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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夫曼不是黃色小鴨的原創者
2013/12/21 09:48:58瀏覽6056|回應10|推薦31

這種事可能真的只有台灣才會發生。集體臨時弱智?


黃色小鴨已經至少一百五十歲了,霍夫曼才幾歲?霍夫曼既無黃色小鴨的著作權也無商標權,卻向主辦單位要求權利金,而主辦單位竟然也給!而霍夫曼一表示不悅,發明智慧卡的公司馬上乖乖下架,還要把賺到的錢送給霍夫曼使用。這些人是怎麼回事?!@#$%︿&*

X X X

唉,為什麼好像只要遇到老外,尤其是白人老外,台灣人的智商和判斷能力馬上降低到有智能障礙的地步呢?

大大的黃色小鴨來到台灣,到處引起圍觀,這也算是異象,台灣人日子過得太好,太無聊,總得找點事情做做。

有一個叫做霍夫曼的荷蘭人把黃色小鴨放大了幾百倍,然後就號稱他是黃色小鴨的原創者,他要求想要展出小鴨,以及使用各種圖像的人,必須要經過他的授權,而大家好像也真的把他當成一回事。

事實上,黃色小鴨至少在二十年前(據范可欽說,至少已經一百五十年了),就出現在很多小孩子的浴缸裡了。連霍夫曼自己也都承記黃色小鴨是他看到小孩玩具橡皮鴨而把它放大的。

霍夫曼放大的黃色小鴨,和原來的橡皮鴨,除了尺寸不同以外,其它完全長得一模一樣,無論怎麼說,霍夫曼都不是原創作者。到底誰才是最初的創作者呢?目前沒有人知道,很可能只是幾十年前,那個不知名的非專業玩具設計者所做的。

我認為霍夫曼很不要臉,明明不是他的創作,卻要求創作權。我覺得台灣人也很可笑、和無知,竟然認真的把霍夫曼的授權主張當成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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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374942.shtml


今天開幕的黃色小鴨基隆場昨晚舉行記者會,不過,黃色小鴨創作者荷蘭藝術家霍夫曼「選擇不出席」記者會;他並公開發表一封「致台灣媒體的信」指出,最近幾天這個事件已經發展得太過頭、讓他「非常不開心」!

台灣智慧卡公司副總王怡中昨晚出面道歉,坦承發行的黃色小鴨造型票卡並未取得策展單位「獨家授權」,也無付任何費用給主辦單位,已更正相關資料,對造成困擾十分抱歉。

基隆巿府預估今天會吸引十多萬人潮,建議民眾多搭乘火車及國道客運到基隆,避免塞車又找不到車位停。

霍夫曼在信中表示,近來在未獲他授權的情況下,他的黃色小鴨藝術作品發生許多事情,讓他「非常不開心」;他需要時間查證真實情況。例如:公開聲稱是由霍夫曼授權的正版紀念商品,其實並非正版品。

霍夫曼私下感嘆,黃色小鴨遊走各國,「從來沒看過」這麼誇張的做法。他沒想到,基隆場竟會在完全沒告知藝術家的情況下,逕行製作出一堆商品,還敢公然宣稱是官方授權,對藝術家的著作權毫不尊重。

基隆黃色小鴨發起人黃景泰與台灣智慧卡公司副總經理王怡中,昨天晚間八點共同開記者會。黃景泰表示,台灣智慧卡公司發行的黃色小鴨造型票卡,竟成「獨家授權」,策展單位並未獨家授權該公司。

霍夫曼表示,黃色小鴨計畫訴求的是全世界的快樂與全人類的連結。保持這件藝術作品的純淨、簡單和真誠非常重要;「黃色小鴨計畫在於快樂與一起分享美好真誠的時光」,但此時此刻,「我感覺我到基隆也無法與大家共同分享。」

策展團隊之前規畫讓黃色小鴨變成可三百六十度轉動的「旋轉小鴨」,就傳出因與霍夫曼理念相左而喊卡;曾接待過霍夫曼一家人的文化界人士表示,他對基隆場出的「狀況」不感意外。「當初聽到基隆宣布要做旋轉小鴨時,直覺可能會出問題!」

這位不願具名的人士說,他們跟霍夫曼相處非常愉快,關鍵就是「一定要尊重藝術家」;他們合作時,若有什麼創意或想法,「一定先徵求藝術家的同意」,就連測試小鴨之前都先徵詢霍夫曼首肯。

【2013/12/21 聯合報】



全文網址: 霍夫曼火大了 拒出席基隆小鴨記者會 | 黃色小鴨遊基隆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374942.shtml#ixzz2o4O8cP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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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可欽回嗆:霍夫曼有失厚道  

黃色小鴨創作人霍夫曼認為這次基隆黃色小鴨展太過商業化拒絕出席,前策展人范可欽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他說經查證,霍夫曼不論在中國或台灣,都沒有黃色小鴨的著作權和商標權,卻向主辦單位收取高額權利金。根據他估計高雄、桃園、基隆三場小鴨,霍夫曼至少收取新台幣1000萬元權利金,卻對基隆主辦單位的熱心招待說是光怪陸離,真的有失厚道。

但霍夫曼在昨天回應台灣媒體問題後,今天尚未對范可欽等人說法,表示意見。

范可欽說,黃色小鴨早在150年前就出現了,就算有著作權保障,也早已經消滅,更何況他查證,霍夫曼在台灣、中國都沒有黃色小鴨商標權,不清楚霍夫曼主張的侵權指的是甚麼。

