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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9 02:23:43瀏覽467|回應0|推薦6 | |
第五節、 設定底線;穩定政府 於是,為了防止這個社會制度的走向與政府的落點位置過於偏激,我們需要額外設定自由與平等的「底限」。對於自由的「底限」,普世的價值是在不妨害他人自由為前提下的最大自由;而平等的「底限」,則應該如同孫文學說中,絕對不能以齊頭式的平等當作真平等。唯有在自由有了底線,且在底線內的自由不受到平等的限制時,才是真正的自由與真正的平等。 當然,這樣的理想有些空泛,在實踐上太過模糊曖昧,必須要靠憲法加以明確保障,法律加以明文定義。而每個國家也因為其歷史背景與文化差異,分別設定了不同的政體與其對應的底線位置。對於資本主義政府來說,這兩條底線的位置會向右半環偏斜,而對於社會主義政府來說,則應該是向左半環偏斜的。 而在此牛角環與兩條底線之間所切出的弧狀區段,便是這個社會制度下,所能允許政府實際落點的位置區間。任何一個合於其社會制度的法治政府,可以無礙地在此區間內來回震盪,但不得脫軌落於此段弧狀區域之外。否則,該社會制度將會發生崩解。 而為了防止少數人壟斷社會資源的所有權或分配權,唯有當這條兩底線被設定得愈逼近中央,限制政府體制只能來回擺盪於於倒牛角環的中段區域,社會資源才能得以作最平均的分配,社會公益才能得到最廣大的實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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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