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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小溪小河---那年,那事,那風(11)
2010/02/07 12:57:04瀏覽750|回應1|推薦74

        爸爸16歲了, 時不時的被要求參與集體的勞動, 被別人霸占了當時的奢侈品-----腳踏車, 因而窩了一肚子氣, 於是, 獨自跑到了大山另一邊的一個林場, 林場其實就在隔壁的一個鄉, 只是中間隔了一座大山, 且僅有小徑可資通行, 因而給人以相隔遙遠的感覺。(家鄉的一個鄉鎮的面積也確實比臺灣的一個鄉鎮大多了)。

        那時的林場也是自主地吸納一些人員, 作為其工作團隊, 16歲的爸爸開朗、活潑、健談也友善, 很快被林場的負責人收留下來, 因為, 相對於其它文盲人員, 爸爸還算讀了些書, 也能寫, 字也寫得工整. 便被安排主要負責寫一些黑板報, 出一出通知, 登記大家的工時、出勤,...文檔工作;  爸爸後來向我們聊得這些往事, 似乎不乏美好記憶, 林場里也有一些女青年, 一起生活的環境, 放眼皆是秀麗的山巒, 清澈見底的江流, 年輕的男男女女們一起工作, 夏天一游泳、談笑,  避開了外面紛亂、火熱的政治鬥爭,  怡享著一種類似於世外桃源的生活, 大家其樂融融. 這樣的日子過了三年餘。

       爸爸後來很後悔離開那個林場並回到村里, 離開林場是祖母和姑媽的主張, 她們要求爸爸回來,  給爸爸成一個家,  於是爸爸就離開林場回到村里成家了.  據說, 林場有女青年很想跟隨家徒四壁、身無半畝的爸爸,  以往讀書時的一個女同學也是如此.  但爸爸只是愚忠式的接受了祖母和姑媽的安排,  由姑媽領著去姑丈家不遠處的村子相親,  相親的對象就是後來的媽媽。

       不過, 爸媽的愛情也完全可以用堅貞不渝來論定, 爸爸後來常說不知外婆為何會那麼主動而情願地讓媽媽嫁給他,  因為,  二十歲時的爸爸除了有一張英俊白凈的臉和健壯的體格,  簡直是啥也沒有。

        祖父在爸爸16歲時就死了, 其時, 爸爸正躲避在“ 世外桃源”里;  祖父因為屬於前朝舊官僚, 所以在大躍進期間被送進了縣城 [ 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班 ], 在全國大批餓死人的三年中, 據現今了解到的數據, 當時全國在監牢中被餓死的人其實也達幾百萬,  祖父所在的學習班也有類似情形,  因為, 人都浮腫到不能站立的地步,  一輛車給送了回來,  但公路只達離村十公里處,  於是, 沒法送了, 送人者問道:“ 旁邊村子里有沒有親戚 ? ”  祖父答曰:“ 家族中的一個族妹嫁在此村.” 於是, 送人者擡著前去, 所謂的“ 族妹” 遠遠見得落泊的族兄來了, 竟趕緊關上了門, 以往見到祖父有權勢之時哥哥前哥哥後的族妹頓時變成不認識了(這一方面是鑒於當時政治高壓, 怕遭連累, 一方面是鑒於人的本性)。    祖父只好謝過兩人,  讓他們將自己放在一棵大樹下的大塊石板上躺著, 等得一個走親戚的人捎了個口信, 讓二伯和一個堂伯扛著竹床竹桿下來用竹床擡了回去, 回家約十幾天, 也就死了.  因為家里也沒啥營養品可調補身體, 飯也吃不飽, 其實也應算是餓死的。

        祖父臨終的幾天里, 叫姑媽去將爸爸找了回來, 但白天不敢回家, 只是趁著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進了家門, 見面後 , 祖父與爸爸在微弱的青油燈下聊敘到淩晨四點鐘左右, 主要教導一下祖父自身三十餘年到處闖蕩的心得和對社會的認知。便交代姑媽送爸爸原路返回, 讓爸爸近期不要再回家,  即便他死了也不要回來;   出門時還是伸手不見五指,  姑媽和爸爸摸索著到大山之頂,  然後,  爸爸前行,  姑媽折返,  趕在天亮前回到家中。

        所謂的“ 家”其實也就是村里的一座大祠堂,  自家的房子被“ 沒收”了,  只好住到祠堂里,  在家鄉,  住祠堂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件很丟人的事,  因為,  這意味著這家人很沒用,  自家的一個窩都沒有。但那時,  祖父母也顧不了那麼多了,  所以,  住進了寬敞的大祠堂,  祠堂有天井,  有高大的廊柱,  有高懸的匾額,  有木樓梯,  有左廂房右廂房、裏間外間,  有四米高的大木門,  倒也清涼舒暢。

        爸爸見過全身浮腫、臥床無法站立的祖父三天後,  祖父死了,  但大伯不在身邊,  爸爸不在身邊, 只有老實巴交的二伯和姑媽送終,  家族中的人聚了過來,  幫忙料理後事,  簡單地埋葬了祖父。 因為原先自備的棺材也被“ 沒收”了,  棺材也是向別人暫借的,  據說還破了一個大洞,  用桐油伴石灰作了修補之後才將就著使用。

       彌留的三天裏,  村裏上、中、下三堂 ( 同一姓氏的三個支系 ) 裏相對耿直的人皆到祖父的榻前聊敘看望一番,  但據說皆是趁夜深人靜的晚上,  因為大家鑒於那時風聲鶴唳的政治高壓,  白天往來怕被牽累,  只好趁晚間行事;   所以,  祖父最後的幾個晚上,  就在不停的與人的交談中度過。

