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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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正義?
2009/07/09 01:31:23瀏覽1183|回應5|推薦33

不要太相信網路正義,那是相當虛幻及不切實際的想法,還是專注在現實世界的正義比較實際。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為何大老鷹為了我挺身而出,傷痕累累、遍體鱗傷。結果我竟然像個縮頭縮尾的烏龜躲起來,害她被停權,被人恐嚇,但實情真是如此嗎?只有當事人最瞭解實際的情形。

之前大老鷹挺身而出逼得感情騙子將罵我的文章移除,我真的對她有一份感恩之情,而且相當的尊重大老鷹。在我與感情騙子的糾紛結束後不久,我半夜起來上網瀏覽看到文章瀏覽率最多的竟然是尹雲辱罵茶貓的數篇文章,當時我沒有考慮太多,就發了一篇文章標題是「尹雲你的行為太過份」就因為這篇文章引起了軒然大波。

早上到公司上網瀏覽部落格的時候看到「尹雲你的行為太過份」有多篇回應。大老鷹聯結茶貓揚言自殺的網誌,我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茶貓發文說要穿紅衣上吊自殺。結果尹雲及尹雲朋友及大老鷹就在我的文章回應區大打筆戰

之後大老鷹就跑到尹雲的文章回應區要求尹雲道歉。尹雲及其朋友寫了多篇公開點名罵我的文章,但我對尹雲沒有絲毫怨恨,只是因為我曾被感情騙子寫文公開點名羞辱,體會到被公開點名羞辱網友的感受,但對尹雲我絲毫沒有任何的怨恨。

之後大老鷹就去尹雲部落格要求尹雲把文章移除,並公開道歉,我還特別留言給電小二請電小二把尹雲罵人文章移除。結果為了此事,還被大老鷹痛罵了一頓。之後尹雲氣不過就到我的文章回應區回應。要約我見面。我不覺得這有什麼,就跟尹雲說大老鷹同意去我就去。結果被大老鷹罵了一頓,問我跟她無親無故,為什麼要她同意,我才赴約,但我實在不覺得這有什麼嚴重,就答應尹雲單獨赴約,時間及地點由他挑選,當時我的意思是要理性談判,否則我就不談了。沒想到引起尹雲誤會,認為我在恐嚇他。在我的訪客簿,以悄悄話留言的方式,寫了一些情緒性的用詞。之後大老鷹及尹雲又在我的文章區唇槍舌劍的你來我往的筆戰,尹雲強調我恐嚇他,但我一再強調沒有恐嚇,結果大老鷹打手機給我,要求我將尹雲的悄悄話留言貼出來,結果我照著大老鷹的話把悄悄話留言貼出,結果尹雲還是堅持我在恐嚇他。

這件事情在城邦鬧得沸沸揚揚之際,茶貓之後又發佈了一篇文章,說她寫文說要自殺,是因為要「測試人性」並強調不要公開點名辱罵網友,否則如果真的有人自殺,罵人的網友就要受到良心的讉責。就因為茶貓的這篇「測試人性」的文章,逼得我要公開道歉,但我事前根本就不知道茶貓揚言上吊自殺,只是覺得尹雲的言行太過份了,但最後卻變成因為茶貓說謊欺騙網友,所以我也要公開道歉。而且把尹雲「你的行為太過份」及「以理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兩篇文章隱藏。

之後,因為這件事情,我心灰意冷,準備離開城邦到別的網站寫文,結果接到大老鷹的電話。說為了我的事情,酷媽與張爺在尹雲的文章回應區抬槓,好像是說當事人段譽都不出面了,為何旁觀者還要如此熱心,結果大老鷹要求我要貼文到尹雲的文章回應區,還要出面駁斥尹雲,結果當天我就連續發文十篇怒斥尹雲。強調不懂得「見好就收」,結果變成「眾矢之的」。大老鷹並要求我把罵尹雲的兩篇文章恢復,並且將尹雲以悄悄話罵我的文章貼給她、我告訴大老鷹因為悄悄話留言,人像與文字都貼上,字數會超過二千字所以無法轉貼,結果大老鷹要我用小畫家複製給她,但我說要慢慢研究,晚點再複製傳給她,但大老鷹堅持馬上要。並要我把我的部落格帳號及密碼給她,她自己到我的部落格複製悄悄話留言,當時我不太願意給她帳號及密碼,大老鷹強調她對我非常失望,為了我的事情她已經傷痕累累,遍體鱗傷,沒想到我卻像個沒事人似的,置身事外。結果我就把我的部落格帳號及密碼給大老鷹,讓大老鷹到我的部落格複製尹雲罵我的悄悄話留言。

