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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8 08:59:07瀏覽916|回應2|推薦44 | |
人說活得越老越固執,對我來說這是實情。我很有自己的想法,不太容易被人操控。剛開始寫文,刻意想要改變這種個性,但寫了三年部落格文章,領悟到"做自己"才是重點,不要想要改變自己的個性,迎合別人的想法。每個人寫部落格的目的不盡相同,對我來說寫文就是發表自己的看法,留下一些人生的回憶與紀錄、透過寫文,讓自己不斷的成長與進步。至於部落格的是非恩怨,若干年後,除了當事人之外,誰又還會記得呢? 有網友嗆聲只要我再多管閒事,他就要針對我攻擊。對我來說,這種警告,不痛不癢,我也以不為意。但他的嚴厲警告,讓我想起一個很棒的譬喻,記得看過一本書,書中寫道如果被別人嚴厲斥責、怒罵,想要發脾氣時,就把對方想像成是一個小孩子,正在大聲斥責自己,並且警告要對自己不利。腦海中的想像越逼真,不但不會生氣,反而會有爆笑的感覺。 人生在世,也不過數十寒暑。再爭、再鬧、再吵,再大的怨恨,死了就一了百了,還有什麼好爭、好吵、好怨、好罵。部落格寫文三年對我的幫助真的很大,讓我體會到逃避問題,只是延緩問題的爆發,不能夠真正解決問題。唯有面對、嘗試解決問題,才是根本解決問題之道。 逃避問題也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但這種解決方式,會養成習慣。如果在部落格被人公開點名攻擊、辱罵、斥責,就暫時離網。過一段時間上網寫文,還是會被有心人士攻擊、辱罵、斥責,是不是再離網一段時間,等到風波平息之後,再上網寫文呢? 有些人認為申請一個網誌,重新寫文即可。但事情真的這麼簡單嗎?網路城邦最近不是流行抓誰是誰的分身.誰是誰的本尊。因為本尊過去做了十惡不赦的事情,所以不管設立多少分身,都要受到懲罰。所以除非不上網寫文,否則盡可能不要與網友一發生衝突,就申請新的部落格重新寫文。因為麻煩事,不會因為重新設立新的部落格就能夠得到解決。 說穿了部落格沒有實質正義,有的只是強權正義。誰的文筆犀利、承受力強、能夠承受網友惡毒的文字攻擊,甚至上法院打官司,既便犯了再大的過錯,還是能夠在部落格寫文,沒人敢招惹,就是所謂的部落格正義。 想通了,看透了。就不會理會網友的惡毒文字攻擊,我現在的做法很簡單,向電小二檢舉網友文字違反城邦規定,要求電小二將對方停權處分。或是上法院打誹謗官司,不管是我告對方,或對方告我。我都不畏懼。反正上法院、打官司,有贏有輸,一回生、二回熟,習慣就好,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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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