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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3 01:50:28瀏覽2080|回應3|推薦35 | |
資料來源: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譯者:Theresa J. Huang (Fufuma) 狂犬病疫苗 效力條件 世界衛生組織狂犬病專家委員會(WHO Expert Committee on Rabies)的八份報告建議,當經過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檢驗標準測量過一劑效力低於1.0IU(國際單位)的不活化獸醫疫苗時,應該不能核發執照或上市,除非為物種所設計適當的疫苗經過試驗,其免疫力已顯示出持續有一年的時間,這樣的疫苗才是可使用的。
活化和不活化疫苗(inactivated vaccines)的效力在配送後,都應該時時查清楚。甚至當液態形式(liquid form)下的不活化疫苗和乾凍的活性減毒疫苗(modified live-virus vaccines)都以適當的條件儲存時,這些疫苗都是相當穩定的。為了證實倉庫條件是能勝任的,建議使用適用於新產品的方法,從倉庫現場挑選接近失效日期的樣品進行測試。
儘管大家已知不同活性減毒疫苗和再組合型疫苗的半數有效劑量(ED50),但野生動物免疫口服疫苗的最低效力條件尚未普遍建立。
為了測試口服免疫候選疫苗(candidate vaccines)的效力,標的動物的充足數量應該保持在受控的條件下,讓疫苗接受病毒的挑戰。疫苗的效力應該以可計量的標準來統一化(例如斑點形成單位/毫升──TCID50/ml “plaque-forming units/ml”)。一旦在實驗室條件下標的物種的效力已呈現出來,疫苗應該以誘餌的方式進行投藥,和使用於野外實地測試(field trials)的誘餌相同。試驗疫苗的連續稀釋將是決定ED50的因素。接著動物在接受肌肉注射野毒株(field strain)挑戰之前,應該被拘留至少6-12個月;疫苗接種與挑戰的時間間隔完全取決於標的物種的流動率(turnover rate)。效力預估不應完全靠疫苗引起標的物種病毒中和抗體(virus-neutralizing antibodies)的能力;在野外條件(field conditions)下,環境上的穩定性測試對證明仍保有疫苗效力來說也是非常必要的。 http://www.who.int/rabies/vaccines/potency_requirements/en/
動物狂犬病 世界各地許多狗狗都接受狂犬病疫苗注射,有些野生動物物種吃過裝有誘餌的疫苗已經免疫了。 大約至少有5千萬隻狗狗每年都注射疫苗對抗狂犬病,無論是在私人診所,或是透過衛生部或農業部舉辦的國家活動。 總之,亞洲和非洲許多地方的疫苗接種覆蓋率是根據犬隻的數量(30% 至 50%),仍不足以 WHO犬隻狂犬病的控制與最終消除的策略 l 組織讓數量龐大的犬隻持續接受疫苗注射活動, l 透過減少流浪犬來管理犬隻數量;控制犬隻的買賣與活動, l 透過割除卵巢和閹割來降低犬隻數量; l 公共衛生教育策略
讓國內食肉動物服用口服疫苗 由於不易使狗狗接受疫苗的注射,這成了世界各地許多不同地方控制犬隻狂犬病的主要障礙之一,WHO竭盡全力研究犬隻口服疫苗(OVD), 以及研發OVD更安全與有效的疫苗和誘餌。 http://www.who.int/rabies/animal/en/
犬類狂犬病控制 全球有3億多人(近半數總人口)生活在有狂犬病的國家/領土,並很有可能感染狂犬病。粗估每年在非洲和亞洲因與罹患狂犬病的狗狗接觸,而至少發生5萬5千個人類狂犬病死亡病例, 這些國家中有許多國家,即使人類死亡數很高,還是幾乎沒有在做預防狂犬病發生人類身上的活動,而是在控制犬隻狂犬病的發生。例如亞洲的孟加拉共和國、柬埔寨、印度、寮國、尼泊爾和巴基斯坦;和多數非洲各國、東地中海和阿拉伯半島國家。另一方面,有些國家報導他們已正在與為犬隻狂犬病控制的重要活動結合,進行改善暴露後治療服藥技術。如先前報導,在有些國家這些活動已導向持續降低犬類狂犬病,例如泰國、南非、伊朗,還有特別的是一些拉丁美洲國家。在其他國家(像是摩洛哥、斯里蘭卡和突尼西亞)這些活動則導向遏制止狂犬病形勢。世界衛生組織特別在亞洲與非洲推廣控制與根絕犬類狂犬病活動。一些世衛組織在處理各方面全面性的犬類狂犬病控制計畫的文件,已經開發很長一段時間。
