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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訴訟」真的有這麼恐怖嗎?
2009/07/17 21:53:33瀏覽857|回應2|推薦21

寫了三年,將近1800篇的文章。心情逐漸趨於平靜。這三年寫文的過程,對我幫助頗大。讓我對人性更加的瞭解,正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把時間順延三年,再來看看有多少部落客仍然能夠待在部落格寫文,就可以瞭解部落格的人氣與人緣如鏡花水月,虛幻不實。

關鍵還是為什麼要寫文?是為了虛幻的人氣,還是要給自己的人生留下紀錄與回憶,或是純粹是透過寫文讓自己不斷的成長與進步。經歷越多,體會也就更加深刻。

部落格就是虛擬世界,現實世界會發生的事情,部落格也會發生。不同的是現實世界經歷的事情,會影響到現實世界的工作、家庭、友誼,環環相扣,但部落客只要不上網,部落格發生的事情,在現實世界都不會受到影響。

如果害怕被人控告,碰到紛爭、被人辱罵,關網即可。但如果根本就不怕上法院、打官司,揚言控告,或提出控告,又有什麼好畏懼的。

我實在不明白「司法訴訟」真的有這麼恐怖嗎?我已經告了三位網友「妨害名譽」提出司法訴訟的同時,我就有心理準備,被網友反控。如果不敢「上法院、打官司」就不要提告,如果被人控告,第一時間我會反控對方「誣告」,要「上法院、打官司」就打個轟轟烈烈、沒完沒了,這就是我的想法與做法。

面對問題、接受挑戰,才是問題解決之道。逃避只是讓對方「軟土深掘」、「得寸進尺」。這個世界不是揚言控告或提出控告,別人就會有所畏懼。關鍵還是在於有無勝算機會。如果只是提出控告,卻根本毫無勝算機會。請問控告的目的為何?還不是想讓人心生恐懼,不敢招惹。

附註:「他們要付出的代價是人生,這是他們自己選擇的方式。那個懲罰比停權更嚴重!」這段話就更加莫名其妙,我的人生我負責,不希望不相關人士,說三道四,管管好自己的言行,不要沒事找事扯到別人的名字。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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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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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人生自己負責
2009/07/18 19:32
不能怪誰,同時也沒人可以論斷啊
段譽(tuankochin) 於 2009-07-20 08:11 回覆:

沒有人有資格論斷別人的人生,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由自已負責。

而不是由別人負責,不管碰到任何困難、打擊,自己要反省與檢討

但不需要不相關人士的論斷,這就是我的看法。


段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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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趕快告
2009/07/17 23:02
要告趕快告,這就是我的態度。有律師又如何?認識檢察官又如何?你有後台,難道別人就沒有後台嗎?現在是什麼時代了,還用封建時代的觀念來思考問題,陳水扁當了八年總統,還會因為貪瀆弊案,被關入土城看守所,今天台灣還有什麼特權不特權,如果認為自己告得贏,能夠打贏網路誹謗官司,歡迎提告,我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