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給大老鷹姐姐的第一封公開信
2009/07/10 05:12:41瀏覽1172|回應8|推薦17

 我認為Xanthus講得有道理,冬雨提出告訴,告Xanthus 毀謗或者,請 段譽 是個男人保護冬雨,去法院向Xanthus 提出告訴。

這種事,網路平台是解決不了的,請到法院解決!

祝冬雨與段譽兩位至法院 還自己清白  成功!

我曾罵過X女,為何妳不叫X女控告段譽呢?

對大老鷹我只有二個字表達我的看法,不屑!

看了大老鷹的文章,幸好沒有吃飯,否則我肚子裡的飯一定會馬上吐出來。跟大老鷹與司空摘星等人做朋友,只是打擊我的自尊與自信,這種朋友,還是免了吧。要交朋友就要與相互尊重的人做朋友,而不是把自己呼來喚去,根本不懂得相互尊重的人做朋友。我根本就不覺得跟尹雲見面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之所以特別提及要先問妳,是尊重妳。因為當時我只是網路菜鳥,根本就不知道網路邪惡。妳還把我臭罵一頓,強調我跟妳非親非故,憑什麼要我跟妳一同赴約。我就告訴尹雲我一人單獨赴約。如果我害怕尹雲,我怎會同意單獨赴約。當時我還跟尹雲特別強調,要「理性談判」,不要帶兵器,結果尹雲認為我在恐嚇他,不肯赴約,怎麼現在變成是我不肯赴約。

如果尹雲當時告訴我時間與地點,我已經跟尹雲見面了。是妳害怕尹雲不敢見面,不要利用我當擋箭牌。大老鷹我真的對妳極為不恥,當時我對妳是極為尊重,但妳是怎麼對我。妳為了尹雲的事,三番兩次打我的手機,要我寫文攻擊尹雲、要我去刑事偵緝隊告尹雲恐嚇、要我將我的部落格帳號及密碼給妳,以便複製尹雲的悄悄話留言。與尹雲的筆戰,一切都是由妳主導,而我只是任妳使喚的小弟,在網路城邦認識大老鷹,是我揮之不去的夢魘,所以請千萬不要說,可惜失去了妳這麼好的朋友,我是多麼慶幸跟妳不是朋友。

我在現實社會之中,是朋友的智囊,老闆也對我極為尊重,從來沒有被人叱責、怒罵、呼來喚去,但妳是怎麼對我的。妳心裡應該明白。在尹雲的留言簿,妳自已寫道:「我不肯控告尹雲恐嚇,妳罵我不是男人」在妳心裡可曾有一絲一毫的尊重我。沒有!妳只是想做部落格的大姐頭,而我只是供妳使喚的小弟而已。

anybody、緣緣媽媽、莎布的麻被X女惡毒的文字辱罵、羞辱、攻擊。妳不僅不伸出援手指責X女那群人的不是,反而在沒有經過三人同意之下,就自作主張代表三人前去道歉,這是極不尊重人的作為。就算是出發點是為anybody、緣緣媽媽、莎布的麻,怕她們受到傷害,但最起碼也要先問過anybody、緣緣媽媽、莎布的麻,經過三人同意,再去道歉。而不是未經當事人同意、自作主張的替他們三人道歉。讓他們無緣無故再被這群惡人罵他們三人是"老破麻",因為在妳眼中,他們也只不過是任你使喚的嘍囉,當然不需要經過他們的同意,妳就可以幫他們做決定。

妳跟anybody某部份特質相像,但妳們二人最大的差別在於anybody懂得尊重人、有原則、不懼邪惡,而妳不懂得尊重人、又沒有原則、見風轉舵、欺凌弱小。妳事先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直接到刑事偵緝隊報案,然後再打電話給我,要我過去,我以為是做證人,結果妳不敢報案,硬要我控告尹雲恐嚇,以便透過網路城邦追查IP位址,查出尹雲的真實姓名、住家地址及電話資料,保障妳的身家安全。但妳跟尹雲筆戰,從頭到尾都是妳在主導,我對尹雲完全沒有任何怨恨,結果尹雲的朋友打電話到醫院找妳主管,妳嚇壞了,又不敢自己報案。因為妳怕尹雲對妳不利,所以才強迫我控告尹雲恐嚇。早知如此,當初就不要多管閒事,不就好了。妳的介入對我來說是一場揮之不去的夢魘,我自己來處理,就算是處理不好,頂多離網,部落格爭端有這麼嚴重嗎?