之後因為尹雲知道大老鷹的姓名及工作地點,就有人打電話找大老鷹的主管,說大老鷹上班時間都在上網。大老鷹怕尹雲對她不利,就要去調尹雲的資料,結果早上11點多就打電話給我,要求我到刑事偵緝隊。我以為是去當證人,結果到達之後,提出尹雲留給我的悄悄話留言給刑事局人員,要查尹雲的身份資料。結果刑事局人員說除非控告尹雲恐嚇,否則不能夠去函到聯網調尹雲的資料。結果大老鷹要我控告尹雲恐嚇,但我自始至終對尹雲沒有半點怨恨,只是因為對大老鷹存著一份感恩之情,所以才聽從大老鷹的指示,但我堅持不肯控告尹雲,最後只得離開網路偵緝隊,出了刑事局大門口,大老鷹就對我破口大罵,強調沒想到段譽是這種人,文章上寫得好像多麼見義勇為、道貌岸然,結果碰到事情就像縮頭烏龜不敢挺身而出,我沒有回話,但心中想著,我從頭到尾就不想追究,但因為尊敬大老鷹,聽從大老鷹的指示,結果竟然落得如此下場。回去之後我就將「思考的連結」關網,另開新網誌寫文。

之後戰火繼續蔓延,尹雲、台灣需要正名、大老鷹、司空摘星、鑑湖女俠紛紛被電小二停權。在外人眼中大老鷹為了我傷痕累累,遍體鱗傷,沒想到我竟然像縮頭烏龜躲起來不敢見人,但實際上我卻覺得我像是大老鷹的小弟或傀儡,全部事情都是聽從她的指示,最後還因為不肯控告尹雲「恐嚇」,還被大老鷹痛罵一頓,殊為不值。我唯一做錯的事情,就是當時沒有嚴厲拒絕大老鷹,請她不要插手介入,所以不管大老鷹做什麼,我都不能夠有半句怨言,因為我可以拒絕大老鷹的協助,但沒有阻止就是默許,我也必須承擔苦果。

之後我不斷發文要「做自己」因為如果不做自己聽從別人的指令行事,到頭來還是要「自食苦果」,為何不堅持「做自己」,就算是做錯決定,好歹也是自己的決定,免得三不五時,就被人諷刺是「縮頭烏龜」,敢做不敢當,但實情真是如此嗎?很多事情只有當事人最清楚事情的真相。這件事情我也遍體鱗傷,傷痕累累,但如今也已放下,反正對網路正義我也看得很淡,網路公審我也毫不在意,只是我不願意成為別人的傀儡或小弟,任由他人擺佈而已。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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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uankochin&aid=3116503
 引用者清單(1)  
2009/07/09 09:03 【法蘭的愛光星球】 城邦網路上的愛恨交織

 回應文章

段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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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我真的對妳極為不屑
2009/07/10 01:14

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3119690


我跟大老鷹見過面,這種人膽小如鼠,只是在部落格伸張虛幻正義。如果拉到現實世界,就醜態畢露,我不管大老鷹在城邦有多少朋友,我還是要表達我的看法,她實在讓我極為鄙視。大老鷹是妳要跟尹雲筆戰,是妳要去尹雲部落格洗版。是妳不斷的打電話給我,要我聽從妳的指示,從頭到晚都是妳在指示我,結果出了事情,妳嚇得要死,如果不敢惹事,就不要丟人現眼,讓人恥笑。

妳以為我是好惹的,妳把我當做什麼?老實說,我吃定妳是膽小如老鼠的人,不敢打官司,本來可以罵更惡毒的文字,但我覺得我們還是見面談,看我如何修理妳。妳去派出所告我恐嚇妳,上法院打官司,我奉陪到底。



嘟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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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
2009/07/09 21:55

我不太了解整件事情  也不想知道太多

網路本就是是非地   把私人感情投入太多   傷太重

我只牢記您對說過的一句話  『在自己的格子裡   有寫糟糕文章的權力  』

就憑著您這句鼓勵的話  讓我厚著臉皮  在這持續生存

我想說  ..  您說過    『格子是自己的  只要不傷人  又何必在乎其他事』

現在的我  正向您所言  努力活出自己  不再受任何事物干擾

自由不該受牽制   每人的處事方式各不相同  無關是非  沒有對錯

所以囉 ~   看文寫文是興趣   現實生活才踏實  

繼續為自己的格加油囉 ~

段譽(tuankochin) 於 2009-07-09 22:03 回覆:
嘟嘟美眉不需要瞭解太多事情,以免影響自己寫文的心情。來部落格寫文就是讓自己開心,其餘的都不是重點。只要不刻意傷害或攻擊別人,每個人在自己的格子裡,愛怎麼寫,就怎麼寫,開心就好,這就是我寫文三年所抱持的觀念與想法。

