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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王老頭
2010/12/29 22:01:19瀏覽3290|回應30|推薦77

本來不想寫這篇文章的,違反我部落格屬性,但是如果到處去別人文章中唱反調表達不同意見,卻不在自己文章中寫文,這種行為也很自私、無恥,所以還是寫出這篇文章。這個標題,大概也有很多人會罵我沒禮貌,這樣罵人不對,但是眼前除了這個標題外,腦筋一片空白,就只有這個標題。

為什麼會說王老頭該死?因為他濫用「愛」的名義,進行殘酷的殺人犯罪,將暴力、仇恨、無恥包裝在「愛」的保護傘底下,導致大家都必須用「愛」的態度去包容他極盡冷酷的殺人行為,對他不能進行任何苛責跟指控,否則就是「沒有慈悲心」。(哇哩咧,怎麼讓我想到「愛」台灣)。

這幾天已經說夠多了,很累不想再多說,這篇文章把我留在其他格友處的回應全部蒐集起來,做為日後的追蹤記錄,只想請大家務必欣賞下面的影片,一定要看,是我從格友處文章中看到的,值得推薦給大家,也作為王老頭殺妻案的最清楚反證:

如果男人都像影片中的孔雀哥,我想台灣女人不會不想結婚,導致外籍新娘大增。我們不敢奢望男人要做機器孔雀逗我們開心,但是如果像UDN格友認同王老頭的殺妻行為是「愛」妻的表現,我們真的會恐懼到了極點,當我們年老力衰、慢性病、老人病纏身時,會不會哪一天被下了安眠藥昏睡,另一半將釘子敲入腦殼內,還是簡單點,一條繩子架上脖子,還是毛巾遮住鼻子......我們還要痛哭流涕,老公還真是「愛」我們到了「極點」,夫復何求啊.........

貼上王老頭的照片,是他在自首後,被移送時拍下的畫面:

沒有痛哭、沒有眼神散渙神情呆滯、沒有兩腿無力癱軟,這是一個殺死「愛」妻後的嘴臉跟神情,一付不屑樣,符合他在部落格中的表現-自私及不尊重他人,也符合認識他們夫妻倆的朋友所描述-憤世嫉俗。引用文章:王老太婆要痛快活

誰能告訴我,有「愛人」的心會「心死」?老伴又沒遺棄、背叛他,如何「心死」?認同這是殺死「愛妻」後的神情者,也去鏡子前試著模擬這種表情,我做不來那個嘴部不屑的角度。

把我在其他部落格的回應留在下面:

不好意思,在銀老文章中留了最多:

我不想幫殺人犯找藉口在未發生遺憾前,您永遠不知道遺憾會發生看他部落格朋友的留言, 我感覺老太太是比老先生開朗和堅強.有多少人真的在看文章的?對不起,我還是忍不住要說悲劇不能讓它重覆發生不好意思,回黃番茄的話銀老,不好意思,要說您錯了 還有,請不要以為老夫老妻一定相愛真的敗給您們的慈悲了銀老,您住在他家了嗎?又來打擾拋開您們的「我執」吧對不起,不是我愛糾纏 

台灣阿Q的文章回應:

 我完全無法認同王老頭做的殘酷殺人手法對不起,再補充

莫大小說的文章回應:

還是忍不住要說對不起,再提出一項證據

brabra的文章回應:

您說的王老頭-憤世嫉俗

筆記阿本的文章回應:

這是一樁預謀犯罪、殘酷無情的謀殺案

blackjack的文章回應:

看到您這篇文章,總算知道怎麼UDN男人突然都感性起來了

更生大哥的文章回應:

抱歉,來晚了

還有我前一篇部落格中的文章回應內容:http://blog.udn.com/ying6100/4737194#reply_list

哇,還真的是已經寫好幾篇文章了。

附註:我所擔心的事情終於出現,大家竟然開始譴責起教會來了,殺人者其情可憫,關懷者罪大惡極,是非的倒錯已經在UDN上開始出現,為王老太太伸張冤屈竟然成為加害者、自以為上帝,難道大家的理智是如此的不堪一擊?只在乎言詞有無理性沉穩,卻不在乎思考的冷靜、客觀。