部落格爭端,只要關網不再上網即可。但妳卻讓我揹上「縮頭烏龜」的名號,三不五時被司空摘星嘲諷、恥笑,「敢做不敢當」而妳卻變成見義勇為的「正義使者」但實際上妳是「網上一條龍,網下XXX」在部落格「勇猛如虎」,但現實世界卻「膽小XX」。

網友不懂該如何選擇朋友,難道我會不懂得如何挑選益友。「友直」、「友諒」、「友多聞」之外,交朋友還要選擇能夠相互尊重的人做朋友,不懂得相互尊重的人,絕不可能變成朋友,這是不對等的關係。司空摘星及大老鷹在你們心目中,只是把段譽當作任你們使喚的小弟而己,跟你們做朋友,還是免了吧。

( 時事評論雜論 )
回應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uankochin&aid=3119969
 引用者清單(2)  
2009/07/21 22:34 【思考的連結】 給大老鷹的第二封公開信
2009/07/11 03:59 【思考的連結】 我對大老鷹的看法

 回應文章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所見略同!
2009/07/12 20:46
正義是自己說的嗎?皮可真厚!
只要這人出現在任何地方,必定小題大作!唯恐天下不亂!心術不正!成事不足!敗事有馀!



段譽(tuankochin) 於 2009-07-13 01:01 回覆:

在部落格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如果想要做部落格大姐頭,就必需有良好的品格、高人一等的智慧、處理事情的能力。如果不具備品格、智慧、能力。這些領導人的條件。時間久了,別人也會看破手腳。形容她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是極為貼切的形容。


【月‧獨酌】夜神泣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段譽大哥謝謝你
2009/07/12 14:22

大哥謝謝你,我看到了你在anybody姐姐那裡的回應,身為阿姐小弟的我,真的謝謝你們替我阿姐講了公道話,而且我很明白在現今這樣的社會,在一個虛擬的網路世界,有很多人都是自掃門前雪,你們的公正無私,令小弟佩服~

祝段譽大哥身體健康,事事順利~

段譽(tuankochin) 於 2009-07-13 00:54 回覆:

我只是表達我的看法,無需感謝。網路正義虛幻不實,還是將精神放在現實世界來得實際。我認為我是被大老鷹利用,而冬雨沒有利用我,純粹是我的認知,不勞旁人費心替我解讀,因為我是自己的主人,不是別人的傀儡或小弟。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只簡單說一句
2009/07/12 02:44

我對大老鷹姐姐真是失望透了

其他我寫在我最近的幾篇文章裡


段譽(tuankochin) 於 2009-07-12 07:12 回覆:

君子絕交,不出惡言。一句失望透了,就夠了。

我跟大老鷹從頭到尾就不是朋友,所以就沒有這方面的顧忌

但我已經明確表達我對大老鷹的看法,就不需要多加說明

只是感嘆以正義使者自居的大老鷹竟是這種人。無言!


