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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繞在公娼二字的幾個問題
2006/09/08 00:51:40瀏覽2360|回應11|推薦7

這篇文章談幾個和公娼兩字有關的幾個問題,和大家分享一下,刺激刺激我們的思考和判斷力。

陳水扁的行事風格與社會論

公娼二字變成一個公共話題和新聞,陳水扁居功甚偉,衡諸台灣近十年的歷史,陳水扁可謂製造衝突的第一能手,只要他所牽涉到的事,無論結果如何,你都可以預期過程中總會高潮迭起,對抗不斷。

做為一個政治人物,為了取得自身的利益,他懂得運用拉一派打一派的手法,為了增加他的勝算,必要時他會聯合次要敵人,以打擊主要敵人;為了避免製造立即的敵人,他也會見風轉舵,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但是他似乎永遠也學不會與人為善,八面玲瓏,事緩則圓的道理。當遇到批評和對抗,他喜歡以毒攻毒,有時候他也會表面退讓,事實上則根本沒有妥協。

隨便舉幾個例子:在台獨聯盟大會,他會喊台灣共和國萬歲;在黃埔軍校校慶,他就喊中華民國萬歲。當立委時,他說經國號戰機(IDF)是 I don't fly;當了總統,他就改口說經國號戰機是 I do fly。二零零四年大選後抗爭,他在台北時就說要相忍為國;到了台南故鄉就破口大駡;群眾聚集時,他說會民眾有表達意見的自由;群眾散去後,他改口說那是政變。

他的這種行事風格,早在他當台北市長時廢公娼的過程中,處處可見。他知道有一群保守份子和家庭主婦,對娼妓的存在,深惡痛絕,保守分子和家庭主婦,大抵來自社會和經濟地位較高的階層,這一群人在當初對陳水扁的支持度最低。陳水扁想要更上層樓,勢必要拉攏這一群人,要拉攏這一群人,他自然要投其所好。

這一群人,生活在社會的上層,對社會下層的生活形態,以及為了生存所製造出的現象,少有同情心,反而是充滿了鄙視和厭惡。活躍在社會下層的現象如娼妓,電動玩具,攤販,違規停車等,正是這群上層階級的人所痛恨的,也是陳水扁執法最力的。陳水扁強力取締娼妓,電動玩具,攤販,違規停車等現象的努力和魄力,為他贏得了許多的掌聲。這些掌聲當然不會來自於被取締的對象。

但是社會上層的人裏,也有思想先進,深具社會良心的,這些人往往選擇站在社會下層的一方,和陳水扁對抗。掌握了政治機器和行政資源,陳水扁知道他必然是贏家,因此對反抗者的訴求既不重視也不妥協。因此,陳水扁四年的市長任內,一直在他所討好的人的掌聲中,以及他所打擊的人和這些人的同情者的抗爭中渡過。

這就是陳水扁的行事風格,他沒有自己的信仰,沒有自己的道德標準,他能說出冠冕堂皇的政治信仰,也能講述祟高的道德理想,但那些都只是鸚鵡學舌,從來不是他自己的。他眼中所見的只有權力和利益,所想只是如何遂其所願,再加上他的心胸狹隘,無法與人為善,不斷加深敵人對他的怨恨,使得他不得更加的依靠和強化他的權力和利益。

公娼兩字的誤用

現在大家在講的公娼,指的是合法娼妓,純粹就文字上來說,公娼和合法娼妓,卻是兩回事。

在一樣事物上之前加上一個公字,主要的用法有三個,一是指公共的,也就是開放給大眾使用的,如公共汽車,簡稱公車,或公共廁所,簡稱公廁;二是指公家的,也就是政府所直接擁有的,如公家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等;三是指非私人的,但不一定是政府的,如公文,公事,公私兩便,公器私用等。

公字也許還有別的用法,但是顯然沒有和合法兩字形成同義詞的用法。純從字面上來看,公娼的意思,顯然以第二種用法為恰當,也就是公家所經營、主辦、和提供的娼妓。如果這麼說,陳水扁並沒有廢公娼,因為台北市根本不存在公娼,陳水扁當初所廢的公娼,在事實上是禁止合法娼妓的存在。

因此以後我們要討論陳水扁廢娼一事,講廢公娼是不恰當的,應該說是禁娼才對。

我們知道語言是約定俗成的,像黑板早已不是黑板了,但是大家還是叫它是黑板,以致我們有綠色的黑板,深紅色的黑板,和白色的黑板。然而如果我們一昧的以約定俗成為藉口,一直去延用顯然有誤的名詞和用法,只有製造語言的紊亂,和製造更多的誤解罷了。

我們知道語言的主要功能是溝通,當語言的定義愈精確,誤解愈少,溝通愈有效,詭辯家愈難玩文字遊戲,大眾愈難被欺瞞。我們之所以有語文教育,目的就在於藉用語文,去吸收現有的知識和發表議論或感情。要能精確的吸收或發表,語言的定義則是愈明確愈好,除非有需要,除非現有的文字不夠使用或不存在,否則不要去創造新意或新詞。

娼妓應該合法化

有學者說,娼妓是最古老的行業。是否真是如此,我沒有研究,和本文主題也無關。我所要強調的是,這個行業的存在,是因應社會的需求而來的,就像因為人要食物才能生存,自然有人去製造食物來滿足這個需求。人沒有性固然不會死亡,但性卻是人們正常生活中一個極重要的需求,因為有很多人必須借助娼妓來滿足這個需求,自然產生了提供者。

社會有這個需要,政府卻去打擊它,否定這個需要,當它無法合法存在時,它只好以非法的方式繼續生存。當它是合法的時候,政府可以對它加以管理和輔導,當它變成了非法,政府除了取締或放任以外,再也沒有能力做任何事。

妓女的來源,有自願的(包括為生活所迫,或缺乏其它謀生技能,不得已的),也有被強迫的,還有不自覺進入的。

如果我們把娼妓合法化,相信至少會大量減少那些被強迫的妓女。歷史一再証明,一昧禁止人類的某種需求,而不採取疏導的方法,往往製造出更多的問題。二十世紀初,美國頒布禁酒令,禁止一切的製造和販賣酒品,結果是製造出許多的黑幫。在有利可圖之下,人們挺而走險,政府不僅再也收不到酒品的稅收,反而浪費了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去取締黑幫,以及收拾因為禁酒造成的許多問題。

還是前面那句話,人類有許多需求,這些需求必須被滿足,當合法取得滿足的管道被堵住了,它就從非法的方法來滿足。我一直對許多美國中小學沒有下課休息時間感到反感,我認為那是美國學校上課秩序不好的一個很大原因。凡是人就需要休息,學生也是一樣,當他們沒有正常而固定的休息時間時,他們就會在不該休息的時間休息。

性是人類的基本需求之一,你可以提倡禁欲,寡欲,但你不可能要所有的人絕欲。你也可以用改良社會的方法,來減少妓女的人數和需求,但不可能完全斷絕。性和毒品不同,毒品危害人的健康,並產生毒癮,毒品也不是人類的基本需求,把性看成毒品一樣來禁絕,是不適當的,甚至是有害的。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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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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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知
2006/09/08 09:01

下海是自願的?

賣腎是自願的?

賣器官自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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