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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內離婚
2014/03/05 22:50:15瀏覽3860|回應0|推薦0

著名的歌影星加山雄三,也發表了他的「卒婚」生活。「卒婚」似乎一時蔚成風氣。但是也有識者指出,「卒婚」並非所有家庭可能負擔的,只限於有錢階級。

事實也是如此,經濟常常限制了婚姻的形態。在過去「熟年離婚」的時代,它的前奏曲,就是「家庭內離婚」。很多妻子必須等待到兒女獨立,丈夫退休,時機成熟時,才正式仳離。

夫妻兩者間的感情已經到了不可修復的地步,卻仍然必須共處於一個屋簷下的這種情況,當時以「家庭內離婚」來稱呼。不少家庭如此,但是並沒有鬧出全武行或慘案。

原因何在呢?主要得歸功於日本人的家庭觀念。日本的家庭,並非完全以感情為基礎。家庭的存在,大過於家庭中的個人成員。同時每個人在家庭里都分配到一定的角色。這個角色決定了個人成員的責任與義務。

你只要聽一下,日本家庭里的稱呼,就能明白他們在那個家庭里扮演著何種角色。那個角色不是由個人成員間的關係來決定的。丈夫不會叫他太太做「甜心」,太太也不會叫他丈夫做「達令」。如果那是個小家庭的話,在家裡所有的人都會叫這個丈夫做「爸爸」,他太太也會如此叫他。太太也變成了所有成員的「媽媽」。她丈夫也會叫她做「媽媽」。個人間的關係就淹沒在家庭這個群體中。

身為「爸爸」「媽媽」的人,不但為家庭所認知,也為社會所承認。在日本社會裏對那些看起來似乎已升級為「爸爸」「媽媽」的人,不稱他們「先生」「女士」,」而用「爸爸」「媽媽」來稱呼他們,也是常有的事。台灣的「歐巴桑」稱呼就根源於此。

日本的「家庭內離婚」的丈夫與妻子,雖然在感情上已經分離了,但是既然同在一個屋簷下,又同屬一個家庭的成員,從他們的謹守「份內事」的國民性,使他們仍然克敬家庭成員的責任與義務。丈夫還是把家用交給太太,太太也仍然克敬她的「主婦業」。

( 在地生活亞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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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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