段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對大老鷹的看法
2009/07/11 04:10

不管大老鷹介入爭端,處理得多麼糟糕,我都不能夠批評,因為沒有拒絕,就是默許。這也是為什麼我跟大老鷹為了尹雲的事情,分道揚鑣之後,既便覺得受到再大的委屈,我都沒有再提及此事。

幾個月以前之所以重提舊事,是因為司空摘星三不五時在自己的網誌影射挖苦我是敢做不敢當的縮頭烏龜,被張爺誤會,以為是挖苦他,結果發文抨擊司空摘星,大老鷹前去公開回應,特別指明司空摘星在文章內容影射縮頭烏龜的人是段譽,而不是張爺。我看到大老鷹的回應,氣不過,才公開尹雲事件的全盤事實,為何我對大老鷹如此不滿,原因在於當初完全是由她一手主導,而我只是聽從她指示的小弟。就在偵九隊門口,大老鷹為了我不肯控告尹雲恐嚇,她罵我不是男人。我跟她的關係已經劃下休止符。之後她被停權是在偵九隊報案之後的事情,我跟大老鷹已經不再互動,為什麼我要因為大老鷹被停權,出來捍衛大老鷹的權益,我跟她的互動過程,感受不到任何的尊重。

為了尹雲以三字經辱罵茶貓,我還要向尹雲公開道歉,只因為茶貓說謊騙人要穿紅衣紅褲上吊自殺。但以三字經辱罵女網友,本來就是不對的事情。難道茶貓說謊騙人,揚言上吊自殺,就能夠代表尹雲寫三字經罵人是對的嗎?這跟我的價值觀相悖。我的道歉只是承認我不該不瞭解全盤事情原委,就發文抨擊,但不代表尹雲以三字經辱罵女網友的做法是對的。所以就算是我向尹雲公開道歉,但到今天為止,我還是認為尹雲寫三字經罵人還是不對。

大老鷹給我的感覺是怕惡人,只要兇悍,讓人惹不起,就算是不斷用髒話罵人,也不敢大聲叱責,反觀只要網友讓她覺得好欺侮,就不斷的欺凌,所以她譏笑段譽,諂媚尹雲也就不足為奇。

如今我在我的部落格公開點名大老鷹的網路正義是有選擇性,在我心裡大老鷹只是恃強凌弱、欺善怕惡之徒,而這就是我對大老鷹的看法。



段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大老鷹!妳實在是欺人太甚
2009/07/10 15:49
我一直很好奇,誰是誰的分身有這麼嚴重嗎?只要網友沒有做壞事,主動攻擊網友,就算真是誰的分身,又代表什麼呢?大老鷹的邏輯思考真的很有問題,指控人才要提供證據,被指控人是不需要提出證據,如果大老鷹的邏輯思考可以成立,我也可以隨意指控任何人並要被指控人提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犯罪,我告不告X女誹謗,干妳屁事。妳有什麼資格到網友留言簿留言,要我控告。坦白說,我最想控告的人就是大老鷹,我真的很想跟妳打官司。只是找不到證據,但大老鷹妳可以告我啊!我真的歡迎妳控告我。妳是欺善怕惡之徒,網友越不好惹,妳的懦弱本性就會完全展現。不要在部落格裝老大,我真的看不起妳的所作所為,妳不是很喜歡約網友喝咖啡嗎?妳有我的手機號碼,隨時候教。我一定單人赴會,妳真的可笑,台灣是法治社會,除非被殺,否則被打還是可以提出傷害控訴。妳自己膽小如鼠不要說別人膽小。妳的勇敢只在虛擬社會,在現實社會,妳是非常懦弱的人,這就是我對妳的評語,為何我對妳如此反感,因為妳實在是欺人太甚。

段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品格重於一切!
2009/07/10 14:53
我對某人的為人,坦白說是極為鄙視。她一直以為她聰明過人,洞悉事物。認識的都是有聲望的人,代表她也是有身份、地位的人。她讓我想起春秋時代齊國宰相身高五尺,其貌不揚,而他的馬車夫卻是雄糾糾氣昂昂身高七尺的英挺男子。載著宰相遊街,得意揚揚,不可一世,結果被他的妻子看到,羞愧的要跟馬車夫離婚。原因在於宰相身高不滿五尺,其貌不揚,但卻是謙謙君子,沒有驕縱之氣,反觀馬車夫地位低下,卻不可一世,好似自己是多麼了不起的人物。馬車夫被妻子提醒,從此改正過往的驕縱之氣,宰相好奇詢問得知詳情,就提拔馬車夫當個小官。

認識誰沒有什麼了不起,我還跟台視董事長黃崧、與王偉忠吃過好幾次飯。某人一直認為她認識許多名人,所以她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讓我覺得好笑。要認識這些人,還不容易,但這又代表什麼意義呢?

