書放在抽屜裡,什麼時候文件補齊,我什麼時候才去辦理。

法官辦案,優先順序,輕重緩急,本來就是有選擇性的。事關人民權益和痛苦的,自然應該要優先辦理,社會大眾所注目的,自然也要更快反應。

但我們的這些法官,實在是莫名奇妙,放著一堆案子不辦,還有時間來干涉人家的家務事。

人家都已經分居了,台灣的法官還在管"那根的所有權"。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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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傳真機-系主任與助理偷情 賠妻卅萬

  • 2011-02-21
  • 中國時報
  • 【黃文博】

    某國立科技大學系主任,搭上年輕的女研究生助理,被有副教授頭銜的妻子抓姦在床,兩名通姦男女,除了各被判兩個月的徒刑外,妻子還提出民事精神賠償三百萬元,但一、二審法官均認為,系主任與助理通姦時已與妻子分居,均判賠卅萬元。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2/112011022100151.html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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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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