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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的問題
2012/10/14 23:02:54瀏覽1847|回應13|推薦32

友人寄來的“十四問”,其實該問的,只有二:

-         中華民國憲法是否保障言論自由?是,就保障每一個人的言論自由。(沒有什麼狗屁,古時國父遺教必考:幾種人沒有自由!)

-         江國慶已死,郭冠英還活著,你要給他個公道嗎?我看也應該國賠,並起訴那些踐踏言論自由的狗官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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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文儀這件事不過證明一簡單常識:郭冠英是因為愛國反獨被迫害。

要問的是:

1、為何這麼是非簡單的郭事,很多愛國主統的人還要挖空心思,深文周納,說郭是也有錯,不太是言論自由,還有公務倫理等?只是懲罰的太重了,該輕點。

2、為何叛國求獨的人,如蔡英文,想也不要想,就幫施文儀同志講話,說公務人員也有言論自由,評論的事情也不在施文儀的職務範圍內,「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範圍」。政府不該用太多政治意識來為難優秀文官。

3、學者有說公務員也有言論自由,有人報紙回應說:「突然想起一個人---范蘭欽,也就是郭冠英,當他被批被鬥時,為何這些“學者”就忘了“言論自由”呢?」

4郭與施完全不同,郭是用筆名,沒代表公務員的職名完全屬個人的言論自由,施是真名,還講了許多政治意見,不只陸生沒保、美簽是假兩件。

5更不同的是,郭是曾用真名,把其言(被定罪者)在局內全寫出來,被評為最佳論文,獲獎代表新聞局出賽公務員論文評比,也就是說,郭言是經「長官允許」發表的,竟還可懲罰,有比這更怪謬者乎?

6、陳沖院長說「基本上施文儀這件事是一個法律問題,他尊重專業,所以才請人事行政總處了解。這件事唯一可能有關的是『公務員服務法』,交法律處理」。這話也有問題,公務員不是昨天才有的,「公務員言論」也不是昨天才有的,那還要了解作何?早就該依法辦。人事處早該辦,何待陳沖指示?且郭冠英案早有例可循,怎還要問「可能有關」?人事總處為何還要「調查」,難道是給施測謊?人事總處還説「此案的調查結果將來會成產生通案效果,形成範例。」那以前沒此類案?郭冠英案產生不了「通案」?

7、聯合報說:「『施大砲』 搞得長官人仰馬翻。」郭冠英卻從來不是「大砲」,從來沒公開評政 。這新聞正也點出問題,若施公開放言是慣業,那他以前講為何沒事(以前言對現在不對?)?為何現在才法辦?這些說法,正說明了這不是法律問題,這是政治問題,

8、「公務員服務法」是否為法,大有問題,所謂「遵守誓言,忠心努力,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等,豈是法?怎麼判定?

9、施文儀最多可能是有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民國98610日公布)第九條(從事政治活動或行為之禁止)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這也有問題,即臉書屬不屬於大眾媒體?發表言論是不是廣告?是不是就是「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這法定了也沒人被究,要以此究施也有疑議。

10、民進黨立刻護施,說這是「言論自由」,說施言與其職務無關,故不需長官許可,究施是「藍色恐怖」,那郭冠英政評言論,說鬼島,與職務有關?究郭是「渾(綠+藍)色恐怖」?「公服法第四條: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11、又,郭被懲,不是說與職有關,不是以公服法第四條,是說郭「貶損國格,傷害臺灣住民感情」,犯了公服法中的「應忠心努力,謹慎」,那馬英九說不運動是懶,是不是「傷害臺灣住民感情」?犯「不謹慎」罪,那該如何懲?

12蘇貞昌認為:「重要應擺在施文儀說的話有沒有道理,是否講出民眾的心聲,與應該憂慮的事情。」也就是說,蘇貞昌認為只有有道理,對的話才能講的,施講的是對的,郭講的是不對的,是不忠、有害的,故郭不能講。那誰來決定呢?誰來決定人講話對或錯,可講不可講?是警總、文工會、人二、公懲會、蘇貞昌、愛台者、台獨?這是「公務員有否言論自由」這件事中最大的一個收穫,就是證明民進黨完全是不講民主法治的,原來鄭南榕不是言論自由不可抓,是他是正確的言論故不可抓,如果是錯的是可抓捕的。

