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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小燈泡的魂
2016/04/03 19:38:06瀏覽798|回應5|推薦20

招小燈泡的魂

 

呂秀蓮寫著「小燈泡、大燈照,妳投胎在世,承擔苦難,照出黑與暗」

被小燈泡的母親錯解為「大燈罩」來作文章,網友跟進。我回覆下面的一位網友:

你錯了。小燈泡的媽媽也錯了。

呂秀蓮的意思是:雖然是小燈泡,卻是照明大燈,大燈可以照到台灣陰暗的黑世界。大燈罩/照就是這個意思。試問燈罩無照明功能,有用嗎?

我略通中華五術。認為七天以內是最寶貴的時間,孩子四歲凶死。當然不是來此地度化眾人的。母親應該拿著孩子的衣服,坐在門前招魂七天,同時以小燈泡聽的懂得母親言語,告訴她,妳若碰到甚麼情況,該做樣做,如此這般..天主教也有安魂儀式,叫做Requiem。孩子死前讓暴力驚嚇,需要安魂的。這是母女靠心語的對話。臉書是給自己和別人看的。意義甚微!

*我小時候好玩,四處飲酒、抽菸、打架。時常離家兩三天。先母有如瘋子一般,站在馬路邊,拿著我的衣服,心中呼喚我。說也奇怪,每次我都感受心神不安,回家了。若干年後,我跪著和母親講:妳不用擔心,再難的路,我一定把世間所有的學歷都搞到。從此無人敢嘲笑妳身為老師,兒子也教不好。我做到了!

 

七七四十九天當夜,把小燈泡的衣物燒給她。她的魄散了,靈還在。永遠四歲。不會長大了。

我想,畢竟是被害人家屬。不騷擾她較好。

然而孩子死前受到震撼與恐懼,那是冤魂,絕非天使。需要母親招魂和安魂。無人能替代。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驗呂秀蓮的修養程度了。她若解釋,是照不是罩,修養差一截;若甚麼都不說,修養極高層次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面是人民的批評。不是酸民。我認為這種言論也該停止了。如下:

"....................這一段刪除了。

又及

馮濟灝 Kelly:這和我寫臉書和部落格一樣的心理。我因為想打字忘菸,維持寫這兩個版面。我沒有去爭取大眾朋友,僅有小眾朋友,因為像我這樣回覆的時候寫的詳盡。那是沒辦法有大眾朋友的,否則累死,當然我也沒有酸民來留言。我不願看到酸文擾亂我的心情。小燈泡的母親應該是同質動機。只是她的言論很可能干擾自救的社會運動,立法和死刑是有用的。立法和死刑以及壓迫司法是目前唯一可做的事情。此時不做,今年怕是還有兒童遇害。以後年年都發生,一直到社會徹底覺醒為止。西方的法治基礎放在否認人性本善,護童措施在於兒童為國家之資本,不信父母以及人民能善待兒童,如此才立嚴法強制執行。立法有沒有用,不言可喻。

 

馮濟灝 Iris:四年前,John給我一本德國文學的悼亡詩集(Elegy),裡面有個詞---Flying inwardly。那是對的。不可讓自己像野鳥一樣亂飛,而是向內飛。劇變之下,心向內飛才能昇華。小燈泡的母親錯過了頭七,招魂還來及。四十九天後(也許少於四十九天),沒有機會了。只要Flying inwardly,她可能聽得到女兒和她講話。只不過講些甚麼,她不可以形諸文字給大眾看。講這些,出自於中華五術中的招魂。只可惜我無法接觸小燈泡的母親,把我了解的招魂告訴她。心如萬馬奔騰,聽不到女兒微弱的聲音。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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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f2013e&aid=52304340

 回應文章

雁~《詩詞習作輯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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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4 21:27

同樣的,我若寫錯問題文章,包括有爭議性、引喻非義或重要錯別字,也盼馮兄幫忙提點為感。謝謝

此外有人會嘆,好人不長命,壞人樂得逍遙法外;非也。

冥冥之中自有天數,傷天害理者躲得了一時,也逃不了一世;躲得了今生,也逃不了來世。

感慨小燈泡年紀小,能夠比劃出大燈照〈形容幫助很多人〉想法,愧煞少數為富不仁大人,不簡單!Fox想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6-04-05 03:25 回覆:
台灣在幼童保護上面必須卯足全力。這種悲劇,讓人看了心酸。

雁~《詩詞習作輯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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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4 17:34

您的文章刪略了可能影響家屬情緒部分,好文衷心敬佩。讚

也謝謝您提點有關「小燈泡、大燈照」網論的來龍去脈。謝謝

〈臉書的論爭我一時找不著,有幸從您的文章略知梗概。〉

說實話,我也違逆了歐陽修《縱囚論》所言「不立意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之原旨。

曾捫心自問:小燈泡父母換成我,當下突發意外驚愕時,我能做得比較好嗎?真的慚愧!

