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人權立國?
2012/09/17 08:24:46瀏覽763|回應0|推薦9

台灣每到“228”時,就愛高談什麼“人權立國”的口號。就正如,等阿扁坐牢後,就大炒“監獄人權”。

台灣坐牢的(包括號稱“無罪認定”,但已被媒體認定是“淫魔”的,或被檢察官罵為“變態的”,在看守所關著的嫌疑人),每日在地上吃飯,在地上睡覺,被螞蟻咬,沒有什麼人的尊嚴,妄說“人權”了! 這“保外就醫”,是每一個犯人的權利,不是只考慮當過總統的囚犯!

刑法有“褫奪公權”,到了台灣的監獄執行時,成了“褫奪人權”。

台灣人認為待人如餵狗,只要吃的好就是善待了,(報上老登受刑人三餐吃什麼菜,表揚獄政)。因此,餵信回教的外勞豬肉吃,還洋洋自得。

至於外勞,非我族類,何必談什麼“人權”,我們“立國”又不是為外勞立的!  

 

 

 

粗暴驅趕 法源何在

·         2012-09-17 01:16

·         中國時報

·         【許俊偉/特稿】

 台北火車站架設紅龍阻外勞,還有桃園八德某社區動用住戶大會決議把外勞趕出去。「太吵鬧」、「影響旅客和住戶權益」,成了台鐵和社區偽裝歧視的美麗藉口。外勞們不偷不搶沒惹事,高喊人權立國的台灣,憑什麼驅趕他們?

 隔壁住戶太吵,居民會報警或請環保局處理,很少有台灣人會直接動用住戶大會權限趕人。不少台灣學子愛在台北或板橋車站內練熱舞,也從沒看過台鐵架設紅龍把孩子趕出去。

 外勞休假相約到交通便利的車站吃喝聊天解鄉愁,下班回到宿舍嬉鬧解勞累,也許吵鬧,但沒作奸犯科,卻被視為「景觀或治安毒瘤」而遭驅離。

 當台灣人用不同標準看待類似事件時,就是歧視。人權是人類普世價值,和吵鬧失序、影響安寧是兩回事。反對者可以依相關法規來辦事,但豈可用違反人身自由的粗暴方式直接把人趕出去?

 香港在假日同樣四處可見外勞聚集,大型公園、地鐵車廂滿是外勞。他們「霸占」中環皇后像廣場的行徑曾一度引發香港社會正反爭議,但香港政府最終沒選擇驅離,還為他們設置「行人專區」。大批外勞在這裡又唱又跳,熱鬧景象甚至成了陸客必訪的「景點」。

 四十多萬名東南亞外勞飄洋過海來寶島,做台灣人不想做的廉價勞動,他們幫台灣人照顧老人家、蓋高鐵和捷運。這幾年台灣經濟不好,許多人到國外去工作,也被稱為「台勞」。沒有台勞願意在國外被歧視,台灣人也該將心比心,包容在台灣的外勞們。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imj&aid=6862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