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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正義大旗的大探長提告記實990429
2010/04/30 12:57:31瀏覽1114|回應5|推薦44

在部落格上常看到許多人打著正義大旗,理直氣壯要揭穿別的部落格格友真實面目,這些人自認為有所本,甚至剪貼其他網站之資料來舉證,斷章取義扭曲解釋,讓人相信。若有其他格友站出來替被害人說話,這些人還會義正嚴辭去警告這些格友,不要不知實情就隨便說話。許多格友受到具有威脅性的"善意"提醒,乖乖閉上嘴巴;也有人雙方各打五十大板,認為被害人一定也有問題,才會這樣被人緊盯攻擊。但是大部分的人,都選擇沉默,遠離是非圈,免得受到牽扯。

而大多數被控訴的"被害人",大多因為工作及麻煩關係(蒐證有時真的很累又花時間,開庭也要花時間),忍受被人不斷騷擾、扣帽子,而不選擇提告,或許也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吧。據聽來的八卦得知,有某一位UDN人氣部落格格友,竟然被人前後用了16個以上的帳號,長期騷擾,辱罵而隱忍下來,只有通報電小二關了對方的部落格,然後再等下一次對方再開格過來攻擊,這種忍耐、溫和的個性,真的讓我非常敬佩,也覺得實在太委屈、辛苦了。

抱歉,我的個性不是這樣的,而且也沒有工作,時間上可以跟這種人好好對戰,但是之前目標在扁案的法庭旁聽上,沒時間為這種下下駟的俗仔咖,捨棄對付上駟的時間,所以只好先忍耐,讓他到處毀謗造謠,等到審理告段落後,再來整理所有資料,準備好好舉證提告。不過沒想到,竟然對方先提告起我來,要在法庭上揭穿我的真面目,讓所有人看清我的真相,了解我"虛偽"的面目。

真的很讓我啼笑皆非,但是也了解到這種無恥的人,繼續容忍下去,只會讓他們更加囂張,以為別人理虧有罪,不敢回應。拜託,人家是看你無聊,懶得理你好不好,誰那麼多時間跟你打嘴砲阿。別以為別人不回應就是心虛、理虧說不過你,而是認為你無理取鬧,歪理強辯,根本有理說不清,可不是真理愈辯愈明。(部落格上很多這樣的人喔)。

話說回來,因為這位"正義凜然",不打壞人,專打做事人的"大探長",又號"倒扁天王"(要舉例:很少批評陳水扁,卻不斷批評特偵組、王清峰、李昌鈺、當然還有我啦,還占陳笏老師便宜),不斷地騷擾、汙衊,甚至提告,所以在二審審理結束後,開始準備資料,老天爺也非常幫忙,在扁案審理的中場休息時間,才進行我的官司審理,讓我可以專心去對付這種"人類",好好蒐集資料,分門別類,提出各項證據來。

4月29日,地檢署傳喚開偵查庭,要我準備我在別的網站上說大探長"挑弄是非、製造紛爭"的證據來,所以這一陣子花時間,把陸續從各個部落格格友處及我的相關文章、訪客簿內蒐集到的大探長相關文章,好好研讀分類,提出數項資料,列印出來,交付給檢察官。

檢察官看到這麼多的資料說哪有時間看,這個人不用工作喔,時間這麼多。我說我也不知道,誰知道他哪有那麼多時間寫這些又臭又長的文章,檢察官問我們認識嗎?我說以前倒扁時認識的。檢察官問對方多大年紀?我說大概60多歲。檢察官問既然都是倒扁的,幹嘛相互提告?我說他是倒扁的,但不是紅衫軍。檢察官問我提告他的情況,我說資料太多還在整理,還沒提告,結果他先告我,我也很傻眼。

檢察官看資料太多了,問我有沒有具體言論,證明我說他"挑弄是非",我說這個人沒有直接罵髒話,但是就是用些含沙射影、見縫插針的方式來挑撥離間,像我的第一份資料,他就故意用"小倩加油"的名稱,挑撥我跟另一位網友"大老鷹姐姐"的關係,結果被人家揭穿,後來在部落格上許多網友聲援我,跟他對話的內容。可以證明他[挑弄是非、製造紛爭]。

檢察官問還有呢?我想一想,說第三份資料,他有具體說到我有拿錢,我在斂財,不過我第四份資料,有提出其他網友給我錢退回的證明,及有人建議我提供帳戶要捐款,被我拒絕的證明。檢察官要書記官特別記錄第三份資料,再問我還有嗎?我說他還在部落格上含沙射影,暗示我們有曖昧關係,破壞我的名節,檢察官說這個可以,資料呢?我說在那第7份裡面,相關文章太多了,還沒把這部分抓出來彙整,等到要提告時,再一併提供。