該如何控制犬類狂犬病?有什麼事情是要避免的? 根據最近的報導指出,在某些國家仍然採用不分青紅皂白地大規模撲殺犬隻,作為打擊犬類狂犬病的主要措施,他們以為這樣可以讓人類不感染狂犬病。為此,世衛組織必須在此重申2004年10月在日內瓦舉行的狂犬病專家會議(Expert Consultation on Rabies)的建議(TRS 931, WHO 2005):
l 只消滅犬隻不能有效控制狂犬病。無證據顯示單靠謀殺狗狗,對控制犬群密度或阻絕狂犬病的傳播會起了不起的作用。另外,當地社區或許不接受撲殺犬隻的行為。然而,當將有針對性的撲殺、人道撲殺未注射疫苗的狗狗或沒有主人的狗狗,用作大規模注射疫苗的補充措施,或許有效。 l 大規模犬類注射疫苗活動一直是控制犬狂犬病的最有效措施。透過綜合戰略可以達到高疫苗注射覆蓋率(70%或更高),這策略包括其他精心設計的教育活動、各部門之間的合作、社區參與,以及當地對規劃及執行的承諾。 l 狂犬病監測是任何控制狂犬病計畫的基礎。狂犬病的獸醫監測和實驗室提交疑似動物病例報告對人類的潛在風險的管理,以及獸醫與可移動物案例接觸採取適當的措施也是必要的。 l 應努力將狂犬病控制活動全面納入各級衛生服務,使其與其他公共衛生項目結盟,如擴大計劃免疫,結核病和蟲媒疾病。以此方法,透過各種計畫合作來改善人力、物力與財源的後勤使用能力。 http://www.who.int/rabies/animal/dogs/en/index.html
以下是Fufuma在翻譯與研究過WHO,以及綜合前兩篇翻譯OIE與CDC資料的看法: 根據WHO對動物狂犬病的規範原則來看,農委會執意為了解鼬獾狂犬病毒要多強與多久才能成功跨物種傳播,進行動物活體實驗。然而不論從OIE或CDC,甚至WHO對動物狂犬病的指導方針來看,完全沒有要各國農業部或衛生部門進行這樣的研究!因為,這三個全球著名的動物衛生組織都一致強調無論是哪種狂犬病毒都會傳染所有溫血動物,根本不需要去細究這些,因為現在市面上所研發出來的狂犬病疫苗效力對所有種類的狂犬病毒皆有效!
唯有需要對新開發的狂犬病口服疫苗進行實驗,不過,對標的動物的實驗條件仍有嚴格的規範!
拜託!鼬獾走私到臺灣還是鼬獾! 然而,農委會進行動物活體實驗竟然還是很政治化──也就是愛臺灣的表現!他們竟然認為從大陸走私進口到臺灣的鼬獾,與臺灣鼬獾衍生的後代就不是大陸或臺灣的鼬獾了,鼬獾也要被貼標籤!所以以此為藉口要做動物活體實驗,但是可笑的是竟然拿原本就不太會感染狂犬病毒的小白鼠作實驗!100條小白鼠就這樣痛苦死於沒有疫苗的保護!接著農委會還要拿米格魯作實驗! 很遺憾的是農委會對狂犬病這樣一級傳染病竟然完全沒有任何控制與根絕計畫,也不遵守CDC、OIE和WHO對狂犬病控制與根絕的指導方針!這三個組織要求的很簡單就是一致強調:撲殺犬隻不能解決狂犬病的傳播,讓所有的流浪動物與家犬接受疫苗接種,所以必須準備足夠份量的動物狂犬疫苗!對於野生動物,必須投擲或投置口服疫苗;政府各部門與民間和媒體需全面密切合作,共同執行政府對控制與根絕狂犬病的規劃。但是,農委會與衛生福利部卻怠忽職守,完全沒有在進行這方面的工作!
人類社會健康最後的防線,就必須靠有疫苗保護的流浪動物和家犬來維護,才能阻擋任何可能感染狂犬病的野生動物的入侵!值此防疫形同作戰的時刻,這兩個部會的負責官員必須為防疫不力與怠忽職守負責下台! 1. 農委會完全不顧WHO與OIE對狂犬病控制與根絕的規範 農委會與衛福部必須為防疫不力與怠忽職守下台! 2. 農委會堅持做動物活體狂犬病毒實驗嚴重違反世界各大防治狂犬病組織的主流意見與作法! 3. 農委會完全不顧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狂犬病指導方針 負責官員須為防疫不力下台! 4. 農委會到底為何非做米格魯與小白鼠活體狂犬病毒實驗不可? 5. 搶救小米與小白 請大家連署請願書 6. 請大家一起來反對農委會這項腦殘又自狂的黑心實驗!緊急!為14隻米格魯與小白鼠請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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