1.王老頭的UDN行為--洗版、亂貼文章、騷擾格友文章、針對建言嗤之以鼻,繼續洗板、貼文,干擾其他格友賞文--自私、不尊重他人。

2.王老頭的平常作為--拒絕社會關懷團體拜訪、拒絕老婆加入教會參與活動、不接受朋友拜訪--自私、專制。

3.王老頭文章--自己去看就知道(別只會看他想要讓人看的感性洗腦文章而已,翻到老婆骨折之前的狀況)。

4.王老頭在家只會黏在電腦前,對照他在UDN的洗版行為完全合乎說法。

5.王老太太沒有重病在床,雖罹患帕金森氏症,在摔斷腿前,無須仰賴他人即可自主生活行動,會跟朋友到處出遊,個性開朗樂觀,懂得鼓勵人,與人互動良好,等同於罹患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疾病患者。這些都有照片跟影片作為佐證:相簿

6.王老頭沒有「長期照顧癱瘓在床病妻」的機會,兒子也曾請看護照顧,被王老頭辭掉。所以王老頭不會有「長期照顧癱瘓妻,心力交瘁」、「哀莫大於心死」的沉痛悲哀。

7.王老太太比王老頭年輕,行動自如,以台灣家庭生活型態,家事主要執行者以王老太太為主,對照王老頭都黏在電腦前,家庭應該是王太太在打點最多,直到9月21日左右摔斷腿骨折之後,所以不是王老頭辛苦一人長期照顧老婆。

8.摔斷腿不會終身癱瘓在床,王老太太努力復健至今3個月,還打算年後能與朋友共同出遊。

9.兒子跟所有接觸過的朋友,都認為王老太太個性開朗,絕不會有輕生的念頭。

10.一個自私自利的人,用FM2鎮定劑迷昏妻子,在頭頂上用螺絲起子強力鑽入頭殼內,導致妻子死亡。

11.普通殺人罪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涉及加工自殺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另規定謀為同死而犯加工自殺罪者,得免除其刑。另外80歲以上老人,不可判處死刑及無期徒刑。自首者可減輕其刑。

12.王老頭在文章中強調是夫妻約定要同安樂死。但他在殺死妻子後,立刻自首,而不是自殺。明顯在鑽法律漏洞免除其刑。

13.一群格友,要人對王老頭的悲慘境遇給與慈悲心,不要趕盡殺絕,為王老太太的死伸張公義。所以感情上,已經完全赦免王老頭的罪刑,認同王老頭愛妻才殺妻的說詞。

14.當有人提出不同觀點,就認定別人在對王家二次傷害,不容許對王老頭繼續追殺下去,言詞過於情緒,就是感情用事,情緒化發言,不值得接受說詞。

99.12.30.再補充:

15.99年11月王老頭向社會局申請「送餐」服務,可見他知道社會福利內容,不會不懂得申請,但是卻從不申請,證明王老太太不是長期癱瘓在床者,也證明在王老太太骨折前,應是由妻子負責「照顧」王老頭,而非王老頭照顧妻子。

16.王老頭家中發現一大包未開封煤炭,若真要燒炭自殺,為何不用?燒炭比釘死更能達到「同死」、「安樂死」的說詞,都買回來了,王老頭非但不用,沒有自殺,反而自首,顯見此件謀殺案是「預謀」犯案,「煤炭」是買來配合他文章中的說詞:「謀為同死」的證明。不過這個障眼法卻是欲蓋彌彰,此地無銀三百兩,更證實王老頭根本不想死,全在逃避法律刑責的企圖。

再加上王老太太,應該說-孫老師的照片,這曾經是一個懂得生活的老女人,卻被殘酷硬奪去生命的一個個體。

PS.再補充:很多人自責沒早日看到12月5日那篇「遺言」,但我懷疑那一篇文章內容是後來才改寫的,看格友回應,扣掉凶案後的,幸好有一篇當天的回應,很明顯互動沒有任何奇怪處,應該原始內容並非如此,否則格友不會如此遲鈍,去談甚麼二次自殺的問題,還鼓勵他寫所思所見。--也符合我的預謀殺人策劃推理。

