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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平庸的邪惡」看洪仲丘的意外之死 與二二八事件至白色恐怖執行者的「無心之過」
2014/03/08 13:39:49瀏覽2352|回應7|推薦5

洪仲丘之死當然是意外。但法官們的判決更是讓大家意外。

洪仲丘的意外之死,讓大家沈痛、同情。法官們的意外判決,讓大家震撼、憤怒。

參與「意外」殺人事件的軍士官被認定只有凌虐,因此洪仲丘死亡的意外也就免除了國家賠償的責任,也認定了國軍僅有些微紀律上的問題,而無整體管理上的崩壞。

洪仲丘案的法官輕判這些涉案的洪仲丘長官們的關鍵詞是「意外」。駕車車禍撞死人,當然是「意外」。兩人吵架、打架、持器械砍殺,導致有人死亡,也是「意外」。前者根本沒想到開車會撞到人,更不會想到竟然會撞死人。後者只是情緒爆發,最多只想教訓對方,讓對方受傷,沒想要對方「死」。洪仲丘的案件,這些被告中,有幾個人是「故意」要關他禁閉,有幾個人是「故意」要「好好操他」,當然沒想要把他「操死」。死,當然是意外。但認定「意外」就是這樣而已?那車禍、打架,甚至於因為工安事故導致部屬傷亡的人,應該會很忿忿不平吧?

江院長的博士論文是研究德裔政治理論思想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的政治哲學。漢娜鄂蘭談的是政治(體制)與道德(良心)上的衝突,執行體制下長官下達的「不義」的命令時,個人是否應該負任何的法律責任?有罪、無罪的界線在哪裡?道德上的責任則毫無迴避的空間。漢娜鄂蘭認為:「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德裔政治理論思想家漢娜·鄂蘭以納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的審判為實證案例,說明當社會上的大多數個人不思考,集體的瘋狂,最終將把整個社會推向極致的犯罪。這就是漢娜鄂蘭所謂的:「平庸的邪惡」。

即使沒有讀過漢娜鄂蘭書籍的人,看過由徐林克的小說改編的電影「為愛朗讀」中的凱特溫斯蕾扮演的漢娜盡責執行她被賦予的工作,參與了猶太人的屠殺,聽從長官的命令,為國家效忠,她應該有罪嗎?這些猶太人的死是「意外」嗎?

日前行正院江宜樺院長日前出席二二八事件中樞紀念儀式時指出,在二二八平反過程學到許多寶貴的經驗,包括政府不該濫權及壓制人民自由心聲;族群雖有種種差異,但應學習相互寬容與和平共處;對於犯過的錯誤雖應予究責,但也應學習寬恕「無心之過」。而所謂的無心之過,無論所指是二二八當時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陳儀,或者是日後厲行白色恐怖台灣的獨裁者蔣介石個人和他們手下任何一個下令與執行各項逮捕、槍決、凌虐、傷害、搜索、威脅的人,都是「無心之過」嗎?

洪仲丘按法官的判決等於告訴我們,民眾個人的行為導致的「意外」造成其他民眾的傷亡,其責任遠大於政府體制內的官員、軍人執行公務過當,甚至於因為個人私慾與恩怨報復,導致無辜的民眾「意外」傷害或死亡。

由這樣的判決,也就呼應了江院長的「無心之過」說。同時,也直接反映了國民黨籍的總統對於二二八事件和多年白色恐怖下的受難者,並無「道歉」的理由與必要。

「平庸的邪惡」在我們的社會,在我們的司法體系裡面,還會存在很久很久。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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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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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1 07:23
(1)1947 ~ 1949 是兩岸中華民族的極度亂世,當年若不用重典則台灣早就成為赤域。(2)當今總統軟趴成性,年年道歉但只知世上惟有台籍受難者卻從未替外省受難者喊過『半聲』冤!大家要搞清楚沒有228『前期』的外省人被大批瘋狂殺戮就絕不可能會有228『後期的平亂,請有點人性還能講理的人不要再故意對這麼淺顯簡單的道理竟還有臉『長期』假裝視而不見!(3)對温良恭儉讓的書生總統早已不再寄望任何事,他對228台籍、外省受難者的大小眼及双重標準是這位以『鄉愿、、討好』為最高『施政原則』懦弱總統的另一次寫照及證明,他以為討好和諧就能『安邦定國』,惜乎這套不適用於民粹毒瘤到處橫生的台灣,它反而卻成了他『幾乎』 徹底失敗之歷史定位的主因。***洪案的『主因』也確實只是一項『意外』,其最主要關鍵點就是洪的體質太差,因為同時被操的其他衆人一個都沒事就只他有事,若此案真是有『凶手』那就乾脆點明快拿出證據來再大吵特吵嘛!***

麵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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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0 17:37

骨子裡歧視胖子.

