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部門化
腐敗的集團化是以地區劃分,或某地的省市委,或某地的地縣委,主要是指黨的系統的腐敗。但中國從來黨政不分,党的幹部往往兼有行政職務,所以在一個大的腐敗集團裏,是不以部門為界的,一定會牽連到各個部門。而且一個地區的党的主要負責人如果出現腐敗,才有可能出現腐敗集團。而腐敗的部門化,是指某一地區的職能部門和行業系統的腐敗,雖然這也有集團性質,但其部門的特點非常突出,所以單列論述,如交通部門的腐敗、組織機構的腐敗、司法系統的腐敗、教育單位的腐敗、軍隊領域的腐敗、醫療事業的腐敗等等。
在所有部門腐敗中,交通部門的腐敗也許最為嚴重。全國交通廳長犯罪之多,駭人聽聞,1997年至今,計有江蘇省原交通廳廳長章俊元、四川省原交通廳廳長劉中山、廣東省原交通廳廳長牛和恩、貴州省原交通廳廳長盧萬里、雲南省原交通廳副廳長晉福祥、黑龍江省原交通廳副廳長王孝慈等近20名省交通廳長、副廳長,因腐敗紛紛倒臺。至於市縣一級腐敗的交通局長,就更不計其數了。今年7月12日,安徽省的原交通廳廳長王興堯也因貪污倒臺了。明年還有跟進的嗎?難說!最不可思議的是河南省竟然三任交通廳長曾錦城、張昆桐、石發亮像接龍似地前“腐”後繼。按理說,在同一個部門裏,前任翻車,後任自會本能地格外小心, 不太會重蹈覆轍,誰知主管交通的這些廳長們,居然如此不遵守“交通規則”,連續出現“交通事故”,而且一個比一個跌得更慘,一個比一個更貪!
共產黨的組織部門本應是最守黨紀,最講原則,也是最為清廉的清水衙門。以前說跟著組織部,“提高覺悟,思想進步。”如今則是“倒騰幹部,發財致富。”到了本世紀,凡是腐敗的組織部門統統成了“官帽批發商”。1996年3月到2002年5月,安徽的韓希鵬在擔任潁東區委書記及市委組織部長的6年間,總共賣出23頂官帽,平均一個季度出售一頂。收受錢物75 次達90多萬元。韓希鵬把家當成了“頂戴花翎”門市部。他說1998年春節,往市機關大院行賄送禮的車子有幾百輛,往他家買官送禮也多得要排隊。
今年落馬的湖南郴州市的劉清江,曾化100萬元向他的親家市委書記李大倫買到組織部長官帽一頂,然後兩人狼狽為奸,乾脆讓市委大院當成“烏紗帽批發公司”,各種官帽均按含權量大小論價出售,總共收受2000萬元。如今,賣官人的烏紗帽給摘了,可買來的烏紗帽還戴在不少人的頭上。有一個官帽買主,至今還照常上班,還照常賴在科長的交椅上。他說:“這把交椅我是花錢買的,所有權就是我的。我要是買了一輛自行車,是小偷偷來的,後來失主知道了,要我還,我能還嗎?要還也行,把錢退給我!”說得還理直氣壯,真讓你哭笑不得!
最為瘋狂的應是山西省長治縣原縣委書記王虎林,他在離任前大肆賣官,從“零售”到“批發”,不到兩個月時間內,突擊“批發”官帽432頂,致使該縣許多單位官多兵少,甚至有官無兵。整個縣委機只有打字員等6人是兵,其餘全是官,全是領導。有個會計竟升為法院副院長,有個司機當上縣委辦副主任!全國各地領導讓自己司機當官的其實並不少,上海就有!
