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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23 10:36:06瀏覽334|回應0|推薦0 | |
秦始皇在施政上固有其一定的前瞻性,但其功業卻全建立在殘暴的基礎上。從當時的角度看,固有其歷史的局限,或可從更寬容的角度去評價他,但卻不能因此認為今天任何人都可以如法炮製。當領袖的不能自以為自己是前瞻的,是有利天下蒼生的,是為了更長遠和平的;就有使用暴力的權力,就有施行霸權的理由;就可以打壓,就可以威嚇,就可以一意孤行,就可以對人頤指氣使。 去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前美國總統卡特在領獎後發表感言說:“戰爭有時可能是必要的壞事,但無論多麼必要,總是壞事,絕不是好事。” 統一好不好,見仁見智,如果彼此利益相連、情投意合,自然百年好合;倘若彼此認知落差太大,利益相沖,一方不願意,一方要霸王硬上弓,其結果必然是干戈與血光。 在一片“尊秦崇統”聲中,我們必須保持理性批判。一般上,政府制定法令必須基於人民的生命安全、尊嚴和方便為原則;像許多工具、用品,甚至交通規則等基於安全的考慮,必須制定統一的規則和標準;至於其他不涉及生命安全的措施,如語言、文化習俗、宗教信仰之類,則須以多元開放、共存共榮為原則;這是人類避免相殘,文明得以永續發展的唯一途徑。 如果盲目推崇秦始皇當年包括文字在內的統一霸業,而無視於其暴力手段,那麼我們今天在這個國家堅持母語教育,主張多元開放,反對以英文教數理的基本信念在哪里? (原載馬來西亞《東方日報》專欄 "人性基本面" ,16-1-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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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