關鍵是交情夠不夠,是泛泛之交,還是有深厚交情,這其間差別就很大。我從來沒有思考我認識那些名人,而是自己有什麼被利用價值,讓名人樂於跟自己交往。這才是重點。我認識的網友雖然在城邦並不是那麼有名氣,但品行端正、擁有良好的個性,各自有自己的才華,坦白說,我覺得目前跟我互動的網友都很棒,這不是違心之論,而是真的如此認為。但人的時間只有24小時,這些網路益友對我來說是彌足珍貴,我都沒有時間跟這些益友做深入的互動,那還有時間再跟其他網友互動往來。

為什麼我堅持要做自己,原因在於某人在我的心目中就如同小兵一般,無足輕重,再加上她的種種作為,讓我對她極為不屑,更加堅定我的想法。所以一個人的所作所為值得讓人敬重,比認識誰還要來得重要。



段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談幫忙(舊文重貼)
2009/07/10 10:25
有些人認為好友就是自己與人發生爭端,不在乎自己會不會受到傷害,出面力挺的人,就是好友。但如果默不吭聲,讓朋友被人欺侮及侮辱,就不算是好友。

但我卻有不同的看法,幫朋友出面力挺,但卻把爭端越鬧越大,只能說是匹夫之勇。也許出發點是好意,但結果可能害慘了朋友。除非自己的出面能夠幫朋友解決問題,化解爭端,否則還是不要強行出面力挺,徒惹事端。
要能夠幫助朋友,化解爭端、解決問題。有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如果在私底下好言規勸,提出中肯的建議,讓朋友能夠很快的把問題解決,盡快的化解爭端,反而才是幫助朋友的作法。

但如果一眛力挺,反而讓風波越演越烈,事情越鬧越大。到頭來朋友反而因為你的幫忙而受傷沈重,這種忙還是不幫的好。不出面力挺不代表不是朋友,既便是無法提出中肯的建議,有時在私下傾聽朋友的委曲,或替朋友打氣、鼓勵,也是一種作法。

任何事情都要考慮朋友的想法及立場,而不是自以為是,認為自己是在幫助朋友,在幫助朋友之前,先了解朋友的想法,問朋友希望如何處理,才能讓朋友覺得滿意,如果朋友的想法,自己覺得不妥,就必需先行溝通,取得共識之後,再以朋友的想法及立場去解決問題,才是幫朋友的忙,否則幫到最後,才發覺到朋友自己即可處理,根本不需要你的幫忙,你的幫忙反而讓朋友受到更大的傷害,這種忙還是不幫的好。

這篇文章所影射的人就是大老鷹對我的幫忙及我對她幫忙的感受。



段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是自己的主人,不是別人的傀儡或小弟
2009/07/10 08:20
我不管城邦有多少網友支持我,這些都無關緊要。如果大老鷹所作所為讓人敬佩,今天我也不會嚴詞抨擊,實在是她的所作所為,讓我極為不屑。城邦已經有多位網友出面證實冬雨不是VI,甚至有人跟她是現實世界的朋友,也有人通過電話。她卻能夠空口講白話,強調冬雨、十三少、子衡的IP位址是同一個,所有人不是說謊就是被矇騙或是冬雨分身,只有她最聰明,能夠看清楚冬雨有多個分身。如果她真的如此有智慧,為何只要她插手介入的事務,當事人都是受傷慘重,這是那門子的智慧,以我魯純之資,實在無法領悟。但我唯一確信的是跟這種人保持距離,以策安全,才能免於受她之牽累。自從不與她有所牽扯,就算是我被眾多網友攻擊,告了三位網友,但我卻異常開心,因為我是自己的主人,不是別人的傀儡或小弟,這就是關鍵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