組織部門的腐敗已經不是簡單的個人腐敗和集團腐敗,它已是制度性腐敗,已是劇毒攻心,病入膏肓的腐敗。
3、市場化
腐敗有市場,不是指腐敗在當今中國有孳生的空間,而是指腐敗有買方,有賣方,有交易,有核算,有價格,有行情,有討價,有還價,有投資,有回報,有行規,有利潤,已經是經濟學意義上的市場。因此腐敗市場就必然按市場規律辦事,講究供求關係、經濟核算,徹底的市場化。市場化了的腐敗,當然也注重價格,各個部門、各個行業都有約定俗成價碼。這在商業腐敗中,毫不足奇,可如今連根本不是商業的部門如教育部門也因為賄賂的價格杠杆作用而成為商業,成為了學店。
學校在採購教學圖書和教學器材時,都有回扣,明扣的金額一般占到圖書碼洋(定價)的15%到25%,暗扣則占到20%以上。如果學校直接從出版社進書,回扣率甚至高達50%~55%!再如招生,據報導,考生報考某音樂學院,如果想被錄取,非得給主考教授12萬,還決不二價!這就是當今一些學店裏的教授的銅臭面孔。
醫藥行業的腐敗最常見的是購銷藥品器材的回扣和醫生收取病員的紅包。採購人員可以從藥品供應商中按一定的百分比索取回扣,醫生也可從給病人開出的藥方中按藥價多少提成。這都有明碼實價。至於醫生收取病家的紅包大小,則主要按醫生的級別劃分。某三級乙等醫院,開個一般的刀,主任醫生的紅包2萬,副主任醫生的紅包1萬,主治醫生醫生至少8千。此外還要給麻醉師、給護士長數額不等的紅包。如果開大刀,如腦外科,那紅包的價碼更高。
建築行業中的大項——住房以及教育、醫療都關乎民生大計,在一個號稱社會主義的國家中,這三者理應是社會福利的一部分,政府有責任讓居者有其屋,病者有其醫,學生有其校。如果住房、教育、醫療全部市場化而且是腐敗的市場化,那腐敗的巨大成本必然會轉嫁到百姓頭上,儘管都以冠冕堂皇的改革為名,但百姓卻不堪重負,難怪說:“房改是把你荷包掏空,教改是逼得二老發瘋,醫改是給你提前送終。”
組織部門腐敗的市場化也極為突出,2006年5月,一個自稱“在郴州官場打拼近二十年還是個小科長的人”,署名“景克功”,在網上“把中外媒體還沒有揭露的有關郴州官場黑幕爆爆料,為紀檢監察機關提供些線索。”他說:
在郴州,縣處級領導沒有一個不是花大價錢買的官。縣委書記、縣長、縣公安局長這些肥缺也都是送錢買的官。根據這幾年郴州官場家喻戶曉的買官賣官的市場行情,我們可以把李大倫(市委書記)、宋甲武(副書記)和曾錦春(紀委書記)三人合夥批發“烏紗帽”的市場價格歸納如下:
縣委書記— 200萬;縣委副書記-60萬;縣長-120萬;副縣長-50萬;縣政法委書記-60萬;縣紀檢委書記-50萬;縣委常委-40萬;縣公安局長-150 萬;縣檢察長-20萬;縣委辦主任-30萬;縣政府辦主任-20萬;北湖區(蘇仙區)書記-150萬;北湖區(蘇仙區)副書記-60萬;北湖區(蘇仙區) 區長-100萬;北湖區(蘇仙區)副區長-40萬;郴州市公安局長-200萬;郴州市政法委書記-200萬;郴州各個局長:50萬(按15個局 算):750萬。
根據李大倫身邊的人透露,每項烏紗帽的批發收入一般是按照下面的比例進行分配:李大倫占50%;曾錦春占30%;宋甲武占20%。真觸目驚心!
賣官者一定是貪官,買官者也一定會變為貪官;買官者一旦權到手,一定會以數倍的利潤賺回他們買官的投資,使得官場全然成為市場,買進賣出,賣出買進,越買越貪,越賣越貪,惡性循環,往復不已。
當一個政黨的幹部和一個政府的官員可以隨意收買和出售時,它離崩潰也就不遠了。如果腐敗市場化了,那就實際上不非法了,而是半合法化了,半公開化了,這離崩潰更不遠了!
