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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需要看首長特別費的卷證?--981127的法庭旁聽感想
2009/12/04 00:31:03瀏覽845|回應5|推薦38

         國務機要費的最關鍵證據,來自於陳鎮慧的行動碟,小小的一個黑色行動碟,在特偵組搜查扁辦時,本來陳鎮慧要放進手提包內,但是被眼尖的司法人員看到而扣下來,在破解密碼後,順利揭露國務機要費機密費的內幕來。

早在91年審計部查帳時,總統辦公室就拒絕拿出機密費之帳冊供查帳,95年查黑中心查國務費時,總統辦公室就將機密費部份的相關帳冊、憑證全部銷毀掉,所以陳瑞仁在無帳可查下,只能依據在會計處報帳的「非機密費」部分來檢查,即便如此,也發現假發票報帳,請領國務費的貪污事證來。

而特偵組在搜到這個行動碟後,更是將「機密費」的內幕完全揭露出來,原來所謂的「秘密外交」,竟然都是扁家的「私房錢」帳簿,這個事實,讓陳水扁的56項各種支出說詞全部破功,也難怪陳水扁要全盤否認陳鎮慧行動碟的存在。

1127的準備程序庭,陳水扁跟前一周1120馬、林的準備程序庭一樣,全盤否認陳鎮慧行動碟裡的明細表證據能力,陳水扁甚至連陳鎮慧的職務安排全部否認到底,人不是他找來辦公室的,是辦公室主任找來的(問題是之前一審時,馬永成說過,他跟陳鎮慧以前不熟,陳鎮慧都在華夏律師事務所當會計,而他在陳水扁身邊,所以馬永成不可能自己去華夏律師事務所,把陳鎮慧找來,陳水扁這裡就已經說話不老實了)陳鎮慧也不是陳水扁指派國務機要費專帳的負責專人(但是沒有一個人能否認這六年來(89.5.20 ~ 95.8.31.),所有國務機要費機密費都是陳鎮慧負責領取及支付相關人員的)陳水扁擔任總統期間,從未跟陳鎮慧有任何接觸的介面,也從未要求陳鎮慧支付任何款項(這一點不是更證明陳水扁所謂的任何一項機密或重大支出,都跟陳鎮慧負責管理的機密費無關嗎?)陳鎮慧因為吳淑珍身體不方便,所以幫忙做一些吳淑珍交代的事情,這些陳水扁都不知道(但是吳淑珍又說陳鎮慧拿回來的國務費大筆金額,她都轉交陳水扁拿回去總統辦公室保管,那不是陳水扁就應該知道「部分」錢的事嗎?)

1127陳水扁及律師的說詞,可以很明顯看出他們的法律攻防策略:1.否決陳鎮慧的存在;2.否決行動碟的證據能力;3.把國務費跟特別費繼續連結起來;4.利用大水庫,把所有錢全混為一談;5.繼續混水摸魚,把許添財、許陽明的特別費官司相關卷證全部調過來,連同馬英九的判決書、相關證據資料全部拿出來相對照,讓國務費跟特別費緊緊綁在一起。

為什麼要否決陳鎮慧的存在?因為國務費跟特別費最大的不同點,就在於首長特別費全部都是用首長個人名義領取,而且錢也都幾乎是存在自己或家人的戶頭內,跟私人的財務混在一起,大多數的政府官員,並沒有將這筆錢用專門的帳戶存入、使用,所以才會有大水庫理論。而國務費卻不是如此,領取是用總統辦公室主任名義,錢是陳鎮慧專門負責管理,所有人都要拿憑證(收據、發票、領據)跟陳鎮慧請款才行,所以同樣是領據領取,但是使用方式完全不同,陳鎮慧的存在,證明國務費的「領據領取」部分,是有專人負責管理的,這就是國務費跟特別費最大的不同。而陳鎮慧的證詞,也證明扁家的私人財務,她並未幫忙記帳、管理,所以沒有公、私混記的問題。

而行動碟裡的明細表,更是證明了機密費的支出內容。如果機密費真是用在「因公支出」上面,既然打從一開始就不願意接受審計部查帳,那所有機密的支出大可直接列出來,不用遮遮掩掩,又何必拿陳致中的健保費、勇哥、哈妮的美容費來報銷?

