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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廢爭議雜感
2010/03/16 22:23:24瀏覽1002|回應0|推薦4

我聽了王清峰願為死刑犯下地獄的言論,看了李家同保證會原諒殺死他的家人之殺人犯的投書,本來就一直想投書報社為文辯白,區分道德與法治的分野,只是自己才疏學淺,沒能力寫出人家會登的反駁文章,引為憾事。

很高興,今天看了王建煊院長在報紙上的投書,其內容我深表贊同,完全替我了了這樁心事。請各位網友自己過去看。

引用文章: 寬恕是美德… 不能用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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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最討厭廢除死刑論者自行占據道德情操的制高點,對於不贊成廢除死刑者,動輒投以"報復心太重"、"以暴易暴"、"不能寬恕他人"等石頭,但是他們卻很少低頭看看自己的立足點,其實並不堅實。下面的文章,寫得很對。

積極殺一人或消極殺五人|言論新聞|中時電子報

news.chinatimes.com
 死刑存廢議題爭議得沸沸湯湯。支持廢死的主張者,或檢討運動、論述策略、或抱怨民眾情緒反應,讓他們失去討論空間,卻比較少見到他們藉此機會重新檢討自己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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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建管處長對於合法申請核發建照的案件,拒絕發照或藉故拖延,通常是要索賄;而王清峰前法務部長對於該管檢察官合法聲請之執行死刑的命令,竟拒絕簽署或藉故拖延,她自稱是要維護死刑犯的生命權;兩者的動機可能有高下之分,但是都一樣的是貨真價實的[違法亂紀]。

引用文章:法務部長帶頭違法,成何體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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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豈有文章兄底下所引的大作,死刑存廢我見,我也說說幾點看法。

國家刑罰權的存在,是防止私刑報復所產生的流弊.若刑法權的發動與執行,能夠讓加害人、被害人、社會感到公平正義能夠實現,也就是說司法裁判能給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說法,來避免冤冤相報、叢林法則、弱肉強食等自力救濟措施的再次氾濫.

不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有許多原因,並非報復心重或比較不寬容,而那些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滿嘴人權,其實人格也沒有多高尚.

我同意本文大部份的觀點,誠如林東茂師於刑法綜覽中所說:1)生命權必須尊重,所以法院決定判處死刑的過程與辯證必須十分嚴謹,以避免誤判的發生;2)只有動機卑劣的殺人,才會罪無可赦,有處以極刑,將其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3)將死刑犯(或法務部研擬取代死刑之終身監禁犯)像動物一樣長期關到死,剝奪其假釋機會,並不人道。

而且,這些明知無出獄機會的死刑犯/終身監禁犯要如何教化與管理?花納稅人錢把他一輩子關在監獄裡,不給他一個解脫,是何道理?前一陣子,義大利有四十餘名死刑犯聯名請願,請求當局馬上執行死刑,他們不要永久監禁的替代措施,他們實在不想繼續被關在監獄裡了。

引用文章:死刑存廢我見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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