13、那「公務員到底有沒有言論自由」?這是今憲法法庭必須要確立的一點,即公務員是可發言的,這點應無疑議,總統帶頭寫臉書、公務員投稿、部落格、法官投書批評審判、示威,各部會都有攻訏網站,司改網、外交改革論壇等,但是否沒有自由?只能講對的話,與總統、政府、大官同軌合義的話,不能講不同、反對的話?施文儀若講免美簽好,絕對沒事,為何講不好就違法?我認為,公務員應有言論自由,除了與職務有關,或洩密的不行外,都可講,都可廣說,沒人可以對或不對准或不准你說,因為若可那樣,那要立法管理,要有思想法庭、言論檢查機構來偵判,那就是違反了民主自由不可。政府只可因公務員與其政策不合,把其調職,不給其管理執行該政策之職,或若因其在該職但不執行政策,有失職,可以懲處,但不能因其思想言論,撤其職,記其過,懲罰之。對思想,政府警告不准有都不可。不能馬英九可講,施文儀不能講,蘇貞昌可講,2016後,尹啟銘不可講。若施文儀不能講,那扁說中華民國瞎米,簽字說受美國軍府管轄,李登輝說釣魚台非中,民進黨要推翻中華民國,正名制憲,為何可以講?難道,是民進黨講的有道理,對,故可講?其他人是錯言,故不可?政務官隨政府變易去留,事務官,即常任公務員,可因其政策不合不給其位,但不能因其思想言論給予懲罰。

14、那郭冠英呢?你還在問?他不是以職稱表達意見,與公務員何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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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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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公然嗆聲「新聞局是什麼東西!?」
2012/10/18 11:20

版主:

是的,郭應提告國賠。檢應起訴不法官員,妨害言論自由。公務員發言不當,最多行政處分,與法無關。

======

提告國賠?  郭冠英都想過釋憲了。

http://www.nownews.com/2009/03/31/11490-2430092.htm

......
針對郭冠英公然嗆聲「新聞局是什麼東西!?」蘇俊賓表示,我們依法辦理,也不多做評論,「但我還是要強調,絕大多數的新聞局員工都是兢兢業業在國家賦予的崗位上全力以赴,應該多給予他們鼓勵」。

針對郭冠英打算提出申訴、甚至釋憲,蘇俊賓表示,我們尊重每一個中華民國國民的權益。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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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怪我
2012/10/18 11:15

徐百川:

稍有一隅之見,就臭屁以自炫的路人 Juno,又來此拉屎拉尿了。

======

不能怪我,我知道你喜歡我的屎尿呀。

而且你也支持郭冠英在多倫多自稱受到威脅就可以兩天不請假也不去上班,這也是言論自由哪!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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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口罵老闆,老闆把你炒魷魚也是他的權力
2012/10/18 11:10

版主:

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人權!

=======

但你開口罵老闆,老闆把你炒魷魚也是他的權力。

郭冠英說"新聞局是甚麼東西"不必坐牢,這是他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新聞局不想當他老闆,也是法律給新聞局的權力。


andyl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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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政治化?依法律行政!
2012/10/15 23:49

您的頭腦是清醒的,泛政治化非台灣之福!

(1另外關於施文儀的言論自由保障,就公務而言,公務員不享有一般人般的言論自由憲法保障,這是基於"行政一體"的原則,行政一體的法理也屬於憲法位階

施文儀的發言其行政上的責任或請"起碼參照"公務員考績法12條,依照-舉重明輕原則,施某起碼申誡之責,記一過也不過份,或年終考績為丙亦屬適當!)

(2另外您在銀正雄老師處--"查維茲"一文所留意見,小弟拜讀,只能說這個只有同輩份的人才能說了,我們做晚輩後進的,長者說話了,我們總要等看看,是否另有深意

小弟不算"說後頭話",之前隱約曾經向銀兄表明心志心跡,若是為了經濟成長而必須接受共產黨的統治,小弟寧可窮困過活.不過當時,銀兄的回應卻是--"呵呵,我可沒說我認同!",從廓然無聖的角度看,小弟應該不算冒犯銀兄吧?)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2-10-16 03:55 回覆:

是的,郭應提告國賠。檢應起訴不法官員,妨害言論自由。公務員發言不當,最多行政處分,與法無關。

現今世上,號稱社會主義,又當長年總統的,沒一個不是自稱“為國為民”的獨裁者,幾個人,兩隻手數的盡。查是其一。他把油公司國有化,還是民不聊生。 台灣油電也國營,不是大家一起罵。你再看南歐,不是歐式社會主義賜的福?

我大膽說一句:社會主義養了不少懶人與窮人,更餓死不少人!

而目前人類文明,多是三百年來的資本主義的貢獻,所謂的資本主義國家們,反而更有社會良知,更照顧弱勢窮人。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2-10-16 03:58 回覆:
我住蠻夷之地太久,不知什麼是“輩份”!!

