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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原因(4):因果關係的消失的原因.
2009/03/19 00:10:19瀏覽500|回應0|推薦6
消失的原因(4)---果因的消失的原因和因果的消失的原因

因果關係的消失的原因.

我相信天快將下雨了.

要證明「我相信」這句意向性是否被滿足,最淺而易明的答案是:到底天空最後是否有下雨,若果有下雨的話,那麼「我相信」就會被滿足了.

更加有趣的例子是,當桌球上的a球撞到b球時,b球因此被撞入袋。很多人會認為這種因果關係根本是不言自明的事實,但是,這根本本來就沒有具有因果關係的,a球撞到b球是一件事情,b球因此被撞入袋又是另一件事情,我們只所以理解到這是一種因果關係,是因為我們意識到這個例子中的規律性,若果我們沒有一種背景能力,我們根本是不知道a球撞到b球會產生什麼結果的,相反地,只有當b球被a球撞到而開始移動時,我們才能滿足到對a球撞向b球的因果關係,若果我們從來沒有理解到結果的規律性(不論最後b球向那兒移動),因果關係根本無法成立的。所以,即使是先有原因,後有結果,但原因可否被滿足的條件,根本並不是這個原因能自我證明,而是要透過被滿足的內容是否成立而得到證明的。因此,「原因」在因果關係當中,不再是一個具有確定性,具有獨立於結果的不言自明的東西,相反地,原因的滿足條件完全需要求助於結果的滿足內容,原因總已經有一種消失的原因的意味了。
 
再來,當我說我喜歡了那個女孩子,喜歡的原因是:溫柔體貼,心地善良,眼大大,身材好等等。我當然可以提出一大堆屬於我自己所理解的原因,但當我要將這句話放到因果關係上面,我所列出的原因就不再是任意的,第一個原因當然是受到我們的生活世界、世界觀和背景所影響,例如你不說愛打架的女孩是溫柔的,我們很多審美標準從一開始都受制於部份的生活世界的理解,尤其是因果關係所涉及到的規律性,不規則的東西是難以被因果關係所容忍的;第二個原因是我所提出的原因是我喜歡那個女孩的原因/條件,但當我談到因果關係時,這些條件是否被滿足,是否真確,那麼就要求助於結果,求助於事實上那個女孩是否真的是江山大美人。因此,一直以為因果關係當中的原因是具有確定性,這是錯的;在因果關係中的「原因」是具有不確定性的,它僅僅是以一個可以隨時被替換,被修正的原因而出現。

再回到剛剛提到的第一個原因上,關於生活世界和世界觀和背景身上。

我打人,所以我坐牢。

我打人已經是一個原因,所以我才坐牢,但因此在這個例子中,原因就不用依賴對結果的滿足內容去證明原因的條件是否被滿足;然而,問題是,原因真的可以獨立地對結果發生作用嗎?明顯是不能的。因為我知道打人是犯法這一理解是依賴著我對生活世界的理解為前提,我以所以知道打人會坐牢這一結果,完全是首先地以社會文化作為我的理解背景,我之所以滿足到打人這個原因是會導致要坐牢,正是因為首先能滿足到我所生活的世界的滿足內容為前提。

我們最終會發現原因總已經是置於世界觀和結果之間的東西,正是原因,並且僅僅從一開始作為消失的原因,才使這三者的關係得以可能。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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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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