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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一個很官僚的名詞
2010/04/22 01:55:01瀏覽1623|回應5|推薦18
引用文章江宜樺:本周檢討通報系統

本來是要繼續寫北京政府平抑房價的背景和一些個人看法的。但這幾天為了這個新聞,心裡覺得不寫出點看法來,就很不舒服,因此先就這個主題,發表一下個人的看法,原來的題目,下次寫了。

看到了江宜樺對這次悲劇的回應,我真的只能說,你到底明白事情的問題在那裡了嗎?關鍵就在於”通報”這個流程。

什麼叫通報?就是A單位把工作任務轉給B單位,以正式的公文或流程來運作。在責任分工體系裡,這個動作看起來沒有問題,但卻是造成行政效率低落和推諉責任的最大官僚工具。

通報並不只出現在政府組織裡,在各個企業裡也都有,但在現代流程管理的研究裡,卻希望這個動作是愈少愈好,最好一件事就由同一個人或同一組人,從頭到尾的做完它,以提高效率和確認權責歸屬。

這種改進,甚至已經進化到所謂的跨組織流程,也就是服務客戶,由不同的公司,在一套流程裡完成,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網路購物。

當我們進入一個購物網站,選好了心儀的物品後,系統會轉到銀行的金流系統,讓你支付,然後再把訊息直接送進物流業的系統裡,自動完成物流安排。在這裡,牽涉到了購物網站運營服務公司,如PCHOME,銷售網店,銀行以及如黑貓宅急便的物流公司,整個作業一氣呵成,訊息在系統裡面流動,但對消費者而言,他只需要面對一個人,就是網店店家。


你東西有問題,找店家。
你支付出了問題,找店家。
你物流出了問題,找店家。
。。。

任何問題,你都只要找一個窗口就好,不用東問西問。而相關責任,由店家來總其成。

我們的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有這樣的想法和投資嗎?看江部長的回答就知道了,沒有。如果沒有,那研究什麼通報流程,有何意義?現在的政府組織,走的是很原始的流程傳遞法,電話,傳真以及紙本公文。這種流程運作方式注定了就是沒有效率,在一般事務還好,但與人命有關的事情上,這種方式還行嗎?還能用”通報”嗎?

為什麼不能讓A地的社工到B地去把一件事做完?為什麼不能由第一個接到案子的人,從頭到尾,全世界的把這件事做好?為什麼在這件事裡要研究和改進的,是通報方法?難道不知道政府組織的流程運作,在很多方面,是很落伍的嗎?

沒有預算利用資訊化把流程全部打通,就老老實實的以一個人負責到底的做法去把該完成的事做好,這才是面對現實的方式。

通報,其實是一種很官僚的作法,一種本位主義,一種山頭主義。如果江部長不去直面這種問題,而是去繼續用改進通報體系的做法來回應這次的悲劇。我只能說,小妹妹是白死了,遲早還會有下一個人死在通報體系上。

其實,台瀾死在通報上的人還少嗎?遠的有八掌溪,近的有八八水災,那個不是通報出問題?既然通報有問題,而且花了這麼久的時間,這麼多代的英明領導,都不能解決,江部長何德何能可以解決?江部長又知不知道你自己不能解決?

如果江部長知道,那你說要檢討通報系統,算不算是一招太極拳的推手?如果不知道,那這個部長當的也太閉塞了。

不用再檢討通報系統了。旅人不是學政治的,也沒當過一天公務員,但我對現行的通報系統很有信心,絕對是滴水不漏,完美到人做不到。是的,人做不到。

人是一種有很大偏差的生物。因為人有大腦,有靈魂,有七情六欲。所以任何的制度,在人手上,總能弄出意外來。要解決這問題,不是靠再去研究更完美的流程,而是要設計出一種容錯的方法。

電腦的容錯系統怎麼做的?兩台或三台,甚至更多台的電腦做同一件事。大家都正常時,各做一部份,有台不正常了,大家多攤點。

輸入大量資料到電腦裡時,避錯的最好方法就是讓兩組以上的人輸入相同的東西,然後比對結果,再互相校正。絕對不是要求輸入人員一個字都不要打錯,因為那不現實。

今天江部長要做的,就是讓重要的,不能出錯的事務,不要再仰賴官僚制度的通報來實現,而是以更多防錯的做法,多線同時去做,以確保不會漏掉。A地,B地兩地的社工都同時去敲門,有什麼不可以?甚至更多的單位都擠過去解決,又有什麼不好?

如果這件事夠重要,那就多備幾個方案,多幾組行動的人,以確保不出狀況,這跟通報沒有關係,跟任務達成了有關係。

我真的希望政府單位好好的去面對問題,不要再死腦筋的抱著現有制度不放,然後想以改進的方式來繼續官療下去。

問題真的不在通報體系是否完善,問題在於有沒有針對夠重要的事情,去確保不出狀況,而無關痛癢的事,則以較少的資源,較長的時間來完成。

如何在內政事務上,合理的分配資源,才是江部長在這件事上要去思考的問題。

最後,我仍然要說,曹小妹,你死的真冤枉。

做錯事的人,你這輩子都沒有辦法免除掉你的良心譴責。而他們的主管,更是幫凶,因為沒有做好教育部屬的責任,讓沒足夠經驗的人去做這種工作。

心靈折磨,無法解決,但我希望你們能用你們自己犯過的錯,自己的痛苦,持續的向周圍的公務員以及社會大眾提醒,對自己該盡的責任,你要做到底,不要以為只是在混口飯吃,你的疏忽,付出的代價,可能遠比你想的還大。

