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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4 15:46:00瀏覽998|回應1|推薦8 | |
講起來俗氣,但世間的情似乎都是如此:有人愛著我,偏偏我愛的是別人,這情債,怎樣計較輸贏。 她看到他的伊。伊是薄有名氣的藝術家,最近剛辦了個展。慶功的晚宴上她也受邀,只見他眼睛笑成一彎,眼裡映出的是自得加自豪,爛漫天真的女兒與玉樹臨風的兒子偎倚在伉儷間─這小宇宙有自己的恆星跟衛星呢。她爽然若失地怔忪在一旁想。 是的,合法的愛情還是受到大家的祝福與保障。飲下桌上那杯冷水,她找了個藉口提早離開現場。漫步行在市民廣場與仁愛路上,她不急著回家,讓慣性牽著自己走一陣子,這是她一貫治療情傷的秘方。 是甚麼時候開始覺得有犯罪的感覺?不記得;大概就是哪一天起,看到他會心動到慌吧。確定的是,從那天起,她失去了自由,那種不知會何時會被人覷出心底戀慕的自由。 這完全不到八卦小報的標準呢,她羞赧地想。我們─如果容許這樣並稱,她想,其實別說連手都沒牽過,就連說的話也完全沒有令人聯想的空間。 「你好,周末過得好嗎?」 「下午會變天,氣象局說的。」 「明天晚上不能加班,系統要upgrade呢。」 超像「長日將盡」裡的安東尼霍普金斯和艾瑪湯普森,唯一的曖昧只停留在男生波動的眼流而已。瞳仁從這裡到那裡,幾公釐的距離,幾萬里的遐思。這種形而上的出軌,還不算犯規吧。 拿起FNAC新書陳列架上愛蜜莉‧狄金生的詩集,有一首詩跳進她的心裡: 「『為什麼我愛』你,先生? 因為── 風不會要求小草 回答──因而當他吹過 她便無法堅守她的位置」 風吹過了,我愛你了。草低頭了,我臣服了。我是我的血液毛孔器官本能的犧牲者─它們都逼我向你臣服。這個愛,不管是禁忌的混球的不合常理的註定毀滅的,它就是發生了。 不需要言語。愛蜜莉說,閃電也不問眼睛為何閉上。 「那日出──閣下──宰制著我── 因為他是日出──而我看見 於是──因此── 我愛你──」 太陽會升起,因此我愛你。 * 如果說讀史之路是條寂寞的旅途,那麼讀詩更代表了寂寞中的寂寞。特別是在大眾的品味都被強烈的聲光刺激麻木,而噁心的政客又以連篇謊話褻瀆了這種格式之後。前二天逛書店的時候,驚喜地發現:高中國文老師在課堂上分享的詩,竟然就是十九世紀美國詩人愛蜜莉‧狄金生的作品。將近三十年的光陰,詩人雋永的字詞今天咀嚼起來,依舊餘味無窮。請大家一同分享下面這篇「我為美殉身」: 我為美而死,但尚未全然安息在墓中。 一位為真理而死的人,被葬在我隔鄰的房間。 他輕悄悄問我為何殉身。 「為了美,」我回答。 「而我是為了真理,二者其實如一,我們是同道。」 於是,就像親人在夜晚相逢,我們隔牆談起話來, 直到青苔爬上嘴唇,將我們的名字掩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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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