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在台北街頭,從馬路邊的行人穿越道到捷運車站內的空間,不難瞧見散落在各處的公共藝術設置。藏身各角落的藝術品,多數都能與民眾相處「融洽」,但是也有些公共藝術無法博得當地群眾的青睞,進而引發許多爭議,讓人們重新去思考「藝術」與「公眾」之間適切的平衡點。


公共藝術初衷 頻遭挑戰

「公共藝術Public Art)是一種發展已久的藝術創作概念,顧名思義是要同時兼具「公共性」與「藝術性」的特質,理想的公共藝術是由藝術家、民眾的參與、公共空間所共同構成的。台灣約在八零年代從歐美引進公共藝術的相關概念,當時的台灣已慢慢從工業社會轉型,再加上經濟的逐漸穩定與人民權益的提倡,整個社會對於周遭環境及文化發展有更多的關注。

然而,台灣初期對於公共藝術的概念定義模糊,各方認知落差極大,加上藝術與公眾兩者間的結合本來就有難度。因此,台灣雖已推動公共藝術多年,但是公共藝術的發展卻歷經了許多波折與轉變,直到今日仍持續出現不少爭議。


公共與藝術 如何兼顧

桃園鄉三民路前往機場的路旁,有個以「土狗」為主題的動物雕塑作品,高十三公尺,規模相當壯觀。雖然此作品尚未完工,但去年卻有民眾投訴,認為這件動物作品的生殖器直接「外露」,讓人覺得非常不雅觀。而藝術家得知此事後,也非常的不滿,認為作品有自己的表達語言,此動物作品是站立的,外露是正常的現象。負責的民航局單位也表示,作品是經過審理與票選,且尚未完成,所以仍會尊重原作,並在日後加上說明。


桃園機場附近路段,黃銘哲先生的「土狗」系列公共藝術作品,曾讓周圍民眾的投訴表示作品不雅觀。
(影片來源/YouTube)

從這起事件中,便能看見藝術與公眾之間存在的衝突與矛盾性,台灣在1992年發布〈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主要內容是希望所有的公有建築物都設置藝術品,藉此美化環境,這也成為日後台灣公共藝術法的根源。當時的訂定精神是以贊助藝術家為主,期望為藝術工作者提供更多工作機會,在法令的促動下,台灣公家機關的藝術品設置,也因此累積到幾千件的龐大數量。

在當時藝術掛帥的主流下,藝術家並不會從當地的環境、文化面向多作考量,大多只是單純地提供作品,以擺設在公共空間中,使得美化環境成為唯一的功能,有時更因為藝術家沒有對環境多加顧慮,反倒破壞了原本的空間,不僅違背了公共藝術的初衷,還成了另一種負擔。

這樣公共性匱乏的公共藝術,必然會招來更多的問題,同樣也訂定公共藝術設置法的南韓政府,讓過去許多建商迫於法令之下,隨意在建築上裝置許許多多奇怪的藝術品,卻遭到越來越多參觀民眾的指責,認為這些充斥首爾市的作品,不僅沒有美感的共鳴、創作緣由也來路不明。最後,政府不得不修改執行了十六年的法令,希望未來能有所改善。


首爾市著名的公共藝術作品「阿爾貝瑪(Amabel)」,出自外國藝術家之手,卻讓許多民眾覺得缺乏美感,
政府便在周圍種植樹木作「遮掩」。(圖片來源/準建築人手札討論區)

台灣也時常遇到類似的情況,藝術家通常會秉持著自己的創作理念,不易做出妥協。然而,公共藝術與一般純藝術的差別就在於它的公共性特質,藝術創作者在創作公共藝術作品時,需要體認到的是:作品最主要的凝視者為「公眾」,公眾也是最重要的審美與價值判斷者。作者無法如過往盡情地發揮自我,需要顧及的是更廣大的層面,否則便容易失去當初設立法案的美意。


公共藝術新走向

隨著公民美學素養的提升,並經過逐年法案的修改,台灣對於公共藝術的概念與目標,越來越彈性且開放,逐漸偏重於公共性的特質,轉而朝向「公眾參與」的方向邁進。透過民眾的參與,不僅可以讓藝術作品與當地環境有更深刻的連結性,同時也能夠提升民眾的美學素養以及對環境的認同感,同時也能以因地制宜的角度來思考作品的設計與創作。

近年來,在著重民眾參與的公共藝術思考下,一種以社會運動來實踐的新類型公共藝術開始成為台灣重要的發展方向。最主要便是透過社區營造的方式,讓身處在同個環境的公眾,因為藝術的介入,重新認識所處環境。像是宜蘭的白米社區,利用原本沒落的木屐產業,在社區發展協會的推動下,讓木屐文化作為社區營造的主軸,居民們共同完成公共藝術的相關設置與活動。


白米社區居民將當地原以沒落的木屐產業,重新打造成社區獨有特色,為社區創造新的文創產業。
(圖片來源/TravelKing網站)

目前新類型的公共藝術盛行,有些地方也有藝術家的長期進駐,促進發展的多樣性。讓公共藝術的概念導入社區,除了可以確保民眾的參與性、達到美化環境以外的其他功能,這樣自發性的響應,往往能夠減少爭議,降低政府許多負擔。

從藝術導向到以公眾為主、從純粹把藝術品擺放在開放空間到強調公眾參與創作,台灣的公共藝術歷經過許多變革。即使藝術與公共兩者之間本來就存在矛盾之處,想要作出完美的結合是困難的,但若透過不斷地重新詮釋與調整,台灣的公共藝術在未來發展上,也能有更清楚的方向與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