一個當兵前只有六十多公斤的人, 當不到一年的兵可以暴肥到九十幾公斤, 這是怎麼一回事? 我們的社會原本就有歧視胖子的基因, 尤其在不該變胖的地方--部隊--不被操才怪. 至於會被操死, 恐怕大家要對胖子的身體狀況要多注意了, 不會有人拿自己的前途來開玩笑的.


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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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9 16:07

 在美國「 蓄意」殺人是可被判無罪的,馬丁案更像格主極力要暗指的「族群」衝突問題,除非格主真的認為美國是個比台灣還不民主自由的國家,不然還是回歸法律本質吧,不要一切事情都無限上綱化,連228都扯進來了,未免離題太遠了

【大紀元7月14日報導】(中央社佛羅里達州聖福德13日綜合外電報導)17歲非裔青少年馬丁凶殺案被告齊默曼,今天在美國佛羅里達州獲無罪開釋。馬丁的父親在判決出爐後推文說,儘管心碎,他所做的一切會讓兒子感到驕傲。

陪審團判決時,馬丁(Trayvon Martin)的父母並不在法院。但死者父親崔西(Tracy)隨後推文說,兒子會很驕傲兩老打這一仗。

他在推特(Twitter)上說:「儘管心碎、信仰不滅,大家聯手仍可確保這場悲劇不再重演。」

被告齊默曼(George Zimmerman)29歲,有白種和拉丁血統,案發時在佛州聖福德(Sanford)某社區擔任守望隊志工。他稱17歲的馬丁2012年2月26日晚間攻擊他。檢方則主張,齊默曼「想當警察」,追到馬丁之後,沒有正當理由便開槍擊斃對方。

馬丁案首席檢察官,同時也是佛州助理檢察官的戴拉里翁達(Bernie de la Rionda)說,他和另外兩位檢察官都不滿意這樣的裁決。

他說:「這個判決讓我大失所望,我們都很失望。不過我們接受判決。美國是偉大的國家,刑事司法制度一流,制度不完美,卻是全球最好的,我們尊重陪審團的判決。」

判決出爐後,許多影視名人也在推特發表看法。流行歌手蕾哈娜(Rihanna)說:「這是史上最令人傷心的新聞。」

饒舌歌手Q-Tip說:「不意外…美國的非裔人命不值錢。」

黑眼豆豆團長威爾(will.i.am)則說:「媽,世界是怎麼了?」(譯者:中央社蔡佳敏)


【小明】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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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8 21:12

洪仲丘按法官的判決等於告訴我們,
民眾個人的行為導致的「意外」造成其他民眾的傷亡,
其責任遠大於政府體制內的官員、軍人執行公務過當,
甚至於因為個人私慾與恩怨報復,導致無辜的民眾「意外」傷害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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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這句話真繞口.....難怪......台灣法律很難親近?

 


.jc鮮師.網誌.也是樣版性回覆.會刪除不同聲音回應.
 又是吹捧樣版文化.
.扁珍.台灣大案子.啥集體情緒?
.鬼扯.天蠍浪子.YMC.
.AmyTsai.miaow 網誌.自己夠了.沒啥參考性可言.
 會刪除不同聲音的回應.樣版回應.吹捧文化.

路過客
2014/03/08 17:26
民法判決本來就比軍法輕,版主去看看陸海空軍刑法,每條都重刑,版主不知有沒看出洪家在宣判前的嘴臉,那是有高人在後指點,可歸納洪家的劇本:一、18人被判重刑,在媒體前,選擇原諒,展現氣度。二、18人被判無罪或較輕的徒刑,在媒體前大喊司法不公,司法已死....等,這兩套劇本,在台灣不知演了多少回了,簡直跟「風水世家」、「娘家」的劇情媲美,難怪國人愛看,身為一個部落客的版主,必須有義務,能看清這些端倪,正本清源,而不是在那裡興風作浪,否則有違公民社會。

民粹
2014/03/08 16:51

那您是說他們是故意的嗎?

有人會故意與自己前途及退休俸過不去嗎?

不解


平庸的邪惡
2014/03/08 15:04
蘇蔡家當倭寇走狗機槍毒氣屠殺近百萬台灣人 撈了那麼多下賤財富 到現在還裝死 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