4、黑幫化
腐敗的黑幫化,主要是指司法系統的“涉黑”,以致警匪勾結、官匪一家,以及在執法過程中使用非法的黑道手段。司法人員和盜賊本是貓鼠關係,可一旦司法人員涉“黑”,成了黑社會的保護傘,甚至成為黑道中的一員,這種腐敗就極為可怕!司法系統的黑幫化最常見的是司法幹部和偷、賭、毒、娼等領域的黑幫人員共同作案,坐地分贓。
【1】偷——成都火車站派出所的150多名幹警中,有三分之一警員在候車大廳執勤時,收取小偷的“入場費”和“保護費”,少則幾百,多則幾千。交費之後,小偷即可放心大膽地在候車大廳扒竊旅客財物。如所偷財物折款在千元以上,還要向員警按比例另外交納“烤火費”。一些員警在銀行辦有專用信用卡,每月由小偷按時匯錢,有的員警僅此一項就聚斂百萬元。
【2】賭——黑龍江省七台河市的黑社會頭目張鳳祥開設賭場,被公安機關查封,於是他電邀原省公安廳紀檢委糾風辦的徐某親臨該市為之說情。次日徐某當張之面給當地公安局主要領導打電話,打通關節。3天后,張鳳祥在該市勃利縣的又一家賭場得以順利開張。更不可思議的是,1999年12月,徐某還為這個黑社會頭目、賭場老闆辦理了省公安廳特邀監督員證,真的是黑道白道一家親了。
【3】毒——湖南省永州市原公安局副局長王石賓,兼任永州市打黑除惡領導小組組長,可他卻是永州黑惡勢力團夥的後臺老闆。這一黑惡團夥,私藏槍支,販賣毒品。王石賓主管禁毒,卻參與販毒。這一黑惡勢力放高利貸,王石賓也直接放貸,數額高達4500萬元,被稱為永州“地下銀行行長”,他光寶馬、賓士等豪華車輛就有 16台!永州市一政法幹部說:“王石賓是一個雙面人,在臺上做掃黑除惡的報告,儼然是正義的化身;下了台在背地裏,卻完全是‘鬼’,是黑幫老大。”
【4】娼——今年濟寧市信訪局一幹部,在市中區公安局莫名其妙地墜樓而死,由此暴露了一個黑幕:原來濟寧市反扒大隊的全部經費竟是抓嫖、抓娼、抓偷的罰款。 其實很多縣、鄉兩級的公安,除了工資由財政劃拔,其餘經費則自籌自支。賣淫嫖娼罰款很重,一般的行情是五千/人。有的地方治安大隊對協警也實行獎勵,舉報一個嫖客,妓女獎勵500元。正是這種利益驅動,導致各地公安熱衷“掃黃”,工作的重點就是抓嫖。某市一反扒機動隊隊長楊某僅2004年罰款一項就進賬 20 萬,2005年則高達50多萬。一些地方的警員還勾結髮廊小姐,“蹲守放鷹”,設套誘嫖,獲取罰款。更有甚者,一些惡警,如民謠所說:“脫下褲子嫖娼,拉起褲子掃黃”。為何“黃”久掃不止?嫖客和妓女都是這些員警的衣食父母,把黃掃掉了,叫他們去哪里拿獎金?叫他們到哪兒去白嫖!
今年是為“打黑除惡”年,中央當局督辦的重點為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截至6月中旬,最高檢察院直接督辦了黑惡勢力“保護傘”12件16人。如:湖南新化縣原公安局副局長伍福全、廣東四會市原公安局副局長陳國陽、安徽亳州市原打擊黑惡團夥專案組的副組長淺玉祥、錦州葫蘆島地區原公安局副局長朱良、湖南永州市原公安局副局長王石賓、山西霍州市原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國宏。奇怪的是為什麼上述6例案件,腐敗的怎麼都是公安局副局長或專案組副組長,都是副職?連2001年10月被判處死緩的李紀周也是副職,公安部副部長!今年3月還有一個大案,江西省廣昌縣案犯譚志雄因綁架人質,勒索鉅款,在受到圍捕時飲彈自盡,他是該縣的公安局原副局長,也是副職!
一年尚未到,這麼多公安局副局長和副專案組長紛紛倒臺,正局長和正組長都幹什麼去了?需知:腐敗的黑幫化會促使權力內部變異,形成極有封閉性的幫會規則,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致使針插不進,水潑不進,內部很難相互檢舉揭發,即便偶然失手,也會迅速化解。所以不得不問:局長是一班之長,是正統帥,你們最親密的戰友副統帥出事,你們有沒有察覺?察覺了有沒有揭發?你們是負責公安的,連自己身邊都不安,怎能“公安”?如果不做一點交代,人們有理由懷疑你們可能是你們副手的“保護傘”,是這些黑惡勢力的“保護傘”的“保護傘”,不是嗎?
腐敗不可怕,怕的是腐敗黑幫化。不怕黑社會,就怕社會黑。權力一旦發黑,那天下就黑了,就暗無天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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