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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看待古籍原文與注釋的態度--注釋與原文不能完全混為一談
2010/01/15 14:13:47瀏覽427|回應0|推薦3

  一般在研讀古籍的時候,通常都會把原文以及注、疏合併看待,也常常將翻譯和原文一視同仁,原本這種做法並沒有什麼錯誤,因為古籍原文所使用的語文至少也是數百年前的產物,儘管字體幾乎沒有太大的改變,但是在字義運用上卻已經有了不小的更動,如果沒有後人予以注解訓釋的話,光看原文並不容易立即了解作者所要表達的涵意,更何況說「懂」呢?
  然而,卻也因為如此,我們也在閱讀時常常忽略了一件事:原文並不是與註解同時出現。講得更清楚一點,就是古籍的正文與注解的撰寫是完全處於不同的時空,儘管後者是為了解讀前者而出現,但是後者的撰作者與前者的撰作者所處的時空不同,後者的解釋並不能完全等同於前者的原意。
  記得曾經看過這麼一則小故事:古代某位知名學者小時候在跟著塾師讀書時,遇到一個看不懂的地方,便去向塾師請教,而那個塾師便給他一個解答,那位學者不滿意這個答案,但是那個塾師告訴他這是權威的解釋,不需懷疑,於是那位學者問他的塾師說,這本書是多久以前寫的?那個塾師回答說是幾千年前。於是那位學者又問,那麼,那個權威是多久以前的人?塾師的回答是幾百年前。那位學者又追問,既然那個權威只是幾百年前的人,那麼,憑什麼可以說他的解釋就一定符合那本幾千年前寫的書的原意呢?這個問題,那個塾師就無法回答了。
  也因為如此,所以文史學者除了研讀古籍的諸多注本以及前輩學者的相關研究之外,也一直在尋找古籍原文的真正解釋,藉由文物考古以及其他典籍記載等方式,企圖找回當時典籍的作者真正的用意所在。
  但是,儘管有不少學者做出這樣的努力,作為讀者,還是不能貿然將這些注釋和原文當作同一時代的產物,而應該將它們視之為一個學術領域的本源與流別兩種截然不同之物,古時候之所以有典籍的注文個別單行,也完全表明了注釋的成果是後來典籍研究的產物,不能與典籍原文本身混淆。然而此一做法卻因為必須另外找尋原文來相互參照,而被認為不夠方便,於是後人還是為了方便而將這些注釋單行本與原來的典籍文本合併刊行,於是這些注釋單行本在後世就幾乎絕跡了。
  如果真的將注釋與原文分別看待,甚至不是同一作者的注釋也都彼此區分開來,雖然不至於將它們混為一談,卻會給人一種同時處於三種以上不同時空的錯覺,一不小心,便會整個思緒錯亂,完全不知其然,也不知其所以然,所以在處理此種研究時,更須多加小心留意,力求避免彼此淆亂,造成許多不必要的誤會。
  唯一可以和原文合併看待的注釋,只有典籍著作者本身所寫的注文,如《洛陽伽藍記》、《漢書》等書中的小字注文。然而這些作者自注在長時間傳鈔刊印的過程中,很容易混入正文之中,或是被後人所刪去,這些現象,又給後來的研究者多了不少困擾,也增加了他們在釐清文本內容方面的工作。在研讀古代典籍時,除了自己所關注的主題之外,這些問題以及前輩學者在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是值得我們這些後生晚輩多加留意思索的。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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