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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0 23:56:05瀏覽2133|回應15|推薦59 | |
看到這個機關結構表,就會知道我的心裡有多難過了,表面上好像反貪腐獲得勝利,呼應老百姓成立了「廉政署」,但實際上,只不過是把法務部底下的檢察機關及調查機關,打散再重新組合,換個辦公室,掛上「廉政署」的招牌,換湯不換藥的結構圖。 香港的廉政公署,直屬於香港特區首長;新加坡的貪污調查局,直屬於新加坡總理,為什麼這兩個國家、地區的肅貪成績特別好?首先是他們都先做出打老虎的行動,建立司法威信,然後將肅貪機構放在「執政者」底下,以獨立超然的地位去對抗公僕。 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人類的天性,就是有「階級意識」的存在,這是「尊重體制」,也是「政治倫理」的潛意識觀念,所以才會出現葉盛茂這種愚忠的公僕,也才會有那些司法人員遇到高官,態度就變得謙卑,這是很難改變、自古流傳的官場文化精神。也是為什麼古代的大理寺、監察御史都要屬中央官員,由皇帝指派擔任,以及 國父孫中山先生設立監察院平等於行政院、立法院的目的。 但是現在的廉政公署,老百姓期盼他們能打老虎,結果卻隸屬於五院、39部會之下,成立的第一要務,竟然是目標警察、法官...,仰賴的資訊來源,是已經成為半死狀態的政風單位,這20年來政風單位早就形同虛設,讓李扁政府將貪腐風氣發揚光大,我們期望的「打老虎」變成成立「殺雞署」殺雞,跟檢察機構、調查機構搶生意而已,要這些「下屬」以堅強意志力、逆勢對付上級單位,誰有這種能耐跟勇氣?能堅持多久?敢對付那些對監察委員下馬威的立法委員嗎? 這樣的編制要說有總比沒有好,現在實在是說不出口,換湯不換藥來唬弄老百姓的機構,就跟財產來源不明罪還要查到貪污一樣,有跟沒有差不多。 重點不在「名稱」,而是「超然獨立的辦案地位」,隸屬行政院39部會之下,妄想要求這些廉政署成員去「以下犯上」,也太苛求了。 要立委三讀通過,就先被削去「氣勢」,這種階層,學香港跟新加坡也未免差太多了,比東施效顰還慘,好不容易特偵組勇於對抗強權,讓貪腐元首判刑入獄,結果後續卻是用這樣的政府結構來敷衍百姓,只能說讓人失望。 不要怕有「東廠」的批評,廉政署不同於其他犯罪,非得要有「貪污」,也就是有明顯地資金流動證據,才能查辦。不可能出現那種「文字獄」的莫須有犯罪,也很難有栽贓構陷的情形,所以香港、新加坡都能做到,也不怕被人批評,而讓整個國家的清廉度讓國際社會認可。(100.07.22.補充:哎,這段話大概很難讓人信服,看到馬英九的特別費被綠營扭曲、檢察官起訴,那些挺扁支持者說等政黨輪替,換他們清算馬英九,陳水扁說的風水輪流轉,遲早遇得到,政權交到心術不正人的手裡,就算沒問題也先被整死了。) 唉,木已成舟,很難翻案,但是總得把事實說出來,期待老百姓別再選那些毫無作為卻不斷連任的立委了,換一批人來把堆積如山的法案清一清,讓陽光法案通過,讓廉政署重新歸屬,就算不是總統直屬,至少也該放到監察院底下。 整整一年前,馬總統宣示成立廉政署,那時寫的文章:990720馬總統宣示「廉政署」成立 ,現在重看,還真是被名嘴說中了「疊床架屋」,唉,對那時候的樂觀跟無知,只能說聲對不起,我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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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