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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保存與社區記憶
2012/08/28 14:30:19瀏覽181|回應0|推薦2

文化資產保存與社區記憶

撰文者:吳碧霜

文化資產分為有形的與無形的文化資產,還有由社區居民所認同的社區型文化資產。社區可以由社區中的老樹、古老有意義的建築、特殊生活空間、景觀著手,可以提報文建會進行勘查、登錄、保留。一旦登錄,即有法源依據進行保存,意圖破壞的人士,也可以依法進行處理。

【社區文化資產保存案例】有台灣在文化資產保存現況已經從單獨的「點」拓展至周邊街墎與社區,在民間已漸漸融入在地守護與社區參與的自主意識在文化資產保存的觀念中,例如高鐵新竹六家站的新瓦屋客家聚落保存成果、澎湖望安中社村登錄為「2004世界一百大文化紀念物」、大溪老街的保存、新港的媽祖信仰將文化與產業結合、北投溫泉博物館的再生等等,都可以看到也都可以看到由下而上的社區力量在文化資產保存上的助益,這也是新一波社區參與文化資產守護運動的覺醒。

文化資產與週遭的相關資產的保存可以進行串連或連結

(區域性文化資產保存之觀念提倡)

文化資產與歷史建築有時透過週遭的相關資產的保存或串連,能更顯出他的意義與價值,近來文建會推動有關「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畫」,即是針對台灣重要古蹟、 歷史建築、傳統聚落、舊城區、歷史街道等場域(site)環境,進行完整性之保存維護,藉由提昇歷史資產之活化經營與管理品質,並補助社區及民間組織,協助引導在地居民推動其理念,提供參與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再利用機會,促進居民投入參與的意願,續以建立在地文化資產自主經營管理觀念,強化文化資產保存活化之計畫成效與文化內涵之提昇,提昇有形文化資產及無形文化資產之整合保護,形塑臺灣意象、保存集體記憶、凸顯主體意識,建立全民之在地認同與文化意識。

【資源連結】

文建會及各地文化局進行文化資產守護網的推動,可以進行聯繫,詢問文化資產保存相關訊息。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04)2229-5848 可詢問綜合規劃組相關業務。

各地文化局文化資產相關科室,以台北市為例,文化局與文化資產相關業務列表如下:

科室

總機

分機

洽詢業務

第一科

1999

3516

藝術駐村

1999

3517 3596

藝文補助、藝文活動補助

1999

3508

道路舉辦臨時活動

第二科

(02)2336-2798

202

古蹟、歷史建築指定
古蹟與歷史建築相關都市計畫審議

第四科

1999

23623503

樹木保護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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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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