不負責任,是要用一生的良心折磨來償還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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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電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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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達地不好,前輩誤會了
2010/04/22 18:45
前輩的確評論的很好,我看不下去的是那些電視上的文痞媒棍,一副看政府好戲似的在那邊說三道四,就如前輩所說,這事就是個「政府官僚流程的問題,一直都存在在那裡,改進就是了」,。可偏偏那些媒棍就要炒作成好像是馬政府殺了人,多麼罪該萬死的樣子,非得要看到有官員下台或是馬本人灰頭土臉他們才甘心。小女孩的生命,社工制度或學校體系出了狀況,這些大哉問在他們眼中算什麼! 他們看到這則新聞就像鯊魚看到血一樣,只想該怎麼操作收視率可以飆最高,如何搧風點火才能讓馬政府的民調支持度少更多百分點。哪裡有要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想法? 下流到極點了這些人渣!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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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2 10:15
最應該責備的應該是她的生父和亡母

1. 亡母

2. 生父

3. 大奶

4. 她 自己 (小仗則受,大仗則走)

5. 上帝

http://blog.udn.com/mbr8879576/258472


云洲旅人(tripc) 於 2010-04-22 12:17 回覆:
她母親當然是最該死的,但死都死了也沒有辦法了。至於你後面的排行,很抱歉,我不同意。她既然願意做個第三者,而且生了小孩子,那對另一個男人及他家庭中的正妻,就要有一個心理準備。所謂願賭服輸,個人造業個人擔,要嘛你不要做,做了就不要日後再抱怨。
第四位就扯了,曹小妹小學都沒讀完,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負什麼責任?她應該是由父母和社會呵護中成長的,而且,誰去教他那句話?她不是沒有自救過,但讓伸手的人沒有伸手。
第五位嘛,呵呵,太抽象了。

學校的主任及社工人員,絕對要在前五名該負責的名單內,他們完全不是沒責任的。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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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式食堂
2010/04/22 08:20
不知道你記不記得老式食堂。像是台北中山堂餐廳那樣的地方。老頭負責做菜。但是你要吃東西,就要先去窗口買票。如果你不買票,老頭看你餓死也不會端出一碗湯。這種老式的經營就是叫顧客一個窗口一個窗口跑流程。

服務好的餐廳就是一個服務生負責面對顧客,從點菜、上菜、送酒、結帳都是服務生負責。如果你吃得滿意,還可以叫服務生把大廚請出來。

如果政府要當中山堂,我一點也不反對。因為中山堂本來就是官僚政府做出來的官僚餐廳。雖然我還是很懷念他們的雞蓉粟米湯,不過他們說官僚我一點都不心虛。

如果政府要當法國菜餐廳,也許我們就要有賞政府官員小費的心理準備。畢竟餐廳能請那麼多低薪又樂意工作的服務生,就是因為他們有領小費的權利。

我對這個自殺案沒有意見。因為我不在乎。所以實際的內容根本不知道怎麼評論。我根本懶得看這則新聞。

123t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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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的用語確實會引起誤解
2010/04/22 04:55
整個該檢討的是標準作業程序, 通報只是其中一個環節, 還包括相關人員的應變及處理等措施. 我相信江部長指的應該包括這一些, 只是單純用通報這個詞確實會引起誤解.
電腦化作業可以有一些記錄, 事後追蹤考核可參考, 對於資訊的即時透通也會有幫助, 但這些應該都在標準作業流程中要規範, 電腦系統只是輔助, 當然整個運作的核心還是以人為主體, 人員的訓練及養成是必須要花費成本及時間的, 希望政府在這方面能多有所作為, 因為以這些天的現有體系的反應來看, 要依賴現有體系自我反省, 似乎是不可能的.

喜歡電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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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怎麼一下就跳到罵政府的層次上了
2010/04/22 02:24

小女孩的往生,最應該責備的應該是她的生父和亡母以及學校老師這些和小女孩最親近的人吧。可是大家都沒有把焦點放在這些人身上,而是一致選擇對社工開炮,然後一下子就直接上綱到內政部了。一副全是馬英九漢江宜樺「官僚殺人」的罪過。真是奇怪

我不是說馬江不該罵,而是感覺就怪怪的。父親拋棄女兒或是媽媽要帶女兒自殺,這些父母有這樣的念頭,難道也是政府要負責? 父母只會生孩子不會養孩子這種社會問題難道是官僚制度改善後就能解決?

總覺得好像媒體要把這件事炒作成馬政府的重大危機,然後又可以繼續痛快罵了。媒體這種態度還不就是為了收視率考量,心裡哪有半點想要解決問題的想法?

云洲旅人(tripc) 於 2010-04-22 03:04 回覆:
曹小妹的死,要負責任的人很多,社工和學校是責無旁貸的,因為他們的責任就是要保護好小孩,否則付他們薪水幹嘛?他們的薪水裡,有一部份就是為國家保護好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的小孩子或是弱勢者,社工不用負責任,這是沒有道理的事。

有人犯了罪,警察在現場不抓,警察不該被指責嗎?

至於江部長,對於他的決策和觀點,有意見,就發表看法,這並沒有什麼不對。而我本身專長在管理方面,相信意見也不是無的放矢,應該還是有意義的。

至於馬英九,這不關他的事,社工和通報體系,是江部長的管轄範圍,我相信我的博文裡也沒有上綱上線到整個政府,我想這點分寸我應該還有把握得住。而且,我很明確的指出了,這是行動方向上的錯誤,江部長應該就他的職權範圍,思考更有效的方法,這是他的責任。

最後,我也同意你的觀點,這事情談不上什麼政府危機,也不過是個政府官僚流程的問題,一直都存在在那裡,改進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