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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1 03:40:14瀏覽3727|回應2|推薦35 | |
本文是曾小貓回應蓋洛普民調、及加州州長布朗否決平價學前教育法,為天下母親(MomsRising)所寫專文。英文原文見此。 蓋洛普最新民調顯示,比起外出工作,家有小小孩的媽媽當中,有56%寧可在家帶小孩;而在還沒有小孩或小孩已成年的媽媽當中,也有39%寧可在家當主婦。 這個「寧可在家帶小孩」的比例創下歷年新高。根據蓋洛普長期調查,從1990年代晚期至2000年代早期,過半數的媽媽如果有機會的話,會選擇外出工作。但不久後這個數字反彈了,變成我們今天看到的這樣—過半數媽媽寧可在家帶小孩。 這個數字,從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媽媽們很樂於在家帶小孩,對現狀很滿意。有些人會問,那些女權團體、母嬰權利團體還在為誰爭取工作權? 我說,他們在為像我這樣的媽媽爭取工作權。 我是一個在家上班的媽媽,而這種情況已經持續兩年了。蓋洛普民調沒有「在家上班」這個選項,所以如果蓋洛普打電話給我,問我願意外出工作還是待在家裡,我只能回答「在家」,成為那56%「寧可」在家帶小孩的媽媽之一。 儘管在家上班是深思熟慮之後的選擇,但我其實並不滿意。在一個完美的世界裡,我應該出門去上班,賺回一半的家用,下班後再陪孩子玩。但在現世的世界裡,我是一個在家上班的媽媽。這不是因為我不想出門去上班,卻是因為我不能出門去上班。 而我不是一個人。仔細想想蓋洛普數字反映出什麼現象。那2000年代的「反彈」是一個關鍵。它訴說的是一個理想化為行動結果碰壁的無奈。 考慮到女男同工不同酬的問題,考慮到有薪產假及育嬰假政策的缺乏,考慮到職場上對哺乳媽媽的歧視,考慮到昂貴的托嬰費用,對許多媽媽—包括我—來說,在家帶小孩更「划算」。 我28歲的時候,是台灣一個電視網的駐美記者。我30歲的時候,在洛杉磯一家電視台主持自己的節目。我以為我總有一天會功成名就的。 但33歲的時候,我搬回家裡了。我服務的電視台在經濟崩盤中破產,我轉往一家報社。儘管有加州勞工法的保護,公司仍然拒絕讓我產後在工作地點集乳,我於是辭職並控告公司性別歧視。 官司解決後,我變成一個在家上班的自由撰稿人。 目前我的薪水剛好夠我們把寶寶送進昂貴的幼兒園。如果我出門去找個全職工作,我可以賺得多些,但想到那不正常的作息(我在播新聞時每天凌晨三點要進棚)、全天待命的工作性質(新聞工作的本質啊)對家庭生活造成的衝擊,要重回全職職場是不「划算」的。而想要生第二個孩子也是不可能的,考慮到加州合格幼兒園的學費已經貴過大學學費,兩個孩子的托嬰費用將超過我的薪水。 我想要孩子,也想要事業。眼下唯一的方法就是,只能生一個孩子,只能在家工作。所以我在家上班了。 我的寶寶現在兩歲了。我仍然希望—儘管有這許多困難這許多挫折—我仍然希望有一天我可以重新全職工作,也許在他上了小學以後,或者在母親職場權利獲得保障的那一天。這就是為什麼,我長期為像MomsRising這樣的母嬰權利團體無償寫稿。 妳也是那「寧可」待在家的56%媽媽之一嗎?請跟我一起,採取行動。 同場加映:小小豬幫媽媽校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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