若要引用大水庫理論,與扁家私人財務混在一起,那第一要務就是要把機密費使用模糊化,偏偏這些明細表又清楚得不得了,每一筆支出無所遁形。所以這些明細表,只能證明:機密費就是拿來支付扁家的雜支私人開銷

既然國務費跟特別費已經明顯不同記帳方式了,一審當然就不接受陳水扁的說詞,但是二審法官卻接受陳水扁辯護人的要求,調閱馬英九、許陽明、許添財的特別費案相關卷證,結果星期五成為馬英九特別費的「阿扁特別調查小組」研討會,把馬英九放特別費的周美青帳戶內開銷也拿出來討論,比照扁家的私房開銷,女兒在美國刷卡費用、水、電、瓦斯、電話費都拿出來,證明跟國務費機密費一樣,陳水扁還說前一天晚上他徹夜查看這些卷證,證明跟他的國務費一樣,所以特別費若可以無罪,他的國務費也應該比照辦理。

雖然鄧審判長在陳水扁說完後,也明確說:被告所說內容跟證據能力沒關,但是還是尊重,讓他說完。但是接下律師再次提出要求,許陽明及許添財的資料還沒看到,希望繼續調閱過來參考,陳水扁也要求傳喚15件機密外交的相關人證,以及調閱馬英九特別費案可能需要的相關卷證資料。

看來陳水扁打算在二審大翻盤,引導辦案的方向,全部重新來過,而審判長是否會依從陳水扁集團的操作,讓國務費及特別費綁在一起,也讓人無法捉摸,現在只能緊密監督,好好觀察,期待二審三位法官,在將全部卷證閱覽後,能有定見,不受被告意圖操弄影響,秉公處理了。

由於被告打算全部翻盤,所以準備程序庭還未結束,124繼續針對「爭點」問題整理,審判長也說,時間若不夠,1211日還可繼續開準備程序庭,看來二審的審理還有一段時間要等了。

針對陳鎮慧隨身碟的證據適用問題,請參考JC鮮師:扁案法律評論:陳鎮慧的隨身碟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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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3556588
 引用者清單(1)  
2009/12/14 00:30 【露西佛爾的天空之城】 陳水扁取得發球權的二審審判-12/4、11法庭旁聽

 回應文章

Lisa
對於二審法官:擔心+期待+幾分猜疑+些許理解......
2009/12/06 05:49

我想要了解這位鄧審判長的真意為何,只有等到實質審理時看他提出什麼問題訊問陳水扁,或幾乎不問光聽阿扁的證人述說(那就不太好了)。

首長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金額天差地遠,甚至光從名稱就已經把用途說明的很清楚了;擺明阿扁是在耍賴,若鄧審判長不讓他傳想傳的證人,鐵定立刻翻臉,把一審各式爛招演成加強版再來一遍,如此徒增審判困擾。

Ok,就讓他傳吧!只是那更辛苦妳了!現在扁案新聞又漸漸淡化,透過妳的筆才能讓關心這案子進展的朋友,有一個真實討論案情的憑據;所以妳也要撐著!加油!

今晚選舉國民黨輸得難看,政論節目開始有人將原因歸究於扁案偵辦不力、陳聰明不下台等等;看來檢察官們在往後一段時間又得成為箭靶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09-12-06 18:21 回覆:

扁案偵辦力不力,那些名嘴是最沒資格來評論的,因為身為一個評論員,竟然連親自去旁聽了解都沒有,信口開河,扭曲事實,一堆在法庭內檢察官早就說得很清楚的話,晚上看到政論節目,竟然名嘴大聲要求特偵組檢察官該給社會交代說清楚,真不知道是誰沒搞清楚狀況,在那胡亂發言,要怪扁案偵辦不力,首先就要先怪名嘴沒將真相告知社會,讓社會完全不清楚狀況,甚至誤導真相,不怪貪污集團,倒怪起對抗貪污集團的司法人員了。

