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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4 17:11:04瀏覽3233|回應8|推薦6 | |
不適任司法人員應儘速建立退場機制 作者:墨客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日前因為提出誹謗告訴,竟在出庭時遭法官「訓斥」一頓,法官認為政治「汙染」司法,還說,就算司法判無罪就真無罪嗎?聽完法官大人這番話,不知各位看倌是該笑還是該哭,還是和我一樣只能大喊「司法已死」? 過去法界一直強調的「法官無語」,如今卻成了「法官胡言亂語」,寧不悲夫!張姓法官「訓斥」馬英九的一番話,看似道貌岸然,實質卻是凸顯司法無能的悲哀,尤其是那句司法審判無罪,就真代表無罪嗎?只是程序和證據問題而已,看完真的只有讓人無語問蒼天的份。如果真是如此,真不知道中華民國司法界這麼多年來究竟有多少「寃案」、「錯案」或「假案」了。 沒錯,司法審判的結果無非就是從程序正義到證據蒐羅求其完備後,再做進一步的推論或論證,所以當司法宣判無罪時,至少就應該代表「無罪」,不論是否是真的無罪或是假的無罪;如果不是這樣,那要如何讓社會大眾信服?如何讓社會運作正常?所以當張姓法官講出這種話時,恐怕司法院也應該考量一下此人的適任性了,當國家賦予他審判的大權時,他竟然可以完全以個人主觀意念為出發點做論述,甚至還有意無意威脅或恐嚇提告人,這樣的法官適任嗎? 張姓法官所提的政治汙染司法現象,確實是有,但想要避免司法遭政治汙染,最重要的是法官能否本於權責,究明事理後做出正確的審判,而不是擔心因為政治案件宣判後總有一方支持者不滿而懷憂喪志或心生畏懼,甚至就此要求政治人物勿相互提告,以免浪費司法資源,這種倒果為因的說法,恐怕很難讓人信服和接受。 法官審理案件時不必也不應將個人放大,一切就依證據法則辦案,不論對象是升斗小民或是皇親國戚,最重要的是還是依法行事,不卑不亢,這才是正辦。至於法官大人如果想要有驚人之語,大可改行上電視當名嘴,或是到學校為人師表,宣判揚理念,作育英才,利用自己開庭審案之際,順便「訓斥」被告或提告人等作為就大可不必了,不是嗎?法官大人們不知以為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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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