外界好奇霍夫曼的黃色小鴨巡迴各地展出,到底賺了多少權利金? 范可欽表示,合約上有保密條款,不便透露,連大約多少都不能講,以免又激怒他。但范可欽後來還是透露了,霍夫曼在高雄、桃園和基隆辦了3場,以基隆付給他的權利金乘以3倍,他在台灣3個場地收到的權利金一定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

霍夫曼透不滿基隆黃色小鴨周邊展場設計,稱就像馬戲團一樣,范可欽表示,基隆黃色小鴨氣球館也是請來世界級的大師製作,同樣是藝術創作者,霍夫曼應該對其他藝術工作尊重,不能只憑媒體報導就批評。

至於霍夫曼認為主辦單位不尊重他,對下榻飯店也有意見,范可欽說,霍夫曼來基隆勘景時表示,不要住五星級大飯店希望住有特色的飯店,因此代訂汽車旅館總統套房,霍夫曼和家人小孩都住得很開心,再次來台則安排住宿基隆長榮桂冠總統套房,還全程招待基隆吃海鮮逛廟口,當時他都很開心,後來卻說安排「光怪陸離」,他認為霍夫曼此言真的「有失厚道」。

【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針對台灣智慧卡推出的黃色小鴨電子票證引起爭議,台灣智慧卡律師張承中表示,上架的黃色小鴨智慧卡將下架,已經販售者可接受消費者退貨退款,只要霍夫曼、基隆市或者范可欽把相關著作權釐清,智慧卡公司願將已經製作的小鴨智慧卡捐贈出去,供霍夫曼或基隆市作公益使用。

【2013/12/22 聯合晚報】



全文網址: 范可欽回嗆:霍夫曼有失厚道 | 黃色小鴨遊基隆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376852.shtml#ixzz2oC4Rqg9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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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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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4 16:54

本來就不是他的,何必要他"免費提供。"


因為他宣稱他是要散播愛、和平......,當然要出點力才合理。

PS:要他免費提供並不是要他提供所謂的著作權,而是要他花錢製作大黃鴨給願意提供展場的地方使用。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Ocean
2013/12/24 10:33
請查一下”杜象”的噴泉吧 台灣藝術通識教育怎麼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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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3 20:02

霍夫曼若真心是要散播「愛」
就應免費提供大黃鴨
而主辯單位則出錢承租展示場地
不收門票也不販售小鴨
霍夫曼與主辦單位一起散播「愛」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3-12-24 01:06 回覆:

本來就不是他的,何必要他"免費提供。"


剩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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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3 15:51

 先別管鴨壽幾年,它在台灣普及過嗎?如果洗澡沒用過它,就算它外表很友善,賞鴨不過是多一個休閒去處,「傳遞愛與和平」對一只大玩具來說太沈重了,對島民而言也太無稽了。

 霍夫曼始料未及的是,竟然可以在別人臉上,看見自己毫不遮掩的吃相。


OldMan - 風景線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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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2 01:13
我以為是報社辦的文化活動,如此宣傳,地方政府,甚至鐵路局都被民意挾持著非配合,不然就挨罵!真是奇景!可能這就是「愛台灣」或者是「軟實力」?

是非正義的衛兵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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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1 19:19
台灣人的亡國奴心態,見了白人就一付奴才樣!一隻給小孩子在浴缸中玩的小黃鴨可以瘋狂成這樣子?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3-12-24 01:10 回覆:
我想大部份的人只是湊熱鬧而已,不料意外促成了商機,有些人借機炒作,然後那些有種族自卑情結的人,開始講一些無知而噁心的話。

小子心 —— 四平圓無限,方寸環空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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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2/21 16:21

反正咱們台灣同胞實在成天窩在小圈圈裏翻騰,商人們只管如何掏盡小民的口袋,那管誰是真正的版權擁有者!

某些媒體記者只要是商人前來“交遊應酬”,於是之後凡是商人來稿就全文照登,管它内容到底是幾分實在!

小民們只要有新鮮,媒體發佈啥個便一窩蜂湊上去;「熱鬧嘛!」「好玩唄!」於是大家都上前伸出左右手“Y”擺個朴士——「耶!」

最後政府是看大家都在笑呵呵就好,誰是傻子?誰是凱子?「管他去的!」——唉,『無知』的可悲!

〖關於黃色小鴨(橡皮鴨)的前後風風雨雨,參見:大黃鴨-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3-12-21 17:42 回覆:
霍夫曼主張創作權的行為,以及某些台灣人的"非自然"的弱智去承認,
我想到蘋果把愛瘋的"方形弧角"也算是專利,還拿來告別家手機"抄襲",而法院還受理。

OldMan - 風景線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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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1 15:56
不只20年吧?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3-12-21 17:38 回覆:
應該是不只二十年,我猜說不定有四十年,甚至更早。但因為我記憶裡第一次看到是大約二十年前,所以只好說至少二十年。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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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1 13:15

是他自已先不講『商業道德』的,

基隆喬好了日期他還能讓高雄、桃園先搞這兩次?

說難聽點不就是幾件事‥‥

第一錢!第二是錢!第三還是錢!

PS:本來香港搞這個黃小鴉時,大陸有港口和這個人接洽,

後來老共中央發現竟然這個人和七個港同時搞這個黃小鴉,只是時間的先後而已,

才下令全部不準,

不然那輪得到台灣?

這也可以證明這個人的『商業道德』有多高?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3-12-21 17:48 回覆:

根本就不需要和他商量。他沒有專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