有人能指點這位母親召魂就好了~甭擔心,應已有師父點撥。

我也是事發後靜思幾天才豁然開朗了,一樣沒有遺憾和罣礙。

法律制裁的事,讓司法機關審判定奪,逆天道德過自有天譴。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6-04-04 18:03 回覆:

回雁兄:

以後發覺我的文章有問題,第一時間給我提點。如此不會犯大錯。我很相信這點。從父母親那裏學來的。

謝謝。


CHF狗爺/馮濟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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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4 15:54
朋友看了本文,不要再用文字干擾小燈泡的家人了。不管她母親說些什麼話貼在臉書都到此為止。我本想刪除本文,想想,就留着吧。

雁~《詩詞習作輯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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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4 15:14

看了馮兄這篇文,著實嚇了一跳,覺得您想太多了。

一、無論是「小燈泡、大燈罩」或「小燈泡、大燈照」~

 無非是想表達藉由小燈泡的遭遇,來照亮社會陰暗處,期待它從此遠離黑暗社會,趨向光明世界。

 燈罩或燈照原是童稚的想法,單純表示長大後要照亮很多人,大人了解這是佈施行善的概念就好。

二、孩子四歲意外亡故,生前雖非來此地度化眾人;但與人為善,祂的犧牲何妨視為身後度化世人?

三、沒錯,孩子生前遭暴力驚嚇,需要安魂的。往生後一了百了,心慈善就不會記得這段不幸遭遇。

 相信除了母女私下的貼心話外,臉書傾訴也是Flying inwardly,適度發洩及緩和傷痛情緒管道之一。

四、的確祂的魄散了靈還在。永遠四歲來不及長大。但祂在天堂,遠離未來老病折騰,正是天使啊。

五、「畢竟是被害人家屬。不騷擾她較好。」~非常認同。我們公開不同看法,或多或少都有騷擾之嫌。

 至於鄉民未能將心比心言論,違逆了歐陽修《縱囚論》「不立意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之旨。

六、最後,希望這件單純社會不幸,避免扯上政治,扯上個人價值觀。〈與二二八悲劇似乎遠了些〉

 個人也略通佛學與中華五術,從事發迄今趨心平氣和,感應小燈泡受到佛祖慈愛,沒有絲毫遺憾罣礙。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6-04-04 15:38 回覆:

回雁兄:

多謝指點,我把不相干的文字刪除了。我受到很大的干擾,言不及義。

有人能指點這位母親召魂就好了。唉。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6-04-04 15:47 回覆:
雁兄豁然開朗,我陷在情境中差得遠了。

提琴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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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4 14:07

馮兄,我翻查舊的網路新聞,小燈泡家人(父母及九歲姐姐)在出事第二天(3/29)就有請法師招魂了

這種看了讓人難過的兇殺,我都避免細看的,如同令妹一樣,覺得有害自己心靈的潔淨。因為馮兄在臉書提起,我才追了一下新聞。我不明白整個人間怎麼會變成這個樣子,大的如ISIS的濫殺,小的如這件殺童案,不排除copycat效應。我沒有solution,只能自閉。

至於小燈泡媽媽,我覺得她只是因為還沒從整個事發之後的紛亂中醒過來,所以還能寫格子或臉書,說些要有愛不要有恨之類的話,當整個事件平息下來,夜深人靜讓她意識到小燈泡再也不會回到她身邊時,她才會崩潰。還有我分析她心理,如果她不說一下冠冕堂皇的話來安慰人也安慰她自己,她只要一閉眼就會看到那幕孩子死亡前的恐怖畫面,她可能會瘋掉,所以我覺得我們要給她時間從shock中回到現實,也不苛責她所選擇的coping 方式。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6-04-04 15:23 回覆:

回提琴:

由於這位母親在第一時間發表言論説立法和死刑都沒用處,我無法想像這是什麼意思,所以我講她讀書讀成半吊子。她的言論可能澆熄台灣準備發動的社會運動,未來更多孩子受害。後來我發現很多人指責她沒保護好女兒等等,我認為不能再給這位母親壓力了。我痛恨台灣的司法!司法如此,母親很難保護孩子。

我家現在有幾個小小孩,更令我一想到小燈泡驚恐的神情與頭顱這幾天揮之不去,我已經受害了,所以我警告Iris絶不可去追索報導。

我講小燈泡的母親該招魂七天七夜,那不是法師招魂,那是母女間永遠切不斷的細線她可以告訴小燈泡遇到什麼不用怕,得到牽引。她的心語孩子聴得見,甚至能回傳訊息給她。要有人指導才行。

妳也不要再深入了。這些悲劇訊息有害於妳。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6-04-04 17:31 回覆:

以母親的心來將心比心,妳比我深入太多。我只想到這個法官不整一下會害死更多幼童,不判死,仿法者增多。沒想到這母親硬充殼子,瀕臨崩潰了。思慮不如妳深。臉書與此地,這些不當段落都刪了。

妳提醒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