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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民族本位的華教工作
2006/06/22 14:43:23瀏覽425|回應0|推薦1

已故林晃升曾在一個場合,就有關爭取華教權益的觀念作出詮釋;他說,我們維護華語、華文、爭取華教權益的原因,不能僅僅因為我們是華人;而應該是,這是人的基本權力。《世界人權宣言》作為確立人類生存、人性尊嚴的基本標準,應受到普世一致來維護和爭取,而不是從“民族本位”的立場來維護華語、華文、爭取華教權益。華社或董教總在爭取華教權益的同時,也必須關注國內外其他少數、弱勢族群權益被剝削、被壓迫的問題,並發聲,甚至訴諸行動來支持他們。只有經常這樣做,我們才能讓友族同胞逐漸懂得將心比心地,站在我們的立場思考,瞭解到我們的需求,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人”的需求,而不是“華人”的需求。

語言、文化是民族的靈魂,也是許多人安身立命,追求生命價值的立足點;語言、文化的自由權是構成人權內涵的一部分,維護人權即維護人類尊嚴和生命價值。
林晃升強調,我們在這個國家維護、爭取華語、華文及母語教育權益的意義,和卡達山人、比南人在這個國家爭取他們的族群權益一樣莊嚴;如果西藏人在中國或馬來人在新加坡的權益受到不合理的剝削,我們也應本著命運共同體的立場,站在他們那邊,支持他們。華教事業必須放在這樣寬廣的立場上,才具有裏外一致、放諸四海皆准的說服力。

前不久出席AEC假雪華堂現場錄製的一場“就事論事”節目,主題是“華文漲潮,華教退潮?”,主講人中即針對董教總在爭取母語教育的權益上,是應站在“民族主義”的立場,還是“人權”的立場而有一番爭論。事實上,我所瞭解的董教總領導人中,從林連玉以降,到林晃升、陸庭諭,這個理念一直是清晰的;而我所接觸到的董教總檔也顯示,這些年來,董總亦不斷加強與非華語社群之溝通與聯繫,亦舉辦若干次國內、國際有關少數民族母語教育之研討會,帶動華裔社群瞭解、關心淡米爾語、卡達山杜順語、伊班語、比達友語、毛律語等所面對的被壓抑的處境。

相信包括董教總在內的大部分華教工作者都瞭解,民族權益的爭取與維護,除有賴本身族群的努力與堅持,也必須爭取其他族群的認同;而在爭取他族認同之前,你得對所有“被壓迫與被羞辱的人群”產生同情,並伸出援手。只有當我們能把西藏人或比南人的痛當著“人類”共同的痛,而不是“他們”西藏人、比南人的痛,我們的痛才會引起更大、更莊嚴的共鳴。

劉鎮東希望董教總能以“人權”取代“民族主義”作為爭取華教權益的出發點;唐南發則強調,學習母語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力和生命價值之一,不應太強調中國的崛起與經濟利益(我有同感,因為這樣的說法很容易掉入蔑視弱勢族群語言的功利的、霸權的語言論述;我們應從自己的語文被長期壓制的經驗中,昇華我們看待其他弱小族群的文化被壓制剝削的問題)。

劉、唐所說,和“超越民族本位”,主張爭取華教權益與支持其他少數民族、弱勢族群爭取基本權益的原則相通的林晃升;以及對中、台曾在某些場合“自我放棄”使用華文、華語而失望,卻堅定的說:“他們不要,我們要”的陸庭諭,時空不同,從“人權”“生命價值”出發的基本點則一!

( 原載馬來西亞《東方日報》專欄 “沒有議程” 2-8-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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