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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不廢除死刑跟人權保障有啥屁關係?
2011/01/09 00:58:52瀏覽2290|回應0|推薦7

廢不廢除死刑跟人權保障有啥屁關係?

東歐國家與中國香港的民主自由人權保障,會比日本或美國高?(先提醒各位,日本與美國都還未廢除死刑。)

這些人的所謂人權標準,真的讓人大開眼界,其鬼扯的功力,更令人嘆為觀止。

廖福特你碼幫幫忙,這麼沒常識的話,也講得出來。這些廢死聯盟的教授,真受夠你們了,你們的話真的不合邏輯!就靠廢除死刑,我們的人權就會變高了?就因為沒有廢除死刑,我們台灣人民所享受的人權(政治、言論、財產等)就比東歐或香港低了?

堂堂中央研究院的研究員,竟只用這樣簡單的「有無廢除死刑」單一指標,就敢來評估各國的人權保障高低,他還是總統府的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耶,這還真是個國際級的笑話,由此更可見中央研究院的學術水準高低了。

身處中央研究院那麼閒的單位,我看你們沒事就該多看看報紙以增加常識,免得到總統府去丟人現眼,老講這些根本沒憑沒據的話,OK?

法務部自己的正式調查報告都明明白白的指出,『是否全面廢除死刑,應視社會發展、法治觀念是否成熟及民眾之共識與支持。根據歷年來所做之相關民意調查,民眾對我國廢止死刑之意見,始終約有百分之八十的受訪者,表示反對。』了,你們怎麼敢說我國是以廢除死刑為目標?

民選政府是以多數民意為施政依歸,當然在少數案例(例如賦稅等課與人民義務之事,多數民意當然是反對的),執政者必須說服人民,為了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為了國家的永續經營,為了大家的後代子孫福利,去接受原本不能接受的方案(例如提高健保費,土地所得稅照市價稽徵,或恢復證券所得稅等),但也要先跟人民溝通,接著透過立法機制,在立法院多次辯論、協商、或大打一架(或數十架),然後透過正式修法或制定法律來進行呀?

怎麼,突然之間,這個天外飛來的「廢除死刑」就變成我國政府的施政目標了?然後,總統府的人權諮詢委員會,就要來監督政府去執行廢除死刑政策了?這不是貨真價實的「強姦民意」嗎?我們百分之八十的人民都被你們強姦了,我們能夠不叫痛嗎?我們能夠不痛罵你們嗎?

廢不廢除死刑,跟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或者國家的永續經營,抑或大家的後代子孫福利,又有何相干?又有什麼急迫性?

你們這些贊成廢除死刑的人,你們幹嘛懼怕與社會進行對話,跟反對你們意見的人進行辯論呢?你們除了一直講廢除死刑是所謂「世界潮流」外,你們還有什麼理論基礎可講的呢?其實,除了那些自認為比較高尚的歐洲與中南美國家外,這個世界總共還有一百多個國家仍然有死刑這種刑罰,甚至如日本曾暫停死刑執行但近年又恢復執行死刑,顯然世界潮流並非如你們所說的那樣在進行。

死刑當然只能用在那些罪無可赦,人神共憤,有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的窮凶極惡之徒身上,但你覺得把他們像動物一樣在牢裡關上一輩子,不要給他們一個痛快,就會比較人道嗎?若非會被關上一輩子,就有出獄再入社會之日,到時你們能確保他們被假釋或刑滿出獄,不會再做這些惡行嗎?

你們誰能明確的告訴我,你們將死刑犯處以長期自由刑,比起現在的法律將其處以極刑,對於犯了罪無可赦、人神共憤犯罪的人犯、被害人與這個社會,就會更加公平正義嗎?你們保護的是誰的人權,你們在乎的是誰的人權?

我在引用文章我也被盧映潔大教授告了中也說,『其實廢不廢除死刑這個議題,不論正反的意見,都可以找到很多刑罰論與刑事政策的立論根據,而且我認為這是個比較適合在立法院討論的刑事立法政策的議題,等到大部分民意支持廢除死刑時,立法委員自然會去提案立法來變更法律規定。在那之前,大家還是要乖乖的「依法判決」與「依法行政」,才是法治國家的常規。因此,死刑現在還是規定在法律裡面的一種刑罰,所以法官在判決時就不能對它視而不見,而已經判決定讞等待執行的死刑犯,除了法定事由外,法務部長也並沒有拖延不執行死刑的權限。因此,那些不判死刑的法官與刻意不執行死刑的法務部長,其實都是「違法亂紀」的現行犯,為『法之賊』也,令人不齒。』

還有,我建議給所有死刑犯一張單程機票,遣送到最喜歡保障死刑犯人權的歐洲國家去!

