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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2 15:01:02瀏覽1637|回應3|推薦28 | |
在臉書上看到同學的訊息,才驚覺「原來我49歲了」,真是一個讓人驚到睡不著的數字。 49,代表還差一點點就變成了「半百老婦」(記者都這麼形容這個年齡的人),49,也代表離25歲的正盛年華也將近25了,這算人到中年嗎?還是中老年?我一點都不想承認,但人生好像也很難再有個49,難怪這幾天的心情這麼悶,就像午後大雷雨前的燠熱,悶得人心裡直冒煙,眼見著人生列車飛快不可控制、卻開到了非預期的轉角處,實在是束手無策呀! 49,我到底做了什麼? 前幾天聽周芬伶老師的演講,她說如果文人在30歲以前還出不了一本書,或許就要考慮自己適不適合做這一行,我不是文人,但拿了半輩子的筆,在過往數不清的流逝歲月裡,我不曾想過「該留下什麼」,反而成了「被新聞控」,計較的是「這則新聞到底登多大」?是不是獨家?是不是上了全國版面?(這也是多數記者的桎梏呀) 所幸這幾年我放下了這些,除了長官交代的任務外,我寫我想寫的、寫我該寫的,其餘的,也就少放在心上了,雖然每天翻完報紙,還是免不了要叼叼唸唸長官的「有眼無珠」,但和以前相比,始終壓在心裡的石頭,真的小了很多。 這要拜49之賜,人生走到此,心裡的空間會變大、矇矓的視力會讓怨懟也有種悲催的美,以前過不去的,經過時間的催磨,也就過了,49,終究讓人稍稍長了智慧。 說真的,以前寫新聞時,如果寫到49,多半要以「年近半百」形容,那時候絲毫不覺得自己用的形容詞有哪裡不妥,但真的自己到了49這一站,我才真體悟「記者以為真的,通常是假的」,未曾身歷其境的人就是不了解49,原是進入50前的欲語還休,哪是「年近半百」的歲月落難者。 再回顧自己,其實我皮膚彈性還不錯,除了眼袋外,肉餅臉也沒有走樣太多,一樣是少女專櫃的常客,還是喜歡劉德華、湯姆克魯斯,也沒有花媽頭、更沒有阿桑的身材,除了稍長智慧,我覺得自己心裡面仍是那個25的我。 因此我該跳出來為所有49的人說說話,用「年近半百」形容這個年齡的人,真的太狠一點,以前我的筆下八成傷了不少人,49,距離50明明還有31536000秒,秒針要敲三千萬下以上,以「半百」形容之,真的太不敬了。 不過,翻閱過往49,悔恨多過美麗記憶,那恐怕才是心裡真正悶的原因,例如我每一年都發誓「要唸完幾本英文小說」,但到了49,書櫃裡的小說已經泛黃,英文還是「哩哩啦啦」,這真的是最對不起老師父母的悲催史。 還有賺錢、買車、換房等俗氣的現實目標,我也表現得不怎麼樣,一年到頭發誓不老、發誓美麗、發誓幸福、發誓中樂透的誓言,我一樣也沒有做到,唯一有的是當下的生活、當下的家人、還有當下的喜怒哀樂。 如此看來,49以前,我並沒有按照自己規劃的劇本生活著,那49以後呢?我其實一時也回答不出來,但我知道再怎麼擘畫人生,都不及好好過日子,我也知道自己還是會寫稿寫到天昏地暗,或是每天端出我的英文小說翻到睡著。 但期許有機會好好做一回自己,也許一個人去旅行、去看場電影、有一張屬於自己的床、或者也去偏鄉奉獻所學,身體力行自己筆下報導的故事。 總之,49就是預告下半場開始了,預告著日落之前,我不能再想太多了,我期許即使有一天歲月就皺在鬆弛的臉皮上,藏在白多於黑的髮絲裡,也一定要帶著49以前的花漾心情,體驗勇敢是怎麼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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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