徐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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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5 12:52

中華民國的國策不是反台獨嗎?反台獨的郭冠英何罪之有?

郭冠英稱台灣為鬼島,固然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但是對台獨動輒叫囂支那人、中國豬的台獨,馬英九為何不敢一併比照處理?

顯然馬英九是一個姑息投降主義者,毫無魄力壓制台獨的不當言論,對中共他倒是謹小慎微,瞻前顧後,深恐背上傾中賣台的罵名。

不敢挑戰綠營,維持社會表面和諧,助長台獨勢力,馬英九是大功臣!

醒悟吧!馬英九!

2012 大選,您的選票流失這麼多,有了宇昌案的蔡英文和農舍案的蘇嘉全,他們的選票卻相對地成長。

您知道您錯在哪裡嗎?但願您及時醒悟,不要連累下一任藍營的總統候選人!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2-10-15 20:44 回覆:

且且不可以政治立場處理法律事件,不愛聽的就公懲法辦,胡鬧!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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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two cents worth ?
2012/10/15 10:54

1.  范蘭欽 的 文章, 似有  "『武力』對抗 台巴子"  ? 若真 ? 則是 不識時務。

2.  郭冠英 雖是用筆名,但露了馬脚,只能怨 學藝不精,不該在 退休金 落袋前 行走江湖?

懇請不吝賜教?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2-10-15 20:47 回覆:
郭傻,被孟子害得,只義不利,丟官不說,連養老金也被搶光,就是台灣人(政客+媒體)主張的“公平正義”!?

joycelinlin愷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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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民觀感
2012/10/15 10:17
似乎,郭是輕蔑語言引起誤會和大反彈惹禍;施是訊息未明輕蔑評政惹禍。前者曾若惹火燎原的情勢,可疑會變質成大撕裂;後者胡瞎打擊了政府的信譽,加深民衆對政府的存疑和不信任。兩者皆大傷害,傷害社會傷害政府也傷害自重。要求同樣嚴懲,公平對待同屬公務員?政府可能必須說明清楚以釋疑和扳威信,民間必須冷靜於公義思維,標準和態度一致。臺灣社會已然因長久意見分歧挫得有點意志消沈了,不能屢屢自伐了。
只是小民有憂的觀感。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2-10-15 20:54 回覆:

是嗎? 有“燎原”,“傷害”嗎? 都只是政客,名嘴,媒體的炒作吧了,洋文所謂的 virtual(虛擬)爭議議罷了。

還是台灣人愛自虐,自傷?

原是茶壺裡的風,非要違憲,視言論自由為糞土,台灣人的民粹可怕!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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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版主:
2012/10/15 09:40

但是郭冠英並無所畏懼呀!我們能說岳飛怕金兵,還是被金兀朮打敗殺掉的嗎?所以真正下十二道金牌,召回郭冠英,在風波庭用莫須有罪砍了他的,絕對不是秦檜,而是另有其人。在金庸射鵰英雄傳,第一章提到郭嘯天和楊鐵心在痛罵秦檜殺岳飛的時候,跛子曲三在一旁冷笑,插了句話:「秦檜做的 是宰相,議和也好,不議和也好,他都做他的宰相。可是岳爺爺一心一意要滅了金國,迎接徽欽二帝回來。這兩個皇帝一回來,高宗皇帝他又做甚麼呀?」登時大家 有了共識,岳飛不是秦檜殺的。動刀子的是劊子手,真正要殺岳飛的是高宗皇帝,秦檜只是負責挨罵的。

由此可見,古今悲劇英雄下場都相同,而只顧當兒皇帝,不管是庸懦無能的宋高宗還是馬總統,全都長同個樣。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2-10-15 21:58 回覆:

已回如下。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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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是給馬總統迫害的,
2012/10/15 07:12

如果說郭冠英是愛國反獨給民進黨迫害,那同樣愛國反獨的馬總統怎麼還是照樣天天吃香喝辣,站起來走出去丟臉,若無事然呢?

這叫好比說是秦檜殺岳飛,要等好幾百年,現在大家才學會,喔~~原來是宋高宗殺的岳飛。

PS:貴版主別難過,您是第二個被踢館的,第一個叫做侉子,保不准心理受創還沒平復呢(^^)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2-10-15 09:14 回覆:
貴/鬼島的政客(通常是綠色的),與媒體炒作製成的民粹,在迫害言論自由。

徐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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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5 05:07
稍有一隅之見,就臭屁以自炫的路人 Juno,又來此拉屎拉尿了。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2-10-16 09:42 回覆:
Just ignor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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