最後,我跟你們說,選票是會說話的!你們都等著。 


徐百川 2011/01/09 05:49 留言:   
  
 廢除死刑的主張,中國古已有之,並非現代人權進步的人道主張

尚書大傳:「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純。」,以白話文來說,就是「唐堯虞舜之時的象徴性刑罰,死刑者穿赤色去緣的衣服以代之。」

看看荀子正論篇所說:
世俗之為說者曰:「治古無肉刑而有象刑,墨黥蚤(蚤加部首忄)嬰,共艾畢,菲對屨,殺赭衣而不純,治古若是。」

以白話文來說就是:
世俗的論說有曰:「古代的治世無肉刑而有象徵性的刑罰,用墨畫代黥刑,用掛草纓代劓刑,斬刈遮膝的祭服代宮刑,穿枲麻鞋代刖刑,穿赤色去緣的衣服代死刑,古代的治世是如此。」

不過荀子反對人道的象刑,也就是反對廢除死刑。

荀子說:「‧‧‧‧,而直輕其刑,然則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輕,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惡惡(憎惡惡行,或為止惡之意),且徵(懲戒)其末(未來)也。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是謂惠暴而寬賊也,非惡惡也,故象刑殆非生於治古,竝(並)起於亂今也。‧‧‧‧。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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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知道應該有仁愛、同情、寬恕的心懷,然而廢除死刑,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死刑所殺的人都是罪孽深重的人,廢除死刑,不知惡的庸人,所殺的人都是無辜的人。

只有太平治世的國家,而且人民的素養良好,才夠資格侈談廢除死刑,主張廢除死刑是食洋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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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11-01-09 13:10 回覆: 
 
荀子說的是刑罰論中歷久而彌新的報應主義,即「刑所當刑」,是法院判決能夠讓人服氣,是法治社會達成眾人之事「公平正義」的重要基石之一。聖人也說以德報怨是偽君子的做法,以直報怨、以德報德,才能衡平。

老外為什麼要廢除死刑,關我們啥事呀?這些人不從自己國家的傳統倫理與道德面來做廢死的說理,成天只會叫歐盟代表來發公開譴責信,硬說廢死是世界潮流來施壓,只能讓人搖頭。不敢跟反對者對話,更無法進行公開辯論,這些人的說理論述能力之弱,一意孤行意志之偏執,實在讓人不能理解。

再說一次,『是否全面廢除死刑,應視社會發展、法治觀念是否成熟及民眾之共識與支持。』

在全民未有此共識之前,懇請切勿強姦民意!


治國週記談人權 副總統:廢死需社會理性面對
2011-01-08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李人岳】

    為了推動人權工作,總統府在去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副總統蕭萬長在最新一期的總統府治國週記中,與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廖福特、以及擔任人權委員會諮詢委員的政大教授廖元豪,一起暢談人權議題的推動。廖福特舉例,東歐在民主化之後,很快完成了廢除死刑和推動轉型正義,造就東歐的進步。副總統則指出,雖然減少死刑的使用是未來的方向,但是否在此刻就要廢除死刑,還需要各方一起理性面對。

    最新一期的治國週記中,身兼「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的副總統蕭萬長,和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廖福特,以及擔任人權委員會諮詢委員的政大教授廖元豪,一起暢談人權議題的推動。廖福特指出,東歐各國在1990年代民主化之後,受到西歐影響,在很短時間內廢除死刑以及推動轉型正義,就造成了東歐的進步,亞洲的香港,也已經廢除了死刑。

    蕭副總統指出,要和國際人權的標準接軌,涉及層面一定很廣、很深,尤其是一些重大的價值議題,制度的選擇必須要讓全民有理性的討論過程,他表示,在歐洲、香港都已經廢止死刑,雖然減少死刑的使用會是未來台灣必須走的方向,但是不是在此刻要徹底廢止,在國內還是有很多歧見,需要大家一起來理性面對、形成共識。

    副總統也指出,人權委員會到目前為止的工作,主要在於政策的提倡、諮詢和國際接軌、交流;還沒有受理人權受侵害個案的申訴,也還沒有相關調查、審議的權限,這和「巴黎原則」所要求的人權機構還有落差,需要進一步努力。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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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者清單(4)  
2011/10/27 09:53 【公義之聲】 廢死部又出招了!
2011/09/12 16:38 【公義之聲】 我因為批評盧映潔的公開言行不當,竟然被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起訴了!
2011/03/05 20:40 【老痞子喊話台】 德國人又來干涉內政了!
2011/01/11 23:56 【老痞子喊話台】 馮光遠別怕,吳育昇是告不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