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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制國家,那一個有好政治?
2006/01/10 17:15:27瀏覽1178|回應0|推薦4

台灣自從李登輝六次修憲後,總統大肆擴權,形成實質的超級大總統制,結果凡事總統一個人說了算。儘管台灣有世界第一流的教育,世界第一流的人才,和世界第一流的民主素養,整個社會仍然被搞得傷痕累累。

放眼世界,你看那一個實施總統制的國家,有好的政治?先看亞洲的菲律賓和印尼,有幾個總統是像樣的?再看中南美洲各國,有幾個總統不是弊案纏身?最後再看台灣人眼中的民主先進國家美國,二百多年來,包括林肯在內,有幾個總統是手腳乾淨的?遠的不說,雷根,柯林頓,小布希,不是違法亂紀,就是一堆見不得人的事。總統制更慘的一個問題是,總統再爛,除非你搞革命,否則想從體制中把他換下來,比登天還難!正因為如此,總統才會爛!

民主,除了是老百姓有能力決定送誰坐上大位以外,更重要的是老百姓也要有能力把誰從大位上拉下來。馬上立委要採取單一選區,這個制度,將會造成投票率低落,形成終身立委,再加上超級大總統,天佑台灣,讓她的經濟維持繁榮,如此台灣的政治還可以像美國一樣的維持,一旦台灣變窮了,台灣政治就會淪為菲律賓和中南美洲的情況。

朋友們,無論是教育還是政治,美國是我們的借鏡,不是我們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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恣意擴權 美總統無人制衡?


編譯陳世欽/報導

美國知名法學專家費爾德曼八日在紐約時報撰文指出,歷任美國總統不斷藉機擴權,近年來布希總統更以國家安全和反恐戰為由恣意擴張行政權,事實上如今已無人可以制衡總統。

布希總統未徵得法院同意即逕自指示國安局監聽國內通信,曝光後引起激辯是最新例證。布希以反恐戰之名,下令得未審即拘押敵方交戰人員,並授權中情局與其他情治機關以不人道手法偵訊在押嫌犯是稍早的例子。美國國會參議院九日舉行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人艾里托的認可聽證會,預料總統權限將是答詢主題之一。

美國採總統制,長年實施的結果,總統握有廣泛實權,事實上這不是美國開國元勳的構想。按照原始設計,國會負責立法,忠實反映選民意志,佐以精英制衡,是最重要的聯邦權力機構,總統只能執行。

美國總統擴權所涉主要領域當然是國家安全。總統動用軍隊的權力自始即不斷擴張。開國元勳認為,如果允許總統握有軍權,他可能以武力剝奪國會的獨立地位。憲法第二修正案規定,美國公民有權自主成立陣容嚴整的民兵部隊。

在美國成為世界強權之際,美國國會不再在意開國元勳的考量重點,不斷擴大常備部隊的規模與武力,直到總統可以逕自宣布參加大戰為止。在韓戰與越戰期間,兩黨籍的總統不斷利用冷戰的對立態勢強化他們的軍權。

雖然美國一九七三年通過旨在重新伸張國會宣戰權的「戰爭權力法案」,總統的權力之大卻已達到空前高峰。從此以降的歷任總統均不承認該項法案合憲。柯林頓總統即曾在未徵得國會允許下,逕自下令美軍轟炸科索伏。

在九一一事件的刺激與共和黨人控制國會的激勵下,布希政府積極擴權,且大多秘密為之,使國會與司法部門更難監督。行政部門的法律顧問甚至聲稱,總統身為三軍最高統帥,不受禁止凌虐的法律拘束,因為憲法授權他得視實際需要行事。

布希政府聲稱,若為反恐戰所必須,總統甚至可以違反國際條約,即使憲法明訂國際條約「等同美國的最高法條」亦然。

過去四年來,共和黨掌控的國會幾乎不曾約束總統擴權,在布希政府最近的民調支持度明顯下挫後,國會以實際措施重振監督角色。然而按照政治運作的常例,共和黨控制的國會監督權必然受到嚴格制約,以免該黨受害。

聯邦最高法院似乎是恢復制衡的權力機構。過去五年,聯邦最高法院受理數宗將案件嫌犯視同敵方交戰人員的案例。這些案子全部涉及總統的權力,不僅攸關公民權,而且事涉立法、行政部門的戰時相對權力。最高法院的裁決結果相當於在兩者之間尋求妥協。

最高法院人事更迭可能非常重要。新任最高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與大法官提名人艾里托均具有極其濃厚的政治任命色彩,尊重布希職權的程度可能不下於已故最高院首席大法官芮恩奎斯特及辭職待准的歐康諾大法官。

【2006/01/10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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