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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4 16:19:59瀏覽3575|回應16|推薦27 | |
西元前719年,東周桓王元年,衛國公子州吁襲殺衛桓公,發動政變篡位自立,是為春秋時代眾多以下犯上,「弒君」的案件之始。
關於弒君的經過,又是跟父親溺愛小兒子州吁有關。以下引文出於《東周列國志》: 「…州吁性暴戾好武,喜於談兵。(老爸) 莊公溺愛州吁,任其所為。大夫石碏嘗諫莊公曰:『臣聞愛子者,教以義方,弗納於邪。夫寵過必驕,驕必生亂。主公若欲傳位於吁,便當立為世子。如其不然,當稍裁抑之,庶無驕奢淫佚之禍。』莊公不聽。」 旁邊還加一個損友石厚,老爹石碏也拿他沒辦法: 「石碏之子石厚,與州吁交好,……一飯必同,竟不回家。石碏無可奈何。」 爸爸衛莊公死了,長子理所當然地嗣位,是為衛桓公。州吁趁著桓公要出國遠行的機會,「預命石厚領壯士五百,埋伏西門之外。州吁自駕車,迎桓公至於行館,早已排下筵席。州吁躬身進酒曰:『兄侯遠行,薄酒奉餞。』桓公曰:『又教賢弟費心。我此行不過月餘便回,煩賢弟暫攝朝政,小心在意。』州吁曰:『兄侯放心。』」 暗殺的經過也是如捷運殺手犯案一般,讓人不忍卒睹: 「酒至半巡,州吁起身滿斟金盞,進於桓公。桓公一飲而盡,亦斟滿杯回敬州吁。州吁雙手去接,詐為失手,墜盞於地,慌忙拾取,親自洗滌。桓公不知其詐,命取盞更斟,欲再送州吁。州吁乘此機會,急騰步閃至桓公背後,抽出短劍,從後刺之。刃透於胸,即時傷重而薨。」 後來這主犯與從犯被石碏設計,在訪問陳國,求取外交承認之時生擒。請看底下馮夢龍活靈活現的描述: 「…(陳國君臣迎於) 太廟,石厚先到,見太廟門首,立著白牌一面,上寫『為臣不忠,為子不孝者,不許入廟!』石厚大驚,問大夫子鍼曰:『立此牌者何意?』子鍼曰:『此吾先君之訓,吾君不敢忘也。』石厚遂不疑……」。 不忠不孝的二個罪人即將俯首就戮之時,突然有人發話了:「群臣皆曰:『石厚乃石碏親子,未知碏意如何。不若請衛自來議罪,庶無後言。』陳侯曰:『諸卿之言是也。』」 牆倒眾人推的衛國臣子們無異議通過殺掉州吁,但看在石碏的面子,就有人說:「首惡州吁既已正法,石厚從逆,可從輕議。」石碏立即畫清界線:「州吁之惡,皆逆子所釀成。諸君請從輕典,得無疑我有舐犢之私乎?老夫當親自一行,手誅此賊。不然,無面目見先人之廟也!」左丘明為《春秋》修傳至此,便稱讚石碏說:「為大義而滅親,真純臣也!」 這就是「大義滅親」這個成語的起源。 只是,暗殺國君,罪證確鑿的刑事犯,為什麼還要經過「衛人自來議罪」這一關?為什麼還得老爹石碏點頭了,法律才能名正言順地將兒子明正典刑? 因為,中國古代的「個人」並不是獨立的;人,隸屬於一個一個的家族。國家的直接權力通常停留在「縣」一級,以下的行政與司法,便由「三老」之類的鄰里家長代行。也只有在這樣的概念下,「連坐」、「誅九族」與「罪及妻孥」等作法看起來才合理─因為正是「你們沒教好」,所以「你們族裡出了個壞胚子」,而因此個人被課以因血緣與地緣而來的連帶處分之時,也才會自認倒楣地抹抹鼻子,「山呼萬歲」地謝恩就戮。因為同一個家庭的成員,榮辱與共、雞犬同命,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中國古代的家庭,可怕的很哩!在這種家庭裡,家長的權力是絕對的。絕對到甚麼程度? 他們可以決定新生兒的死活。戰國時的韓非子就寫過,民眾「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另外,凡是五月五日生的、生日與父親同月的、生下來沒立刻睜開眼睛的、生時就有鬢角鬍鬚的,基本上都不能存活,因為怕妨害父母。 主張「回歸傳統家庭價值」的人們可能又說:我哪是講這個,我講的是教養方式!那麼,看看古時的家長怎麼教養小孩。 「出遊不得越二十里」─如此那些「單車環島」、「背包客壯遊」之類的全部免談;「毋入城市」─大家都上山下鄉,避免物質誘惑;不得「溺琴棋、聚寶玩、購字畫、樂歌舞」─所以藝術賞析、藝術品投資、唱歌跳舞圍棋學才藝,一律免談。 還有更黑暗的。如果子弟隨便動用家裡的錢財,唐、宋、明、清都有嚴格規定,觸犯者最重打一百大板!家裡錢不夠,社會還默許家長可以鬻妻賣子。 這些,都是所謂的「傳統家庭價值」。 而權利與義務都是相對的。就是因為古代的個人遵從這些義務,所以家長與家族便以整個家族的大傘來庇蔭他們,保護他們。 我想請您反思的是:我們今天的家長或是父母,有這樣的權力麼?如果沒有,為什麼要獨獨深責變態殺手的父母?為什麼不用同樣的力度,責怪教授、校長、老師、教官、電玩廠商、宿舍管理員?為什麼單單認定「就是因為你家庭教育沒教好所以才出了這樣的敗類」?如果社會以為:二十一歲的成年人還不能為自己的行為完全負責,社會的基礎何在?民法要不要修回去《大青律例》以前的年代,啊? 還是我們潛意識中,都還停留在中古時代的家庭意識裡,理所當然地假定「都是因為你們的種不好」,都還在這種血緣基因 / 陰道陰莖決定論裡打轉,以致於大家都覺得「父母應該出面道歉」啊? 或者,更糟的是,是不是我們的潛意識裡,覺得這次死傷人數這麼多,「只」追究凶手一個人不夠,還想多拉一點墊背的進來,多讓一些人為此負責的「嗜血」或是「以血還血」的本能在作祟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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