因為陳報狀直接交給檢察官,手上沒資料,所以請檢察官看陳報狀,沒20分鐘就結束偵查庭,可以離開了。陳報狀要求調閱相關IP位址,證明我跟大探長指控的Lisa、紹德、反名嘴非同一人;ttt308也不是台北陳小妹;而大探長、小倩加油、許大姐加油、就是我、悠然是同一人。(自己做賊還喊捉賊),另外要求傳喚另一案被告山寨關公,證明拿到兩張資料來自大探長,造成他欺騙法庭(提供虛偽證據,有犯罪嗎?)(哈哈哈,應該可以比照陳水扁,告發他教唆偽證罪。)

電腦又送去修,用小筆電打資料,插入圖片框卻跳不出來,只好請大家先自行去相簿看相關圖檔:

http://album.udn.com/community/img/PSN_PHOTO/ying6100/f_4785379_1.jpg

http://album.udn.com/community/img/PSN_PHOTO/ying6100/f_4785377_1.jpg

http://album.udn.com/community/img/PSN_PHOTO/ying6100/f_4785376_1.jpg

http://album.udn.com/community/img/PSN_PHOTO/ying6100/f_4785375_1.jpg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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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3990688

 回應文章

ttt30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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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感慨
2010/05/03 15:45

大家站在同一陣線倒扁倒到對簿公堂

曾經也極盡崇拜~封為紅衣女俠

曾經也盡心袒護~於妳節食抗爭時日夜躲在台大暗中注意妳的狀態

一朝反臉聲言要讓所有人看清妳的~真面目

搞了半年我只看到妳~是卡奴而且不聽從命令

這樣也要被告~~我建議妳參加最近很ㄏㄤ那種

香港打小人的團來香港鵝頸橋打小人順便探望我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5-03 16:47 回覆:

念在我在資金最窘迫,又不想所有行動只因為我沒錢還卡債,必須停止,而大探長當時贊助三萬元,讓我沒有後顧之憂,繼續行動的份上,一開始我還容忍他不斷在這操弄是非,貶低我的行動跟對扁案的分析,不想跟他多計較。沒想到他卻變本加厲,完全扭曲以前情況,任意栽贓,我才開始懷疑他目的跟企圖。

他第二次贊助的七萬元跟仁義之獅的兩萬元都被我拒絕及退回,我有沒有斂財,他最清楚,但是他卻可以忽略這點,我提出來他也沒否認我有退這兩筆錢,那他的心機就不是很單純,當初贊助三萬元的用心,可能就不是那麼簡單了(還故意在別的部落格格友處說是"援"助,還要大家別想歪了)。

逼迫我把最個人隱私的卡債公開,避免讓他以為握著把柄,可以胡作非為。而他還不知節制,更加密集發言造謠,這種惡毒行徑,就不是一句原諒可以放過,用盡各種方式想讓我的旁聽行動被阻撓,到後來,甚至要大家不要配合我行動,種種行徑極不單純,現在把他到處留言近200篇文章整理出來,這個人的心術不正,心機頗重,應該跟我一起攤在陽光底下,讓司法去檢驗一番。

打小人要去法院打才有效,到香港就要去海洋世界才好玩,等扁案第一批全部結束後,再去香港找您慶祝


ttt30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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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2010/05/03 14:20

我也來加油但不添醋

說真的我很不樂見大探長走到這種地步

但也替筱倩喊冤~~以後可別太熱心

就算阿伯不方便也別太熱心載他回家

人心隔肚皮耶~~害人看得到吃不到就會有後果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5-03 16:16 回覆:

很多夥伴都讓我載回家過阿,在公園時大家都放鬆心情聊天打屁,所以有時要辦行動時,就會載夥伴回家,順道在車上討論行動方案。載最遠應該算佩宜吧,有回到桃園過,也有載到林口,她老公再去接她。車上談最久的應該算Alex,當初辦凱道活動,所有道具都靠Alex去跑腿跟廠商訂貨,常常載他回家,還在車上討論兩個小時才放人下車。

當初大探長也是如此,決定第四次罷免及絕食行動,大探長提供建議,當然在車上討論,難道還要進去他家?那才更讓人懷疑吧,自己當初說行動要討論,要我公園回家再過去討論,結果竟然寫是我晚上藉口去找他,他還不方便,故意到便利店討論,看了真的讓人吐血。

真要勾引男人,我會找年輕力壯一點,我也不覺得我條件有差到要去勾引男人的地步。(完了,為了整理提告資料,被迫看這些垃圾文章,脾氣愈來愈大了。)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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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蒨,加油!
2010/05/03 11:43

我沒法經營自己的部落格實在是因為太忙,再者文章不好還是藏拙的好,看了妳這篇文章,心中感觸良多,領薪階級在上班時段,當然不太敢明目張膽經營自己的部落格,即使下班也要面對家中柴米油鹽的生活瑣事,太多人確實為了生活不得不面對現實,我的朋友就說了,按「推薦」沒事,一「回應」訪客簿裡就落下話了(我也是),其實多數人都是有正義感的,但為了怕惹火上身、怕惹麻煩,只能「默默」點閱及支持妳,希望妳別受影響,德不孤、必有鄰!我大聲的說,筱蒨,加油!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5-03 13:48 回覆:

剛剛過去您的部落格訪客簿看,沒想到大探長竟然過去留了那麼多篇的騷擾留言,真的是不好意思,您也被扯下水。

上次因為有人過來告訴我,她在有關大探長的文章中回應,大探長跑到她的訪客簿留言,所以我把那篇文章有回應的格友都過去看一遍,果然在您的訪客簿,他也過去騷擾,沒想到,他還當您是傳聲筒,繼續騷擾您,實在是太過分了。

這種自以為神探,胡亂扣人帽子、騷擾、毀謗、散布不實的惡劣分子,不能縱容忍耐,拿正義作旗子,動不動就有所本,不怕被告,那就一項項舉出來提告,看他的有所本,本在哪裡,誰才是胡亂栽贓別人,別有企圖,意圖破壞我行動的惡劣之徒。

還是要跟您說聲對不起,害您也被騷擾,也要謝謝您,繼續支持及回應。整理出太多大探長操弄是非的資料,至少可以提告五項以上,所以決定分開來告,要上法庭就好好上個夠,一項項把事實給說清楚,免得大家以為我絕食玩假的,跟他有曖昧關係,還沒有旁聽,更企圖欺騙網友斂財,更侮辱支持我的人是菜鳥笨蛋,這些言論就一筆筆帳來算吧。


逍遙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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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2010/05/02 13:38

不能說:「小倩加油」

否則有可能會被大嘆長告侵權的

加油!加油!加油

這樣子不知道他會不會來騷擾我?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5-02 17:24 回覆:

看來您也是不怕死的一員囉。

不過據他自己在別部落格的留言,他又搞兩年多前的說詞,要準備搬家了,可能沒時間上網,看來西洋鏡不斷被拆穿,有點慌了,以為我不會真的跟他計較,所以不斷操弄、構陷、誣蔑,以正義凜然的口吻,不斷唬弄他人,毀謗我的名節跟名譽。

資料整理好了,我真的懷疑他的目的跟身分,不把這個人的底細挖出來,我實在無法坐視不管。這個人拿319作招牌,還有個助理"成真"在幫他募款,這幾年來沒有任何成果出來,只是不斷喊話要公布。竟然還不斷造謠我沒去旁聽,故意用旁聽去企圖詐財,這種做賊喊捉賊的手法,不一起用法律來檢驗,怎麼會公平?

王清峰不會跟他計較,特偵組無法跟他計較,李昌鈺、陳笏也不可能紆尊降貴跟他計較,這些人不斷被他消費、嘲弄,當初仁義之獅夥伴阿德也被他扣上間諜帽子,助理也在別部落格發言嘲弄、質疑,這些人的委屈跟氣憤,我就一起送還給大探長,我時間閒閒,沒有聲望、地位,可以好好跟他玩司法正義,讓真相大白。


允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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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受不了..
2010/05/01 21:31

姐姐,我挺妳!


打破虛空笑滿腮,玲瓏寶藏豁然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5-02 00:10 回覆:

允兒,妳竟敢回應,妳要有心理準備,每個到有關大探長文章中回應的人,幾乎都遇到他過去騷擾,現在沒啥人敢來我這回應留言啦。

還是要謝謝妳,願意跳出來挺我一把。

這一陣子都在準備資料要提告大探長,所以沒啥時間到處串門子,等下星期整理好了,一項項去提告,再來好好拜讀妳們的大作了。

昨晚睡覺突然靈光一現,扁案旁聽久了,也該學到一些常識,陳水扁在國務費舊案非被告,但是指揮被告林德訓、陳鎮慧作偽證,被起訴教唆偽證罪,所以應該可以告發大探長教唆偽證罪

另外,大探長文章說我企圖勾引他,還用淫穢下流語氣在別人部落格留言毀我名節,還可告他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及第九條,加上散布不實的妨害名譽罪。說我企圖詐財騙錢,還到處留言提醒別人,這點可告毀謗及散佈不實、公然侮辱罪。到處留言說我根本沒去旁聽還欺騙大家,散佈不實及毀謗我名譽。自己分身一堆,還隨便指控他人利用分身,自抬身價,也可告他毀謗、散佈不實。這些都可分別提告,一罪一罰,算一算,至少五個不同類型的犯罪行為,要搞就搞大的,分開提告,像扁案一樣,避免讓對方有緩刑機會。

操弄是非、干擾司法進行,這些惡劣無恥的行徑,就該讓他得到應有的懲處,不要以為言論自由就可以用正義的大旗,隨便指控他人,既然浪費我的寶貴時間陪他玩,就不能讓魔鬼留餘地,看看誰的真面目才是醜陋到見不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