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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自治才是終結台灣帝制的斷頭台!
2009/12/17 09:15:41瀏覽1583|回應1|推薦8

隨著扁皇入獄,台灣人開始戲稱馬皇時代的來臨。本文不在爭論到底是馬總統還是馬皇,而在提供從制度上徹底改變封建思想的作法。因為千年以來,華人的政治始終還是建立在「國不可一日無君」之上,卻忘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的基礎。

在華人的政治觀念中,君王等於國家。但是人總是會死的,要讓國家長治久安,就一定要有讓後人遵循的法制,讓皇位能在開國皇帝駕崩之後永遠傳承下去。所以,中國的法治的最終目地被綁架在於如何能讓皇位留在開國皇帝的子孫身上去發展。對當朝皇帝來說,所謂「祖制不可廢」,真正不可廢的是那開國的「祖」,祖在制才在,制的目地不為奉人,而為奉祖。而美國,「制」則是建立在如何能讓政府在任何情況下,任何職位都隨時準備好繼位人選;一旦有脫鬆的樞紐,馬上就能替換。

美國人沒念過左傳中「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的故事,卻將這個道理深植在三權分立的精神之中。他們早就假設好,即使是從人民裏選出來的代表,當選後也一定會犯錯。所以國家元首(行政部門)會出錯,要立法部門去監督他。而立法部門一樣會犯錯,所以又設司法部門來做裁判。但是立法和司法部門都沒有實權,所以是否接受糾正的結果掌控在行政部門的副手或幕僚身上,才不會讓任何一個部門至高無上。也就是說,美國人民很無奈地必須從凡人之間選出代表來管理人民。他們不期待強大有力的領導,他們只要一群處處受制於人民,隨時可以依照程序踢下台的領導階級就好。 所以,美國人民在宣誓入籍時,不對國家元首效忠,更不對美國議會效忠,只對美國憲法與國旗效忠。因為只有美國憲法,才能保障他們能隨時把聯邦領導人踢下台!

而孫中山認為建立在互相制衡基礎之上的三權分立不甚理想,所以建立了強調五權合作的體制。表面上是尋求國家穩定,追求和諧;但暗地裡卻沒有把總統權歸屬在行政部門裏,而教他獨立於五權之外。這五權形同是總統一人的五爪,而且還希望五權要以合作代替制衡,替國家(領導人)來做事。結果繞了一個大彎,他還是脫離不了帝王時代的封建思想。嗚呼~有這種政治設計,莫怪中華民國要在帝王陰影下虛度民主將近百年!

所以說,立法部門受到行政部門的監督,與行政立法接受司法部門的獨立仲裁,這才是民主法治的基石。如果行政部門可以隨意對立法部門行使「不配合權」,而司法部門又不能獨立仲裁兩院之間的歧異,要嘛受制於總統的提名恩典,或者乾脆兩邊都不得罪,用迷糊仗代替明確仲裁,那國家就將進入憲政危機。這種日子,相信台灣人都非常熟悉。

看到這裏,讀者會說:扁政府當權後,監察院和考試院都已同虛設,五權非但無法合作,剩下的三權又互相箝制,怎麼還是和美國的三權分立差那麼多?問題到底出在哪裏呢?答案就是出在地方自治不夠獨立。三民主義的課本裏又臭又長地強調地方自治是奠定民主政治的基礎,可在我看來,台灣政黨是把地方自治當作是以黨治國的玩具。

先從美國行政權來看,除了少數像與外國簽訂條約、鑄造錢幣等國家權力外,美國每個州都是獨立的政府。如果全國級的法規不符合某一州的利益,他們可以拒絕遵守。比方說加州政府就不承認美國的全國中醫師執照考試的成績,他們怎樣管理中醫師中央無權過問。也就是說,美國聯邦政府如果有新制要推行,他們非但不能對各州政府下令,反而還得低聲下氣去尋求各州政府的支持。但是在華人世界裏,中央集權是既定的遊戲規則。中央政府動不動就「直轄」,並誘之以利(如統籌分配款),而地方政府也不但樂意接受中央政府的直轄,更爭相吵著要升級。也就是說,愈親近中央好處愈多。而愈靠近平民,官做的愈賤!因為上面長官愛理不理,下面人民天天罵你,悲哀啊~

再看美國的立法權,議員競選也需要政黨的提名,但是如果政黨政策違背了該州選民的利益,已經當選的議員可能會直接跳黨(注意,這和台灣政客沒被中央提名,為了一己私利就跳黨退黨參選是完全不同的!)。因為議員必須對他的選民負責,特別是兩年一選的眾議員。所以在美國,政黨壓力常常不是來自黨中央,而是從地方壓上來,確保立法機關絕對不會脫離民意。

最後看美國的司法權,大部分的法律都是規定哪些是犯罪,哪些是不能做的事。可是美國憲法,它專門規定聯邦政府可以做的事,並且在第十修正案言明:「凡憲法未授予美國也未禁止各州的權力皆保留給各州和人民。」也就是說,美國政府立成文憲法是用來綁死自己,把權力下放給人民用的,這充分展現了自治的精神。

反觀台灣,國民黨時代官官相護,民進黨時代我行我素。誰當總統誰就高高在上,官員由總統任命,不當乖乖牌就滾蛋!立法院可以治之不理,誰也拿他沒辦法。罵來罵去最後總統還是兼任黨主席,議會跟著黨團走,黨團拱著主席走。大法官背景成為兵家必爭之地,還沒做出仲裁就已經被兩黨杯葛結果。為什麼?因為台灣從來也沒落實過地方自治。在台灣,人選由中央決定,政策由中央制定,稅收上繳給中央分配。地方選出來的代表,靠的不是自己在地方經營的成果,由人民要求他去中央爭取權利,卻是靠上級長官的青睞而拉進中央厚植班底。這樣一來,小官粉妝大官臉,大官取樂君皇顏,帝制啟有不存之理?

所以我說,台灣的民主仍然很不成熟。管你立法院終日打打鬧鬧,管你新聞媒體照三餐罵破了嘴,管你執政在野動員百萬人民上街頭聲嘶力竭......在官員眼中,都比上級老爺放個屁還不如!想要真的成立民主共和國,就必須讓地方充分的獨立自治。有了獨立自治,中央政府才真正是由地方民權向上授權組成的民主「有限」政府,而不是現在這種由中央向下授權地方,讓地方去當雜役奴僕。這種集權政府和中國共產黨的極權政府相較,真的只有一字之差,相去無幾。

最後,附上聖人之語以作結。老子曰:「無為而治。」說的就是政府的權力應該被限制。又說:「小國寡民。」我想,最理想的國家應該是以小國寡民為基礎所組成的一個合眾國。滄海桑田三千年後,地球上才出現United Sates of America(美利監合眾國),而身為炎黃子孫的我們,至今三千年都沒有人有能力去理解與實踐它,真是無顏以對古聖先賢啊~

後記:筆者已考上美國公民,本應安心做美國人,不再涉略台灣政治。但於準備公民考試之際,仍心繫台灣,對於美國民主政治制度,稍有領會,不敢私藏。盼以此文收拋磚引玉之效,並祈求台灣國泰民安。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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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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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01:08
抄襲英國系統, 美國國會議員或州議員採取單一選區或類單一選區制度, 此一制度,不僅不利第三黨, 連選區內的第二黨都幾無機會. 政客跳黨之事,曾經聽過,但是極少,大概只會發生在選區重劃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