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則新聞我覺得很趣,那就是屏中學生想保留學校合作社,殊不論結果如何,及各方意見,但我在看報導時,發現不少學校都舉委外經營不但省下人事費用,還有收入可更新教學設備,更舉例有學校委外後年收入50萬元,有助學校行政。
這是時下績效掛帥下的推理,因為能省錢還獲利的機關就是會捉老鼠的貓。我看到的、想的卻不是這樣。因為績效是民營公司該做的事,是政府事業機關一定要考量的事,並非所有機關都該如此思考,尤其是學校,因為那是教育機關,是教授學生知識的場所,要有不同的思考邏輯。
就如推動留下合作社的學生所言,他們擔心委外經營,食品變貴了。這個擔心從已委外經營學校的獲利來看,確實是會發生的。合作社由學校經營,除了人事等基本開銷,不以獲利為目的,成本相當就低;當委外經營,學校還能收到受委託廠商的盈收回饋,這顯示,受委託廠商已賺了一手,再剝一層交給學校,這些錢那裡來?就出在羊身上。
委外經營,受委託的超商是合業化經營,成本管控等,當然遠優於學校自營。但如果只是為了委外經營可以獲利就委外,這樣的思考邏輯,我真的不能接受。因為學生裡有不少是清寒學生,我們還忍心去賺他們青春期需量大量熱能成長的錢嗎?
還好,看到學校最後決定選擇委外主因是師生覺得更便利,有許多附加功能,如代繳費等,並非只為營利;另外,我想老師兼辦,也很辛苦,委外能省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可以,我覺得可仿一些企業內設超商模式,以師生可打折做為招標規約,讓師生都享受更便宜的超商,而目一味講求利潤,讓學生負擔更多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