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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4 14:24:40瀏覽4716|回應11|推薦22 | |
引用文章歐巴馬提出了什麼具體的承諾? 今天看到一個小報消息,說歐巴馬很可能是在肯亞 芒巴沙(Mombasa)的一家醫院出生的,而不是如他自己所報的在夏威夷出生。 上網查了一下,原來到十二月二十二日止,已經有十七個告發歐巴馬並不是在美國本土出生的訴訟案件。其中一個告發者還是賓州的前法務部長(Attorney General),但是聯邦法庭根本就不受理這個案子。 在美國立國之初,為了要讓某些不是在美國本土出生的重量級的政治人物沒有資格參選美國總統,美國立國者在制訂美國憲法時規定,非在美國本土出生者,沒有參選總統的資格。 根據了解,歐巴馬所持的夏威夷出生證明,是後來另行註冊所拿的。歐巴馬是一九六一年八月四日出生的,在他宣稱出生的醫院,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醫生,任何護士,或是任何人知道他是在那裡出生的。 而現在認為在他出生的肯亞醫院,雖然也找不到任何他的出生證明,但是那是因為該醫院的紀錄做得不好,很多在該醫院出生的人,根本沒有紀錄。所以該醫院根本無法說話。 現在有錄音表明,歐巴馬的祖母是在肯亞見證到歐巴馬的出生。雖然那錄音的品質相當差,證實確是歐巴馬祖母的聲音。 如果歐巴馬真的是在肯亞出生的,那他不僅沒有參選總統的資格,他連美國公民的資格也都沒有。因為歐巴馬的父親是肯亞人,不是美國人,他的母親雖然是美國人,但是生歐巴馬的時候只有十九歲。 按照美國法律規定,因為歐巴馬只有母親是美國人,歐巴馬的母親必須要在年滿十六歲以後,還要在美國住滿五年之後,在海外出生的子女才能夠擁有美國籍。 不論歐巴馬到底是不是真的是在肯亞出生的,我估計美國法院會把這件事給蓋下去,最後會不了了之,歐巴馬會照樣當他的總統。 但是,我希望這件事能夠鬧得愈大愈好。一樣是美國人,只有在美國本土出生的人才有資格選總統,這是不公義的規定,早就該廢掉了。 據了解,麥肯的參選總統資格也是有疑問的,因為他是在巴拿馬出生的。他只所以能夠參選總統,是因為硬拗說他是在巴拿馬運河區出生的,而那時候巴拿馬運河區是美國管理的。就算這些都是真的,巴拿馬運河區仍然不是美國的領土,麥肯的參選資格依然是妥協法律規定的結果。 另外,規定美國國民要年滿十六歲以後,還要在美國住滿五年,在海外所生子女,才能擁有美國公民資格,這也是不公義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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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