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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 22:01:19瀏覽3290|回應30|推薦77 | |
本來不想寫這篇文章的,違反我部落格屬性,但是如果到處去別人文章中唱反調表達不同意見,卻不在自己文章中寫文,這種行為也很自私、無恥,所以還是寫出這篇文章。這個標題,大概也有很多人會罵我沒禮貌,這樣罵人不對,但是眼前除了這個標題外,腦筋一片空白,就只有這個標題。 為什麼會說王老頭該死?因為他濫用「愛」的名義,進行殘酷的殺人犯罪,將暴力、仇恨、無恥包裝在「愛」的保護傘底下,導致大家都必須用「愛」的態度去包容他極盡冷酷的殺人行為,對他不能進行任何苛責跟指控,否則就是「沒有慈悲心」。(哇哩咧,怎麼讓我想到「愛」台灣)。 這幾天已經說夠多了,很累不想再多說,這篇文章把我留在其他格友處的回應全部蒐集起來,做為日後的追蹤記錄,只想請大家務必欣賞下面的影片,一定要看,是我從格友處文章中看到的,值得推薦給大家,也作為王老頭殺妻案的最清楚反證: 如果男人都像影片中的孔雀哥,我想台灣女人不會不想結婚,導致外籍新娘大增。我們不敢奢望男人要做機器孔雀逗我們開心,但是如果像UDN格友認同王老頭的殺妻行為是「愛」妻的表現,我們真的會恐懼到了極點,當我們年老力衰、慢性病、老人病纏身時,會不會哪一天被下了安眠藥昏睡,另一半將釘子敲入腦殼內,還是簡單點,一條繩子架上脖子,還是毛巾遮住鼻子......我們還要痛哭流涕,老公還真是「愛」我們到了「極點」,夫復何求啊......... 貼上王老頭的照片,是他在自首後,被移送時拍下的畫面: 沒有痛哭、沒有眼神散渙神情呆滯、沒有兩腿無力癱軟,這是一個殺死「愛」妻後的嘴臉跟神情,一付不屑樣,符合他在部落格中的表現-自私及不尊重他人,也符合認識他們夫妻倆的朋友所描述-憤世嫉俗。引用文章:王老太婆要痛快活 誰能告訴我,有「愛人」的心會「心死」?老伴又沒遺棄、背叛他,如何「心死」?認同這是殺死「愛妻」後的神情者,也去鏡子前試著模擬這種表情,我做不來那個嘴部不屑的角度。 把我在其他部落格的回應留在下面: 不好意思,在銀老文章中留了最多: 我不想幫殺人犯找藉口、在未發生遺憾前,您永遠不知道遺憾會發生、看他部落格朋友的留言, 我感覺老太太是比老先生開朗和堅強.、有多少人真的在看文章的?、對不起,我還是忍不住要說、悲劇不能讓它重覆發生、不好意思,回黃番茄的話、銀老,不好意思,要說您錯了、 還有,請不要以為老夫老妻一定相愛、真的敗給您們的慈悲了、銀老,您住在他家了嗎?、又來打擾、拋開您們的「我執」吧、對不起,不是我愛糾纏 台灣阿Q的文章回應: 莫大小說的文章回應: brabra的文章回應: 筆記阿本的文章回應: blackjack的文章回應: 更生大哥的文章回應: 還有我前一篇部落格中的文章回應內容:http://blog.udn.com/ying6100/4737194#reply_list 哇,還真的是已經寫好幾篇文章了。 附註:我所擔心的事情終於出現,大家竟然開始譴責起教會來了,殺人者其情可憫,關懷者罪大惡極,是非的倒錯已經在UDN上開始出現,為王老太太伸張冤屈竟然成為加害者、自以為上帝,難道大家的理智是如此的不堪一擊?只在乎言詞有無理性沉穩,卻不在乎思考的冷靜、客觀。 1.王老頭的UDN行為--洗版、亂貼文章、騷擾格友文章、針對建言嗤之以鼻,繼續洗板、貼文,干擾其他格友賞文--自私、不尊重他人。 2.王老頭的平常作為--拒絕社會關懷團體拜訪、拒絕老婆加入教會參與活動、不接受朋友拜訪--自私、專制。 3.王老頭文章--自己去看就知道(別只會看他想要讓人看的感性洗腦文章而已,翻到老婆骨折之前的狀況)。 4.王老頭在家只會黏在電腦前,對照他在UDN的洗版行為完全合乎說法。 