建議電小二學習「城市」的方式,文章經過修改都標註在後面。

ps2.再修正:BigMac提出證據證明,王老頭12月5日的死亡預告沒有修改,也在城市中同步貼出:https://city.udn.com/61613/4311221。所以現在是UDN格友該自我檢討,如何不遲鈍,早一步發現問題預防。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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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4745089
 引用者清單(3)  
2011/01/03 10:16 【 黃番茄的部落格】 推薦 露西佛爾Lucifer--筱蒨,小肉球等先進的文章
2011/01/02 17:45 【paulao 的網誌】 讓我們關懷身邊的人,戰勝孤獨
2010/12/31 10:31 【社會菜鳥思維】 王老先生有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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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恩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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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upport what you wrote!
2011/01/10 16:40
Dear Lucifer,

I supported what you wrote!

As a Christian, I just wish to comment that Brother Wang did not allow Jesus to be his personal Savior for all, so he killed his wife without knowing and treasuring eternal hope!

Faith, hope , and life all come from Jesus as He created all, He redeemed all, and He is in all. Life has never been in the hand of Brother Wang.

Thank you for these educating articles.

Heavenly Guest
------- ------- -------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0 23:55 回覆:

當一個人自大到自比上帝去決定別人的生死,將無辜的家人以「愛」之名痛下殺手,就必須得到應有的審判及懲罰,這是人類最基本的社會運作模式,不是用「愛」就可以橫行無阻,不受懲處。

上帝會寬容真心懺悔之人,但是對於拿「愛」做為犯罪理由的人,也絕不會縱容。王老頭的行為必須獲得應得的審判,我不會因為其他人的挑釁跟文字干擾而退縮不語。事實要被呈現,真相也不容抹滅。

謝謝您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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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頭沒信教,他是非常反對他老婆信教的,所以他不是那種教徒式的執著
2011/01/02 13:27

筱蒨妳誤解我的意思了

我是說當一個人太過執著其信念時,很容易出現偏差或過激的行為而不自知,而且他還會堅信自己是對的。這情形跟一些信教太過入迷,非常執著的教徒很相像。

這不表示只有教徒才會出現這種情形,而是說當一個人太過執著其信念時,很容易出現教徒那自以為是的情形。

至於妳一直強調「殘忍」兩字,來支持妳的立論,我不反對,那手段確實很殘忍,但我認為你推論出來的結論有其盲點。若王老頭真要以慘忍對待其老妻,他根本不需餵其老妻六顆FM2,在我看來,那王老頭不瞭解FM2的藥性(又有多少人瞭解?),以為只要6顆FM2,不管用何方法,其老妻都毫無知覺。既然王老頭認為其老妻都將因6科FM2而毫無知覺,那不論用何方法,對其老妻而言,都是一樣的,沒有慘不慘忍的問題,我不相信如果王老頭用其他方式,妳就不批王老頭慘忍。

另妳一直認為王老頭的說法是為了脫罪,脫罪有兩種,一種是良心的脫罪,一種是法律上的脫罪,先不論良心上的問題。我問妳,不論最後的結果是有罪還是無罪,或是死刑?妳認為此案需要幾年的時間才能三審定讞?以王老頭今年84歲的高齡,他又有多少機會在餘升等到三審無罪定讞?如果此機率很低,那就沒有王老頭脫不脫罪的問題了。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2 23:32 回覆:

當一個人太過執著其信念時,很容易出現偏差或過激的行為而不自知,而且他還會堅信自己是對的。知道嗎?現在就是您們犯了這個錯誤,把事實忽略,完全被王老頭的說詞給蒙蔽理智,不接受真實的現狀呢。

今天如果王老頭是兩個人各吃三顆FM2,然後把買來的木炭燒了一起「安樂死」,兩人昏迷沉睡中就這麼輕鬆歸天,說真的,我不會說這是謀殺,也可能相信他說的跟老婆兩人的「共同心願」,但是事實呢?

