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春節檔期上映的《艋舺》,票房刷新紀錄,再次炒熱國片市場,不過也產生一些效應,例如有校園火拚事件的當事人說一起看過這部電影,而他們所做所為就是電影中人物的「義氣相挺」。
教育人士不禁搖頭,紛紛提醒青年學子:那是電影,不是真實人生。
由此可見,學校和家長不能忽略黑色文化電影對年輕人的影響,因為校園裡的孩子們可能對片中主角產生景仰,把電影情節搬到現實中重演,模仿他們講黑話、做黑事、霸凌、打群架、占地盤收保護費、形成黑幫…等等。
雖然,電影可能做了一個壞人得到懲罰的收尾,但是在劇情發展過程中,壞人大部分時間看起來都很風光,在年輕的觀眾心裡早就烙下深刻印象;短暫的片尾交代並不會對他們產生警愓作用。
學生家長和老師除了要了解這些黑色文化電影的情節,從旁指導或進行機會教育,也要注意某些少年犯罪的事前徴候,比如晚歸、很會花錢,注意他們往來的朋友,加上理性溝通,花時間陪小孩成長,引導學生走正途。
從統計數據來看,近年少年犯罪案件其實有逐年下降的情況,但是社會仍普遍感覺到一股惡化的趨勢,原因就在於近來少年犯罪出現「成年犯罪化」、「行為惡質化」、「享樂墮落化」等三大特性,所以問題不在量多,而是質變的嚴重性。
法律上,少年犯罪有二類,一種是跟成年人一樣的犯罪行為,但大部分是另一種還沒到達犯罪程度的「虞犯行為」(換句話說,若是成年人所為,則不算犯罪的行為)──包括經常逃家逃學、經常出入「不當場所」(成年人可以去但少年不能去的地方)、經常跟有犯罪習性的人交往(所謂「經常」是指三次以上)或參加不良組織、無正當理由拿刀帶槍…等七種行為(見《少年事件處理法》),。
而在還沒有犯罪行為之前,少年的不當行為可以依情節輕重分成問題行為、偏差行為、不良行為等階段。在問題與偏差階段,老師與家長應各盡其責,相互多加連繫與溝通,採取有利的管教措施,導正少年錯誤的言行。
如有不良行為(依照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行為所訂,有十幾項之多),例如與有犯罪習性的人來往,逃學逃家,對父母老師施暴、調戲他人、跟追他人、吸菸和嚼檳榔、無照駕駛等,就要有警察介入處理,包括注意勸導、檢查、盤詰、和學校等聯合巡邏,請少年輔導委員會妥善輔導。
在社會案例中,常見有成年人利用少年血氣方剛、判斷力不足、容易受鼓動的特性,灌輸他們年齡輕、責任也輕的錯誤觀念,誘引少年走上犯罪歧途,自以為不出面就不易被查覺,而且不親自動手所以責任也不重,事實不然;法律特別規定,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少年犯罪或一起犯罪,依少年所犯的罪,加重其二分之一刑責(見《少年事件處理法》);例如,把人打成重傷,依重傷罪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徒刑,可以加重到七年以上、十八年以下的徒刑。(施茂林口述.徐谷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