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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8 23:19:12瀏覽412|回應0|推薦0 | |
這是去年,2010,8月的台灣舊聞。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3日電)請辭司法院長獲准的大法官賴英照今天指出,司法官考試明年起將加考法律倫理,透過學校課程及考試強化法官重視法律倫理,相信有助逐步提升法官操守。 這台灣真是世界奇蹟,竟然,有這種人,說這種話。 這賴先生,可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深山老道。 他一輩子,可能只會考試,連一雙襪子到哪裡裡買,都不知道。 他應該是考試院長,主管全國各類考試。 他應該再兼教育部長,考全國學生少年犯罪法,那台灣就沒有一個少年犯了,何須什麼訓導主任,教官,浪費!! 他怎麼沒叫司法行政部,考所有的收刑人的刑法法條,都考及格,監獄也不要了。 請問怎麼考法官的法律倫理? 問答題: 題: 一個法官能否貪污,法官貪污對司法制度的影響? 請申論之。 題: 法官是否能使用個人政治理念,來給決定是否受賄? 請申論之。 題: 法官關說是不應該, 可是人情與國法,應兼重,如何才能兩全? 請申訴之。 還是考是非題: 題: 法官能不能貪污? 是/非 選擇題: 題: 做法官的必要條件是: 1)會考試, 2)坐過牢, 3) 想升官發財? 你怎麼提升台灣? 別考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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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