看到貪污扁列出落落長的證人名單,要調閱的資料,就覺得這二審看來不知道又要審多久了,二審跟一審不同,等正式進入審理庭後,所有的被告都要同時出庭(而且還可以請假不出庭),看來又要長期抗戰,傳喚一個證人就不知道要耗費多久時間來交叉詰問。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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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人算不如天算,拖的時間越久他就呆更久
2009/12/04 23:51
人算不如天算老天自有公評.法官們是青天再世但憑良知良能..希望能看得出惡人的計謀而不從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09-12-05 00:07 回覆:

陳水扁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真的只能期待二審合議庭,是要讓陳水扁無話可說,所以全都順其心意,調閱相關卷證。但是說真的,調得越多卷證,我的擔憂就不免增加,尤其陳水扁要導引到機密外交、大水庫的方向,老實說非常牽強,但是二審全盤接受,配合調查,這樣會增加更多無謂的審理時間,合議庭願意這樣做,就讓人不知道他們葫蘆裡賣什麼藥了。

12月25日就羈押期滿了,到目前沒有開延押庭的日期,12月11日又給陳水扁作為準備程序庭之用,18日開吳淑珍的庭,若要開延押庭,也該公布了,三位法官對被告及律師的口氣溫和過頭,也讓人有點無法安心吧。

星期六、日要跟老譚的寶島義工團去當挑夫兩天,不能上線,早上4點就要起床準備,所以先離線休息。這兩天別太想我了。


啥啊?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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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 2185 無罪
2009/12/04 18:14
馬英九跟中共為了嫁禍給 2185,兩千年前先設計讓約瑟跟馬利亞生出了耶穌,五百年前在蘇格蘭成立長老會,一百多年前派馬偕到台灣傳教,然後又買電影票給陳鎮慧的爸爸媽媽,最後他們生出陳鎮慧,長大以後偷偷安插到 2185 的身邊(居然沒有一個人知道)。。。。。。

國民黨真可怕。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09-12-04 23:28 回覆:

哇~~您真是鴨先知呢!

但是跟電影票有何關聯?我最近缺少吸收新知,好像漏了重要的訊息。

這是過去式了,鴨先知要不要講一下未來的啟示錄?


Sir Norton 魯賓遜,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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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釆、實在的內幕
2009/12/04 17:38
我一點不擔心二審法官, 有周 x 春臭名滿天下在先。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09-12-04 23:23 回覆:

我可不想有周占春第二出現。

不過我還是先不要預設立場,給三位法官扣帽子,先持續監督,好好觀看法官們要如何審理,期待三位法官是要讓被告無話可說,所以讓他們先暢所欲言,然後一一反駁回去吧。


paula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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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法官果真令人捉摸不定
2009/12/04 17:21

他從扁律的建議將國務機要費與那幾位的特別費一起比較,一來可能是他要讓扁律無話可說,二來他真要給阿扁機會用大水庫理由脫罪:0(

公平與否神會鑒察的...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09-12-04 23:20 回覆:

今天討論到李登輝的國務機要費單據,從85年到89年的都要去調閱,許陽明的卷證要移到高院去,還特別先借調過來10天給律師閱卷,看需不需要影印,馬英九的相關卷證也要求調閱,機密外交要傳喚19個證人,當中2個還要開祕密審理庭;另外傳喚林文淵、黃維生2人,針對選舉結餘款來作證,證明立委、市長、總統選舉期間可以獲利豐厚,足夠運到海外藏起來。還要去調中選會扁珍選立委、市長、總統時的選舉補助款,總之,所有的行動就是反駁陳鎮慧行動碟的證據能力,再導引整個審理方向到大水庫理論,把所有的貪污全部合理化解釋。

法庭照章全收,看來這個庭還有得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