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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他人之手症 李文忠拿和平獎
2010/10/15 09:05:53瀏覽2726|回應3|推薦11
左列鐘銘右謗書,人間隨處有乘除。低頭一拜屠羊說,萬事浮雲過太虛。---曾國藩

『前立委李文忠因誹謗罪定讞,將在十九日入監服刑。』『李文忠九十七年立委選舉期間,指控對手國民黨立委盧嘉辰賄選,遭法官判決八個月、並褫奪公權三年定讞。』

怎麼,今天不談花博了嗎?」選舉到了,今天想談一談李文忠要坐牢八個月的這起古怪的司法官司,因為他跟年底五都選舉有莫大的關係。

你想說李文忠是冤枉的嗎?」那倒不是,只不過李文忠前立委誹謗被判八個月,還褫奪公權三年,不讓他選舉,等於跟台北縣長周錫瑋沒兩樣,是政治生命的死刑,所以周錫瑋現在叫誰做事或叫誰要投票給誰,都會附上一句『唉,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兔死狐悲,物傷其類。很多的現任立委,也都有很多誹謗的官司,想到生死大權,都掌握在這個古怪的司法的手裡,難免七上八下,心中栗栗。

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栗。子聞之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

其中包括了前幾天當馬總統的面,直批龍麟,指著馬總統鼻子問,這個古怪司法跑去辦新生高,遮莫是養老鼠咬布袋?馬總統當場面子拉不下來『身為總統,不會干預司法,對新生高沒有評論』,這個洪立委,就要大禍臨頭了。

有這麼嚴重嗎?」在古時候,一言開罪君主,叫做『欺君罪』,不過現在是民主時代,「乎,好險,不然我真為洪立委擔心呢!」洪立委貴人事忙,容我稍加提醒,您是不是也有個在電視上公然罵從前的行政院長游錫堃是狗的誹謗案啊?「嘎,有這回事,那...那又如何?」喔,也沒甚麼,就關上八個月,褫奪公權三年。

還有一個重量級的立委,名曰蔡正元的,也是在電視上,罵了法院的洪英花法官是狗腿子,這個更糟,直接罵到了這個古怪的司法,唉,吾恐蔡正元的大去之期亦不遠矣。「蔡正元生病了嗎?」你才快要病死呢,蔡委員被褫奪公權三年,政治生命就跟周錫瑋一樣,死的不能再死了。

您說這些幹嘛?」孔子不是說『
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這幾個立委,誹謗都誹謗了,再多說有甚麼用?

這是用來使民戰栗用的。這個古怪的司法,從馬總統當法務部長時,就開始古怪了。馬法務部長任內,治安很差,後來還爆發白曉燕命案,馬部長任內,也甚麼事都不會做,養出很多奇怪的檢察官,其中一個檢察官叫侯寬仁的,一不小心還反咬了從前的主子。馬部長當時唯一敢拿出來的政績,就是查察賄選,你只要去翻看總統府馬總統的履歷表,把馬部長說的飛天鑽地,威風八面,能叫亂臣賊子懼。「想必台灣從此沒了賄選,真正擺脫北韓、緬甸,菲律賓那些未開化的國家,邁向民主政治的坦途了吧!」可惜事與願違,從此法務部把查察賄選,列為每逢選舉必備的口號,每年還要編列龐大預算找代言大使,跳反賄選舞,當成例行公事,行禮如儀。

咳..~,馬部長..馬總統就是這個樣子,總是把說完的當成做到了,卻不知人家聽的卻像只是徒然製造空氣的擾動。」「那就努力反賄選吧,這有甚麼問題呢?

問題大了,有一種精神醫學最近才研究出來的怪異現象,名曰『他人之手症』,
根據科學家的研究,他人之手症不是手斷了之後移植而來產生的幻覺,專有名詞叫做『幻肢』。比較可能是在大腦傳遞訊號叫兩隻手作動作的時候,好比穿衣服。不知怎的有了時間差,右手先收到訊號,開始穿衣,當左手後來收到訊號的時候,衣服已經穿好了。左手接到穿衣的訊號,卻無衣可穿,只好先把穿好的衣服脫掉。其實,只是動作不協調的放大版。

司法的左手法務部一面花掉大筆納稅錢,宣傳反賄選,鼓勵全國上下,上自總統立委,下至販夫走卒要告密查賄,告成的獎金很多。可是司法的另一隻怪手,卻拼命扯法務部的後腿,讓他花再多錢反賄選都做了白工。只好從馬部長時期,一路走來,始終還在反賄選。這個怪手叫做法院,沒錯,就是最近剛把李文忠前立委判了政治死刑,關了八個月的同一隻。

的確很像『他人之手症』發作。」不唯如此,試想,連堂堂立委檢舉賄選失敗,都要關上八個月,一般手無寸鐵,要養家活口的老百姓,檢舉賄選萬一不成功,豈不是要家破人亡?

