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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7 13:41:06瀏覽2799|回應2|推薦4 | |
以單一選區來選民意代表,第一個要遇到的問題就是如何劃分選區。第一,在單一選區民代選舉,每個選區的人口數(或是公民數,看法律如何定決定)必須要相當,至少不能差太多。第二,因為人口數會隨時間變化,增加或減少,因此選區必須定期重劃。
每一次劃分選區時,就是各方政治勢力角力的時候。為什麼呢?因為選區的劃分,可以創造未選先勝(或先敗)的結果。最普遍的方法是,事先做好人口的調查和分析(最方便的方法是拿過去幾次投票各投開票所的統計和開票結果),然後很巧妙的把同質高的選民所住的地區故意劃分成同一個選區,集中在一起,以造成本黨的候選人的「低票」當選,或者是造成敵黨候選人的「超高票」當選,反正贏一票也是贏,省下來的票可以用在別的選區去,或者是故意浪費敵黨的票,讓敵黨在別的選區的票就減少了。也可以反向操作,故意把這個同質高選民高度集中的地區,切割成幾塊,分配到不同的選區去,這要看選民的分佈情況和地區的形狀,以及如何棄保來決定。尤其是少數黨,最好玩的就是故意讓多數黨在少數幾個選區超級大勝,然後在其它多數的每個選區都小輸。這麼說不容易了解,以一個假設的例子說明: 假設台北縣要選出十席立委,那麼必須劃成十個選區。再假設在台北縣總共有一百萬人會去投票,而國民黨和民進黨的實力是五十萬票比四十萬票(還有十萬票投給別人或廢票),每個選區總共有十萬人會去投票。如果選區的人口結構劃分得非常平均,那麼每一個選區都是五萬對四萬票對一萬票,國民黨將囊括全部十席,民進黨一席也不會有。當然事實的數字不會這麼湊巧,但類似的情形確實會發生,而且絕對是可以設計的,美國就發生過整個南方幾乎都是共和黨議員當選的情況;新加坡採用變種的單一選區(一選區內有多個名額,勝利的某黨,所有議席全包),反對黨得了四成票,國會卻佔不到一成。 但是如能善用選區劃分的學問,少數黨也可能反而佔得多數席位,這種事加拿大、美國、英國都不時發生,很多時候是人為操縱的。以上面的假設台北縣為例,有很多種劃分的方法可以使少數黨反而取得較多的席次。舉例而言,一樣假設每個選區都有十萬人投票,總共有十個選區,假設在一選區給國民黨九萬票,二選區給國民黨八萬票,如此一來,國民黨只剩三十三萬票給其它八個選區,如果平均分配,每個選區國民黨可得四萬一千二百五十張票。民進黨可以在這八個選區各分四萬七千五百張票,如此共用掉三十八萬張票,剩下的二萬票算犧牲打,分到另外二個選區去。如此一來,民進黨犧牲二席,卻可以換來八席,以少數黨穩居多數。 真實的劃分當然不可能如此精確和剛好,而且支持人口的分佈不一定能完全如願,因為選區的形狀,總不能太過奇怪。但是這種學問並不難,只要會一些基本的人口調查統計,根據的資料可靠,細心的分析前幾次選舉裏每一個投票箱的開票結果,再加上一點推理,就不難選出最有利的方案。花個一個月收集資料和分析,操作選區的劃分往往比你天天選舉選的要死要活,做多少選民服務,參加多少紅白宴會還要有效。要知道,單一選區,贏一票就是贏全部,沒有比例代表這回事,輸的人不管得了幾票,都等於零。這是我沒有辦法贊同用單一選區來選民代的原因。不管怎麼選,都是不公平。這也是為什麼單一選區選出的行政官,必須要有連任的限制,不能讓他有直接立法的權利,而必須接受民意部門的監督的原因。 附記: 很多人老愛拿美國的選舉和台灣比較,說台灣人對政治太狂熱,每次選舉都選得要死要活的樣子,不像美國,連選州長或是國會議員都可能冷冷清清,地方首長或民意代表那更是少人關心了,開車開半天,路上看不到幾個競選牌子,投票率低到百分之二十甚至十以下都不是新聞。台灣人或許對政治關心多一些,但我不認為台灣人對政治會比美國人狂熱多少,主要是美國的選舉實在太多了,每年年底一定有選舉,而且種類常常高達十幾種,他們地方法官用民選的,教育委員用民選的,連公路局長、甚至水管理局長都用民選的,大部份民眾根本搞不清楚在選什麼,很多去投票的人,往往是在選那一個候選人的名字他聽過或看過(聽來誇張,卻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絕大部份的選舉,尤其是職位較高的選舉,都是單一選區,而選區的劃分,在絕大多數地方,卻由現任當權的人在決定,沒有所謂利益迴避的規定,在選區劃分操縱的結果下,大部份選舉,還沒投票,都已可以很準確的預知結果,實在沒什麼好投的。選民愈是這樣想,選區劃分的手法愈有效,選區劃分的手法愈有效,選民就愈不願去投票,惡性循環。台灣立委單一選區不改,早晚也要走上這條路,到時候就會有人開始叫,台灣人真是對政治太冷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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