段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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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的得與失
2009/07/09 17:11

部落格雖是虛擬,但現實世界每個人都是活生生的人。所以現實世界會發生的事情,部落格也同樣會發生。所以有愛、有恨、有歡笑、也有悲傷、有快樂,也有痛苦。這些現實世界司空見慣的事情,部落格同樣也會發生。這是極為正常的情形。

關鍵在於從中學習到什麼?又獲得什麼?以我的立場來說,我覺得在部落格得大於失。例如常常跟天空切磋武藝,讓我功力大增,”降龍十八掌”施展得”虎虎生風”令人望而卻步,不敢招惹,這就是得。

至於失是什麼?坦白說我把任何不好的事物都當作得,我認為上帝藉由苦難、痛苦、折磨、打擊,磨練一個人的意志力,只要能夠通過挑戰、打擊的人,就會更加堅強及勇敢,所以部落格的失,對我來說也是得。

所以事物沒有好壞之分,完全是看當事人以何種角度看待此事。我還是會繼續跟天空切磋武藝,直到打敗天空為止,這是我目前唯一念茲在茲的事物。



孫十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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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雨 說 看看 閣下文章
2009/07/09 14:24

很喜歡 冬雨 文友;   文章也滿風騷 流暢;   喜愛 就會寵;    看到 閣下 滿感情深厚的好人. 文也甚佳,    不自覺 就想 畄些 看法;  

給 理?     得給 懂理是啥的人;    

可能舒適些.

段譽(tuankochin) 於 2009-07-09 16:52 回覆:

部落格虛虛實實、真真假假,誰又真正瞭解事情真相為何?所以無須太過介意部落格的紛紛擾擾,若干年後,誰又還記得部落格曾經發生過的事情。而道理是寫給沈默的網友看的,而不是寫給心裡頭已經有成見的網友看的。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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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邦之友都很可愛很真情
2009/07/09 09:00
讀到大哥此文,深深覺得城邦是個特殊的地方

真情有才華的網友跟前輩比例真的很高,加入城邦快一年,所聞所見,發現城邦中的很多朋友在現實生活中都彼此連絡,有情有義,還臥虎藏龍,人才濟濟.正因著這樣的情義,所以愛恨交織,充滿數不盡的人性故事.

其實如果大家純把網路當網路,不是很認真,也當純網友, 情,淡淡淺淺,各自保有空間和距離,雖然缺乏熱情了些,但也不致於風風雨雨....沸沸揚揚.

有朋友說,愛等於恨,因著彼此有更深的連結,所以更容易引發恨的因子,因為在溝通的過程中,每個人都是獨立見解及思考的,對錯很難說,但又連結在一起,原本的愛,就有可能因為對對方的不認同因而轉成了恨, 由愛轉恨的事在生活週遭就已經見聞不少,是人間情事的常態.

有了愛與情,就自然產生了期待與要求, 有付出有犧牲,有委曲與不滿,有滿足也有不滿足.

網路上的情,是不是彼此之間可以多一些尊重空間,愛與尊重同時都給對方,不要輕易地讓愛轉成了恨,會更好?
段譽(tuankochin) 於 2009-07-09 09:42 回覆:

我在城邦自始至終堅持的就是”以理服人”而不是以惡毒或情緒性發洩的文字攻擊網友。因為網路真真假假、虛虛實實,坦白說:誰又能夠真正的瞭解全盤事情的真相?但以惡毒文字公然侮辱人,卻是可受公評之事。

部落格三年寫文,幾乎是天天寫文,對部落格生態環境,也比其他網友更為清楚與瞭解。我自認自己魯純,無法洞悉所有事情的原貌。所以我只能針對公開點名或幾近於公開點名的影射攻擊、抹黑、侮辱網友,作出批判。但我不會支持沒有經過查證的論點,如果這個論點成立,我是否也可以指控聯網某人是大陸來台的共諜,試圖製造台灣分裂,推翻台灣政府。否則為何言論一眛的傾中,不像台灣人的言論,而像大陸人的觀點。

要提出批判,就要提出確實證據。單憑隻字片語的留言、回應、文章,就逕下斷語。如果不是事實,是否對被批判的人極不公平呢?況且就算是事實,只要所做所為沒有傷害到別人,其他人也沒有資格與立場提出批判。這就是我的看法與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