1.王老頭從頭到尾沒想死,還說會自首不會死,這算甚麼「共死」?

2.哪個人從小到大沒受傷過,會不知道連破個皮都會痛,更何況將螺絲起子穿入頭部?我頭痛都感覺痛了,更何況被外物真的刺進來還要嚐試才知道嗎?

3.王老頭查資料很認真的,去看他的部落格,他還是特務出身的,這是小肉球姐說的,FM2叫鎮靜劑,不叫麻醉劑,不是中樞神經阻斷劑,有點醫學知識的人就知道(請上空大生活科學系,課程內容有教喔)。鎮靜劑是讓您神經放鬆,而FM2是強效鎮靜劑,包含安眠藥的性質,最重要的一點,無色無味,立即溶解液體中,讓喝的人毫無感覺。FM2是三級管制藥品,不是一般人藥房買得到,王老頭真要提倡「安樂死」,老婆也同意要死,不需要這樣大費周章,只要去拿一般安眠藥,吃了十分鐘就睡著,再燒盆炭,兩人就一起「安樂歸天」了。何必瞞著老婆讓她喝下FM2,然後這樣「戳頭」?

王老頭在良心上不認為自己有罪,看他照片就知,沒有任何痛苦跟自責,我不認為他會三審無罪定讞。但若檢察官按您們的分析去做,根本就直接起訴免刑了,還可交保候傳,一審也這樣判決,何必等三審。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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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之下,多數男網友這次被比了下去。呵呵。
2011/01/02 13:04

唉,這也可以扯上性別問題,會不會太離譜了?

若真硬要扯上性別問題,那我認為若能藉此機會好好討論安樂死與老人安養問題,讓制度更完善,則女性受惠將比男性多。

先撇開一些無法量化的因素不論,大家都知道女性的平均年齡比男性高,加上結婚也大都是男大女小,所以當兩人開始步入晚年時,女性照顧男性的機率比男性照顧女性的機率高。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2 23:04 回覆:

就像您說的,女人會比老公活的時間長,但是如今還活得好好的,只是有慢性病在身,還能跟朋友出遊、玩樂,就只因為不小心摔斷了腿,半年內不方便行動,就這樣被老公給謀殺掉,這是公平的嗎?

還是超過75歲,就該把夫妻拆散,送到老人安養院,當作即將邁入死亡前的階段照護對象?到了80歲還沒死,就進行安樂死,管你是不是還能行動、跟朋友聚會聊天。

在王老頭事件,硬要扯進安樂死跟老人照護,就必須考量王老頭夫妻狀況,兩個老人雖有慢性病,但是都還能自理日常生活、行動自如,生活起居不必仰賴外人照顧,王老太太雖然後來骨折受傷,但傷勢不是變成終生癱瘓的程度,而是經過時間治療,即可回復行動,目前也能自己拿著四角拐杖行動,因為身體狀況良好,不符合政府巴氏量表標準,無法合法申請外勞,但兒子也請到了看護專門照顧,卻被王老頭後來辭掉。

兒子每個月有10萬元給老人家使用,兩老有電梯豪宅、有專門看護、能使用電腦上網,王老頭整天泡在UDN大家都有看到,請問哪家老人安養,可以做到這種程度?

如果我父母都如此「健康」沒有癱瘓,還能自理生活行動,我能要求他們去安養院,把房子給我或賣掉,80歲就該去死了嗎?換作是我,我也做不到。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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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敗部復活的影片 借去啦
2011/01/02 12:05
給 brabra 看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2 22:49 回覆:

哪部拜部復活的影片?