5.王老太太沒有重病在床,雖罹患帕金森氏症,在摔斷腿前,無須仰賴他人即可自主生活行動,會跟朋友到處出遊,個性開朗樂觀,懂得鼓勵人,與人互動良好,等同於罹患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疾病患者。這些都有照片跟影片作為佐證:相簿。 6.王老頭沒有「長期照顧癱瘓在床病妻」的機會,兒子也曾請看護照顧,被王老頭辭掉。所以王老頭不會有「長期照顧癱瘓妻,心力交瘁」、「哀莫大於心死」的沉痛悲哀。 7.王老太太比王老頭年輕,行動自如,以台灣家庭生活型態,家事主要執行者以王老太太為主,對照王老頭都黏在電腦前,家庭應該是王太太在打點最多,直到9月21日左右摔斷腿骨折之後,所以不是王老頭辛苦一人長期照顧老婆。 8.摔斷腿不會終身癱瘓在床,王老太太努力復健至今3個月,還打算年後能與朋友共同出遊。 9.兒子跟所有接觸過的朋友,都認為王老太太個性開朗,絕不會有輕生的念頭。 10.一個自私自利的人,用FM2鎮定劑迷昏妻子,在頭頂上用螺絲起子強力鑽入頭殼內,導致妻子死亡。 11.普通殺人罪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涉及加工自殺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另規定謀為同死而犯加工自殺罪者,得免除其刑。另外80歲以上老人,不可判處死刑及無期徒刑。自首者可減輕其刑。 12.王老頭在文章中強調是夫妻約定要同安樂死。但他在殺死妻子後,立刻自首,而不是自殺。明顯在鑽法律漏洞免除其刑。 13.一群格友,要人對王老頭的悲慘境遇給與慈悲心,不要趕盡殺絕,為王老太太的死伸張公義。所以感情上,已經完全赦免王老頭的罪刑,認同王老頭愛妻才殺妻的說詞。 14.當有人提出不同觀點,就認定別人在對王家二次傷害,不容許對王老頭繼續追殺下去,言詞過於情緒,就是感情用事,情緒化發言,不值得接受說詞。 99.12.30.再補充: 15.99年11月王老頭向社會局申請「送餐」服務,可見他知道社會福利內容,不會不懂得申請,但是卻從不申請,證明王老太太不是長期癱瘓在床者,也證明在王老太太骨折前,應是由妻子負責「照顧」王老頭,而非王老頭照顧妻子。 16.王老頭家中發現一大包未開封煤炭,若真要燒炭自殺,為何不用?燒炭比釘死更能達到「同死」、「安樂死」的說詞,都買回來了,王老頭非但不用,沒有自殺,反而自首,顯見此件謀殺案是「預謀」犯案,「煤炭」是買來配合他文章中的說詞:「謀為同死」的證明。不過這個障眼法卻是欲蓋彌彰,此地無銀三百兩,更證實王老頭根本不想死,全在逃避法律刑責的企圖。 再加上王老太太,應該說-孫老師的照片,這曾經是一個懂得生活的老女人,卻被殘酷硬奪去生命的一個個體。 PS.再補充:很多人自責沒早日看到12月5日那篇「遺言」,但我懷疑那一篇文章內容是後來才改寫的,看格友回應,扣掉凶案後的,幸好有一篇當天的回應,很明顯互動沒有任何奇怪處,應該原始內容並非如此,否則格友不會如此遲鈍,去談甚麼二次自殺的問題,還鼓勵他寫所思所見。--也符合我的預謀殺人策劃推理。 建議電小二學習「城市」的方式,文章經過修改都標註在後面。 ps2.再修正:BigMac提出證據證明,王老頭12月5日的死亡預告沒有修改,也在城市中同步貼出:https://city.udn.com/61613/4311221。所以現在是UDN格友該自我檢討,如何不遲鈍,早一步發現問題預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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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