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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9 10:54:57瀏覽3573|回應14|推薦16 | |
看著近日來紛紛嚷嚷的高雄市市長陳菊及兩位副市長在災害進行過程中回官邸睡午覺一事,許多論點皆已失焦,不得不為文指正一二。 首先,根據「高雄市災害應變中心設置要點」第四條第一款「四、本府各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遇有重大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向本市災害防救會報召集人(以下簡稱會報召集人,由本市市長擔任)書面報告災害規模與災情。」顯見陳菊是災害應變中心的指揮官無庸置疑。 其次,當時的狀況是否陳菊應該在現場指揮,依據同要點第六點第四款(水災)的設置規定,「3、一級開設:(1)開設時機:氣象局發布超大豪雨特報,且二十四小時累積雨量達 接著我們可以考慮現實的問題,因為說實在人不是機器,總是要有吃喝拉渣睡的時候,因此在指揮官之外還有兩位副指揮官設置,就是當指揮官不在的時候,副指揮官可以接替指揮的工作,「因此在任何時候,只要災害的狀況尚未解除,至少要有一名指揮官在現場值勤」才是應有的運作機制。 陳菊在災害中回官邸休息的問題,先不提是否跟前行政院長劉兆玄在颱風天溜去理髮,還是鄺麗貞在颱風天還繼續國外考察行程的情況是否一樣,重點是為什麼三個指揮官都要同時間回官邸休息,而且是午覺不是晚上,這符合法定的運作規範嗎?我的意思不是陳菊不能回官邸休息,而是如果她離開,高雄市政府至少應該要有一名副市長留守坐鎮,為什麼連那兩位副市長都可以「落跑」回官邸休息?顯見陳菊的團隊怠忽職守已經到了可怕的程度。因此,陳菊如果要為此負起責任,請追究那兩位副市長到底是誰准他們同時間離開職守,如果沒有人批准他們的請假而是他們擅離職守,請追究他們瀆職的責任,如果是陳菊自己批准了兩位副市長的請假,請陳菊自己報請上級追究責任。 再者,筆者曾經擔任過臺北市政府災害應變小組的工作組人員,知道在各級政府的災害應變中心都設有簡單的休息室供指揮官及副指揮休息,如果只是睡一兩個小時的午覺,有必要非要跑回官邸而不是就近在休息室簡單休息嗎?萬一有什麼災害緊急發生,三個在官邸休息的指揮官們來得及在短時間內趕回應變中心指揮嗎? 因此,筆者必須指出陳菊跟其兩位副市長其實犯了跟劉兆玄還有鄺麗貞一樣的嚴重錯誤,不是他們不能跑去午睡、理髮,還是繼續國外旅行,而是他們並沒有把他們該負的責任放在心上,更毫不尊重人民賦予他們的政治責任及法律責任。如果陳菊真的在乎高雄市民,她會交代副市長之一要留下來替她指揮,如果兩位副市長心中有市民,他們會主動協調至少留一人下來而不是兩個人都跑得無影無蹤。甚至如果陳菊他們三個人更愛護高雄市民,他們會在應變中心的休息室簡單休息就好,而不是跑回官邸去享受他們奢侈的午睡。 陳菊他們的午睡奢侈嗎?一般人或許會說NO!但是如果讀者去問那些各級政府機關派駐在應變中心的值勤公務員,他們只能躺在走廊的行軍床或趴在會議桌忍受無空調及蚊蟲叮咬的環境,還要忍受24小時隨時響起的電話報災鈴聲,他們一定會告訴你回官邸睡覺是大官才有的頂級奢華享受。如果你去問問因為淹水而擔心到整夜無法入眠的災民,他們會說命都快沒了,誰敢奢想午睡? 想到這裡,各位讀者就會知道,為什麼陳菊跟她的兩位副市長這種行為如此可惡,要應該要追究到底且不可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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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