這是一條人命案件耶,不是在這裡睜誰說的是對是錯。敗部復活啥?

brabra跟王老頭沒有深仇大恨,他們不需要去構陷王老頭入罪,大家要的是真正的事實,而不是只聽王老頭片面之辭,把孫老師變成一個臥病在床10年,老公獨自照顧、心力交瘁的癱瘓病人,被殺了是可憐且應該不予追究,活該他是王老頭的老婆,死了就算了。


即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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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幾位大姐致敬
2010/12/31 15:28
黃番茄兄,是啊,此次事件倒意外讓我見識到了這幾位大姐的出類拔萃。相較之下,多數男網友這次被比了下去。呵呵。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2 01:31 回覆:

也不能怪他們,這次王老頭的文章讓他們全都陷入自己的人性掙扎裡面了。

王老頭84歲,兒子年齡就大概是目前UDN上眾多男性格友的年紀,在上父母都7、80歲,或是已辭世(通常病痛比意外多、長期病痛後往生者多於短期立即身故),或是深受慢性病及病痛所苦,但是自己仍在工作或將退休,子女都仍在就學或初就業,也需要照料,卡在這種年齡的男格友,再看到文章中所言子女不在身旁,那種拿自身的悲傷惆悵,很容易就將自己父母投射到王老頭身上,產生共鳴感而不忍苛責。

另外,女人才是感情動物,男人不是,所以女人可以很快分辨「愛」,男人卻對「愛」不了解,所以被王老頭的「愛」給欺瞞,以為這樣就是真「愛」,那是獨占、專制、自以為是的大男人,偏偏台灣男人都有這毛病。

我們要力爭的是「公道」,還有甚麼才叫做「真愛」,更重要,確定慈悲的對象,該給的是不能為自己發聲的「死人」,而不是想好脫罪之詞的「兇手」,慈悲不看年齡,只看是非。沒了是非,慈悲就只剩下鄉愿跟濫情而已。


黃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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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蒨,小肉球,知識有過人之處
2010/12/31 08:45
即興姐,社會是有所謂先知先覺,後知後覺,不知不覺的人,有一群喜歡人云亦云附和的人,更有的人明知有些問題卻硬不認錯,這是一樣米養百種人.今天有幸認識筱蒨,小肉球,知識....等頭腦清晰,不流於理盲濫情的先進,在大多數人還在對殺妻兇嫌態度有所保留時,筱蒨,小肉球,知識等先進,能夠站出來,針對整個案情可疑處加以質疑,並清楚分析,讓大家看清楚這案件的來龍去脈,讓我們對這個社會還能存有一點希望,有人願意發聲,力排眾議,不人云亦云.值得為其喝采!

這個案子終將有案情明朗的一天,到時再來看筱蒨,小肉球,知識等人(可稱女傑)的慧眼獨具,至少能做到不隨意盲從,有一雙慧眼看世間!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2-31 10:54 回覆:

我們不敢說自己的判斷百分之百正確,算是提供給檢調人員在查王老頭事件時,給與另一角度的思考,避免被一面倒的輿論影響,不敢跟多數人觀點作對。

其實這次事件如果是性別對調,我想我也有可能變成同情兇手的人,人很難不把自身的經歷作情感轉移,投射到相同狀況的人身上,UDN的格友大部份都超過4、50歲,都一定曾面臨照顧親人的辛勞,加上自己年歲也漸大了,看著子女成長、成家,離開身邊,父母年紀大(剛好跟王老頭差不多年紀吧),可能也無法隨伺在旁(或是早已辭世),心中的淒涼被王老頭的文章點出來,所有的惆悵跟悲傷,想到自己父母,就不忍責備了。

但是同樣地,女人也會投射,想到自己萬一因為年老生病就被老公這樣「愛」到死,想像一根螺絲起子鑽入頭頂叫「愛」,不能讓這種「愛」法成真,所以真相一定不會是這樣,看UDN上的女格友,就變成很理性,開始蒐集資料證明這是不對的,我想很多女格友打一開始想法都會跟我一樣,只是寫文出來的男格友居多,看到別人說要有同情心,也不好多說。我比較固執吧(呵呵,把小肉球姐跟知識姐一起拖下水)。

不過從這件事,證明同情王老頭的格友都很孝順愛家,才會有這樣的認同感,將自己經驗情感轉移,所以絕對不會發生跟王老頭一樣「愛」妻的做法,因為真正有愛的人,是不會忍心這樣對待至親的家人的。