        祖父死後三年多, 爸爸也從林場回來了, 由姑媽領著去相親後, 很快就與媽媽定下了終身,  第二年,  靠大伯寄回的一些錢和祖母變賣了她僅剩的金銀首飾,  湊足了結婚的費用,  雇了一匹馬,  由家族中的人一起將媽媽迎娶進了家門,  彼時,  媽媽剛滿18周歲。

        外公、外婆也沒有讓自己的長女嫁得寒酸,  出嫁的嫁妝也與其它人家無異;  家鄉的習俗,  嫁女是希望她成家後樣樣齊備,  所以,  諸如衣櫃、書桌、大方桌、小飯桌、米櫃、炭盆、炭盆架、火鉗、鏡子、小木梯、瓦罐、剪刀、茶具、碗碟、錫器.....家庭生活用品, 一應俱全,  外公、外婆皆有準備;  因為, 出嫁時給女兒準備得越充分, 則預示著將來家庭越殷實。不過那時沒有電視機, 收音機也沒有。但外公、外婆也給了媽媽一些銀元和銀飾,  這些在後來為了支付子女的學費而全部變賣花得精光,  嬰兒時候的穿戴還比較講究,  帽子的前沿鑲著銀制的十八羅漢,  脖子上是可伸縮的銀箍,  手上、腳上也是銀鐲,  並有球狀鈴鐺,  跑起來渾身作響;  這是家鄉當時的習俗,  戴上這些東西可以使邪魔鬼怪不敢對小孩近身, 所有這些也在十來歲時全部變賣作了家用。

         家族中的男丁娶親時, 皆是要組織一大班男男女女前往新娘家里,  男的擡嫁狀, 女的要跟新娘家送親的女孩子對歌;  進新娘的家,  需要過幾個關卡,  第一道關卡是大門,  新娘家族中的年輕未嫁的女青年們會在大門口橫著架起長條的木板凳,  於是,  迎親隊伍中的年青女孩們要上前對歌了,  對得讓對方感覺滿意,  板凳便會撤除,   整個隊伍便進了新娘家的大廳,  新娘家的伯伯、伯母、叔叔、嬸嬸、舅媽、姨媽、姑媽之類便會招呼迎親的人坐下喝開水、吃糕點、花生、瓜子..., 彼此也會稱呼對方為親家。  然後,  女孩子還要進新娘的房門,  也需要對歌才可以過關,  擁簇著新娘出房門又回被新娘家族中的年未婚年輕女孩子們攔截, 也要對歌才能放行,  出大門還需要對歌,  新娘出了大門後,  鞭炮鳴放送一段路,  然後迎親的隊伍敲鑼打鼓往回趕,  男的擡家俱, 女的步行。   這種情形大約在15年前开始改變,  現在去迎親, 都要租小車迎新娘, 租貨車運家俱, 然後後面跟著一大溜的摩托車,  或載人,  或載小件的家俱和棉被之類有不少人還會提前把嫁妝運到男方家里,  迎親的那一天車輛純粹載人, 雙方輕松。 迎親隊伍的小車越多、越豪華,  則覺得越風光。  ( 新娘家的兄弟姐妹及嫂嫂、姐夫、表兄弟、表姐妹、或朋友之類,  一般也會一路送新娘到男方家里,  一起湧進男方家的客廳,  目睹拜堂儀式結束,  方才往回趕,  男方也會挽留吃完飯再回去,  但女方家的人一般不會留下來吃飯,  乘小車、大車、摩托車往回趕,  路途遙遠,  則另當別論。)

         爸媽那一代的人,  通婚一般只局限在四、五十公里的範圍內,  開放之後的現今,  因為各地有大多的外出人口,  全國有太多的流動人口,   於是,  通婚的情形大變,   現已擴大到全國,   所以,   現今的村里有著不少的外來媳婦,   河南的、四川的、湖南的、福建的、湖北的、貴州的、廣西的、北方的...,  但生活幾年之後, 一般都也學會了本地方言;  部分人會帶有外地口音, 所以, 在幾個鄉鎮人群薈聚的集市上, 經常可以聽到有點 [ 怪味 ] 的方言, 成為新時代的一個特色, 這也是鄧小平不經意地開創的中國人口與文化大同化的歷史。

             女孩也一樣嫁到全國各處,   家鄉嫁女本來就有一習俗,  就是待嫁的女兒在出轎那天必須哭,  哭表示對娘家的養育之恩的難舍,   哭了之後,  什麼哥哥、嫂嫂、姨媽、姨丈、姑媽、姑丈、伯母、嬸嬸、舅舅、舅媽、外公外婆、表哥表姐、堂哥堂嫂......親戚便會往新娘的口袋里塞“ 哭包里”,  這一習俗在近二十年內大步改變,  哭著出門的新娘越來越少了,   但“ 哭包里”還是照樣會送,  為的是希望嫁出去的女兒將來家庭殷實,  生活富足無憂。所以,  媽媽帶過來的“ 哭包里”和“ 壓箱錢”,  就是爸媽組建的小家庭的最初經濟支柱,   並由此開啟此後的生活歷程。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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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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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時代裡的人生大事
2013/03/18 00:29

我印象中最遠的記憶

第一場婚禮是40年前

台灣彰化的鄉下

嫁妝一牛車

跟您家鄉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