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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文化資產的議題(轉引)
2012/09/25 21:28:15瀏覽200|回應0|推薦0
論壇議題一:無形文化資產國際社會動向與東亞世界
  2006年UNESCO「非遺公約」的正式生效,掀起世界性對無形文化資產的關注,也對各地文化傳統的護衛實踐帶來顯著的影響。非遺公約運作的基礎在國家,但UNESCO認為無形文化資產的護衛事業應超越國家,不論是無形文化資產建構或是相關的教育推廣,都鼓勵發展區域性網絡與區域型活動。
  日本與韓國國內文化財保護制度早於1950、60年代即納入無形文化財的概念,這兩個國家的經驗也成為UNESCO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的啟蒙,然而非遺公約經過數十年國際社會的討論與協商,發展出更為豐富而多元的概念,非遺公約開始運作後,反過來對這兩個資深國產生影響,例如挑戰了其原有的無形文化財的定義與範疇,日本於今年著手進行「和食」申遺的準備就是代表例。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事業與非遺公約幾乎同步啟動,短時間內快速建構了以法規為基礎的制度,周邊相關推廣、教育與產業型活動也活躍展開。臺灣於2005年公告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版,正式啟動傳統藝術與民俗的保護工程,也無法置身國際社會動向之外。

論壇議題二:無形文化資產的知識、技術與物件
  UNESCO提出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乃是全新的遺產概念,如何護衛非物質文化遺產,應以新遺產的概念為核心發展相應的哲學與技術。首先,被視為文化遺產的,是由無形的知識與技術所總合呈現的文化表現形式。如何掌握、理解或紀錄相關的知識與技術的特質、意義與總合呈現的方式,就是一個重要的課題。此外,物件,或是做為無形文化遺產的知識與技術實踐過程中的道具、產出或是象徵性的物證,也與知識與技術的掌握密不可分。

論壇議題三:無形文化資產、社群與世代傳承
  做為全新的文化遺產概念,無形文化資產的第二個特質是「活的遺產」:一方面指仍然由社群實踐,並仍然是維繫社群認同感與持續感的根源之一;一方面也意味著無形文化資產的存在必須透過世代傳承來維繫。然而由於世代之間價值觀、教育觀,甚至是社群/社會組成員或結構等等的改變,不僅世代傳承的方法、社群成員的性格與關係,甚至是無形文化資產(知識、技術與總合表現形式)本身,時時面臨與時俱進、不斷重構的考驗。

論壇議題四:傳統、遺產、資源
  在無形文化資產的觀念與護衛制度的運作下,地方文化傳統「成為」文化遺產。文化遺產的新身分,意味著以社群為主體繼承至今的地方文化傳統,同時被賦予地方社會/國家共有資產的公共性格。這個新的身分,使得地方文化傳統之於相關社群、地方社會或國家都開始具有不同的意義。對於相關社群來說,一方面傳統的存續由於獲得遺產的身分而得到較高的認知度與公共支援,一方面也意味著相關的護衛制度將介入傳統存續樣態或者意義的詮釋。對於地方社會/國家來說,一方面無形文化資產的建構,意味著不同程度上分擔了文化資產存續的責任,也應該將之納入歷史文化教育的文本,一方面也成為地方社會/國家未來發展上可倚賴的資源。傳統、遺產與資源三種身分,也為無形文化資產承續帶來三個課題與三個難題。


座談一:無形文化資產的護衛與國家制度
  UNESCO非遺公約啟動的基礎在於良好運作的國家制度。然而國家制度的體系與運作方式卻很難統一,以東亞世界為例,臺中日韓四個地區的國家制度,不論是無形文化資產的定義、類型或是護衛的機制,皆不相同,反映了不同的文化生態,以及文化技術操作的社會生態。文化遺產是一種製作,國家制度就是製作文化遺產的關鍵工具。本單元將透過座談形式,介紹、比較這四個地區國家制度的異同與特點。

座談二:無形文化資產的治理與文化多樣性
  UNESCO非遺公約在文化遺產保護領域掀起的另一個革命,是打破世界遺產以推動普世價值為目標的方法論,而以促進文化多樣性、以及對於文化多樣性的認識為目標。本單元透過綜合座談的形式,梳理文化多樣性的概念與意義,以及透過無形文化資產的護衛(包括傳承與教育),如何有助於文化多樣性的表現。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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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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