至於我這個不同情的人...我不是沒愛心但是死者被殺的冤屈,還是得幫她提出來,畢竟兇手還有發言權,死者卻沒有辦法幫自己說話。


即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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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顧情面反對好友比聲討貪腐政客更難
2010/12/31 07:28
筱蒨頭腦清楚、思考冷靜、不犯現今社會理盲濫情的通病。一系列的分析看下來,讓我對您刮目相看。

聲討貪腐無恥的政客容易,能有毅力一路旁聽盯緊司法進度且堅持到底從不放棄就相對困難。然而,面對一群平日關係不錯在許多事上立場一致彼此支持的好友們,還能夠為了真理不顧情面公開與大家唱反調,那就真沒有幾個人能做得到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2-31 10:17 回覆:

所以您知道我已經把朋友都得罪了。

謝謝您的鼓勵讚美。我的個性有點急,講話用詞也比較情緒化,很難一直維持冷靜平和的措詞,結果愈急就愈慘,最後的措詞真的有變成人身攻擊的地方,朋友有留悄悄話告訴我,我說同情王老頭的人像挺扁人士,讓她感情很受傷,針對這一點,我必須公開向所有好友道歉,那時情急,用激烈措詞想敲醒大家,用詞不當,請大家原諒。希望這件事情過後,大家還願意當我是朋友。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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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t agree more
2010/12/31 02:43
那個王老頭曾經也給我的文章回覆過,完全不知道他在講什麽……
看過他的博客,竊以為這是位相當自以為是但又不被別人認同的人。如筱倩姐所言,這件事情就像一個男人受了自己妻子很久照顧,結果妻子病了,男人就受不了了。相當不負責任的做法。雖然有年老的原因,但個人的因素是最重要。這個社會本有千萬種方法可以讓自己和髮妻不這麼痛苦,可是他偏偏選擇了這種方式,這就是病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2-31 03:05 回覆:

其實孫老師受傷時,兒子有回來照顧一個多月,也有請看護,每個月給父母10萬元,這對他們來說,怎麼也不可能就必須送到安養院,才算是有人照顧。

只可惜看護辭了,關懷電話不喜歡接受,人家也不好意思常打,畢竟夫妻倆有慢性病,但並不影響日常生活作息的自理能力。

周遭也很多老人家愈老愈固執,我爸就是,他生病後發現更嚴重,但是不到讓人認為是偏執狂,王老頭可能真是年紀大,長期在部落格上,卻很難吸引別人的注意,才會讓自己陷入更嚴重的境界,大部分的人都敬而遠之,少部份互動後就減少次數,他又從不會去關心別人,所以更孤立吧。

而在現實來看,他也是把外界的接觸管道封閉,孤立起自己,若不願跟人接觸,當然寂寞淒涼的感覺就會很深刻,其實不管年紀大小、男女、已婚未婚,每個人都會有覺得寂寞孤單的時候,如何安排自己的活動,多跟人互動,減少這種空虛的時間,應該是每人都該學的課題吧。

第一件事,晚上先出去跟同胞ㄎㄟˋ ㄒㄧㄡ瘋跨年好了。新年快樂!


六條御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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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的慈悲,只是理盲的縱容
2010/12/31 00:55
愚並不認為王老頭有多愛她的妻子

愚也認同您的見解與看法,

所以愚以為,很多人用愛這個名義來殺人。

提醒是好的,但是過猶不及,

力道拿捏不慎,就會變成另一場全民公審,

另外,愚更不解的是,為什麼只要以愛為名,

帶子女自殺,是政府的錯?

老翁殺妻,是政府的錯?

博士生虐嬰,是政府的錯?

千錯萬錯,都是政府的錯?

太多網友都喊著,你沒經歷過,你不懂這句話來回應,愚對這件事的看法,

難道現在是比悲慘大賽嗎,每個人都拼命搶當悲劇主角,

然後喊著別人都不懂,然後這樣才能證明自己有多慈悲嗎?