一但你,不管是總統立委還是小老百姓,檢舉了某個貪官是賄選的,案子進到了司法,你還睡得著覺嗎?「會不會是想著獎金,興奮得睡不著」那才有鬼呢!你檢舉了,接下來,你的小命就送進曹興誠所謂的司法碾肉機裡,在那裡給你不停的碾呀碾,你可能檢舉資料不齊全,證人臨時抽腿,檢方不小心或是故意的辦不出來,找不到證據,找錯證據,證據不足,讓被檢舉的貪官無罪;然後,就換你該死了,因為的的確確,就是你檢舉錯的,無可抵賴,鐵證如山,幾乎可以當場定讞。

這根本就是中國古時候,毛澤東鼓勵臭老九們大鳴大放的翻版嗎?真的敢站出來的,全抓去勞改到死。」法務部要大家檢舉賄選,卻從不告訴老百姓檢舉賄選的風險有多大,連立委都不知道!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這真是個暴虐的政府,暴虐的法務部,暴虐的司法!

這...馬總統自己,難道都不知道嗎?」傻孩子,馬總統有通天澈地之能,豈有不知之理?馬總統自己不拿和平獎,把和平獎轉給李文忠,使民戰栗,叫老百姓要乖,要聽話,乖乖去看花博,聽商女們唱花博歌。好讓馬總統和郝市長們專心拼經濟,得經濟獎。誰敢打爛花博?就是打爛台灣....

寫到這裡,天空烏黑一片,雨,就快落下來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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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雜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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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君權至上,欺君罪就是臣僚間互捅,私下背後插刀,專門用來搞政敵滴!
2010/10/15 17:41

---介紹宋朝名臣,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岳陽樓記的作者-范仲淹.別以為宰相肚裡能撐船,參知政事及樞密使之士,同立於中書門下,依道論事,雍容大度.稍忽不慎,必由小事而起釁,諌議彈劾欺君.若無重臣來救,能動朝野視聽.輕則遠謫遭貶,重而斬首棄市!

涑水記聞曰:范文正公知延州,移書喻趙元昊以利害.元昊復書,語極悖慢.文正具奏其狀,焚其書不以聞.時宋相庠為參知政事,諸公唯諾紙尾而已,不敢有所預.宋公多與之論辨,宋公不悅.一日二人獨在中書,許公從容言曰:人臣無外交.希文乃擅與元昊書,得其書又焚去不奏,他人敢爾耶?宋公以為許公深罪范也.

時朝廷命文正分析,文正奏:臣始聞虜有悔改之意,故以書誘諭之.會任福敗,虜勢益振,故復書悖慢.臣以為朝廷見之而不能討,則辱則朝廷.乃對官屬焚之,使若朝廷初不知者,則辱在臣矣.奏上,兩府共進.

宋公遽曰:范仲淹可斬.杜祁公時為樞密副使.曰:仲淹之志出于忠,果欲為朝廷招叛耳,何可深罪?爭之甚切.宋公謂許公必有言相助也,而許公默然終無一語.上顧問許公如何?許公曰:杜衍之言是,止可薄責而已.乃降一官知耀州,於是論者喧然,而宋公不知為許公所賣也,亦尋出知揚州.

---朝廷權位輕重,爵位皆有次序.重臣結黨成派,權力牽制平衡.宋公序欲借此而立威,假西夏書信發難,砍了范希文的腦袋,削剪政敵的銳氣.但是千萬沒料到,特來獻媚告密,背後打報告之許公.居然陣前窩裡反,證人臨時抽腿,反而為人所賣,悔不當初矣.

---反賄選的法律標準,司法能告成否,盡繫於執政者之手!桃園立委補選之時,愛新覺羅-溥聰,押著前中壢市長-葉步樑.借由感恩春酒名義,席開八十桌,選前大綁樁,特為陳學聖拉票.選民察而易知,這是不是賄選呢?脫黨參選之議員吳餘東,倒因違背選罷法,查有買票賄選之虞!反遭桃園地檢署控訴,發佈通緝廿年.正因為政無完人,司法利器如此好用.故而馬總統,今日急於星火,選前力推法官法,法官評鑑制度.馮其威勢號令,藉以哃嚇政敵之也.

---項莊舞劍,意在沛公.馬英九殺雞儆猴,前立委李文忠,剛好就是那隻雞!

http://blog.udn.com/gocrane/4371580?raid=3618435#rep3618435


LA
隨便說說
2010/10/15 16:38
一言開罪君主,不叫做『欺君罪』,您搞錯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15 17:44 回覆:
我是看劉羅鍋的,有一首數字詩
「一片一片又一片,兩片三片四五片,六片七片八九片,『掉入草叢全不見』。」

前三句是乾隆胡謅,可底下馬屁官都以為乾隆要作詩,結果第四句卡住,幸虧劉羅鍋補上最後那句,畫龍點睛解圍了。

劉羅鍋老了,把這首詩放在自己的詩集裏,被和坤告到乾隆那,說這是欺君大罪,差點就被宰了。一言賈禍,此其然矣。

欺君罪,不一定要欺騙君上,一朵花市價二十報兩百,舊引擎報成新船,僅租六個月報成像買的。

只要君上覺得不爽,都是欺君之罪。

DOS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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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
2010/10/15 14:58

閣下博古通今    文章信手拈來

回覆挑釁更是  笑中帶刺  

一付怡然的態度     真是令人佩服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15 17:45 回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