愚以為慈悲是對的,但請看地方使用,

濫用的慈悲,只能算是理盲的縱容,

至於愚提及這只是個話題,只是私心的想讓此事沉澱,

讓司法人員有更大的空間可以獨立審判而已。

彼岸花,開一千年,落一千年,花葉永不相見。情不為因果,緣注定生死。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2-31 02:31 回覆:

我也很不贊同甚麼事都丟給「政府」,有很多都是老百姓可以做的,從自身週遭先關心起,向外擴大關懷,發現問題會更快些,而不是一味要求政府、義工、社工、志工來發現。

王老頭家庭,社區關懷老人中心、宗教團體有做事,不能抹殺甚麼都沒做,說是政府責任。但是遇到一個家境不錯、高社會階層的老人,兩老雖有慢性病,但日常生活皆可自理,只是老婆剛骨折,半年內較辛苦,若這樣就說要送去老人安養中心,換成是自己,大概也不願去那等死吧?(台灣的老人安養中心,當然不會比自己家裡舒服),不是所謂的弱勢、貧病老人,政府真的也無權去干涉。

現在網友說要檢討老人、長期臥病、弱勢族群照護問題,這些都不符合王老頭的家庭,王老頭也都把關懷拒於門外,政府也不能強迫人民一定要強制接受,所以怪政府沒有必要。

王老頭事件當初因為UDN文章很多一面倒向同情兇手,所以我才會大聲疾呼,讓檢察官有不同的觀點平衡判斷,司法人員要蒐集資料,若資訊不平衡,那他們也很難追出真相,當正反兩面都有,司法人員愈多的線索,才更能做出更正確的判斷。兇手年紀大可憐,但死者是死人更可憐。

其實從12月5日的那篇死亡預告,UDN格友們不是檢討政府,而是該自我檢討,不看文按「推薦」的浮濫使用檢討(至少喵一下內容沒危險性再按),還有知識姐說的,如何從自身UDN格友關懷做起,查覺死亡預告提早防患,這些都值得大家檢討,我相信不用電小二要求,只要格友看到去通知,電小二應該會處理。UDN是一個大家庭,如何讓在這上面的朋友都能獲得愉快的分享,或許才能減少王老頭這類不幸的事件再發生吧。


paula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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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就是你說的
2010/12/30 21:33

偏執狂!!聽牧師得說法就更能確定了..

我只接觸他短短時間就感受到他是個自我意識很強的人..這種人不但自以為是,一旦決定事情就不容易變..不過檢方也要探究他太太跟他至少有五十多年的婚姻是怎麼相處的,或者會看到他另外一面!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2-30 23:32 回覆:

呵呵,這種老頭子台灣社會多的不得了。頑固、任性、大男人主義,年輕時候大部分還好,是愈老愈固執,到退休後閉鎖在家裡,不跟人群接觸,才更惡化成為偏執狂的。一般女人遇到這種男的,大部份都嘛敷衍安撫他的個性,不正面衝突,愈老一輩的女人就愈能忍耐,年輕一輩的就容易離婚囉。

所以這種男人不算精神病的範圍,習慣叫「老番顛」,女人相處的方式,就是自己去找朋友同聚,過自己的逍遙退休生活,王老太太就是如此,雖然王老頭反對,她還是繼續去跟教會姐妹活動,這也是台灣社會的現象,老女人比較會安排生活,而老男人都幾乎成為宅男,根據統計,男性退休大部份都在10年內就蒙主寵召了,所以「專家」不斷建議男性,一定要在退休後找到生活的重心,去學才藝或發展興趣,多跟外界接觸,與朋友同樂,才能維持生活的樂趣,所以再廣告一下:1月16日,請格友有空的話,不要宅在家裡,大家麻煩請到心靈黑咖啡的訪客簿報名,參加UDN格友的聚會吧。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2-31 02:34 回覆:
剛剛又看清楚了他太太死了耶,檢方去哪問啊?招魂?觀落陰?去問王老頭?當然王老頭會說「很美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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