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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們的痛苦來呼喚敵人的良知---非暴力的基本精神
2006/06/23 11:04:28瀏覽441|回應0|推薦0

無論你是什麼國家領袖,什麼機構、部門的主管,什麼公司、行號的老闆、上司,或為人師長,或為人父母;請不要以為你的出發點是好、是對、是愛,你就有行使高壓的權力、就有動用暴力的理由。好的出發點仍必須用好的方式來貫徹,對的事如果沒有用對的方式來執行,對的事往往會變成錯的事,沒有人會否認毛澤東有他的革命熱情、治國理想,但大躍進、文革誤盡蒼生,殷鑒不遠。

《夏山學校》的作者尼爾寫道:“我從未聽見一個家長說:‘我用打罵來管教孩子,他現在是多麼好啊!’相反的,我不知聽過多少如此可悲的故事:‘我打也打過了,道理也講過了,我什麼方法都用盡了,他卻是愈變愈壞!’被罰的孩子的確愈來愈壞,更糟的是,他將來會變成一個懲罰的家長,而恨就不斷地一代一代延綿下去。”大至國家領袖,小至為人師長者,高壓暴力總是壞事。愛如果用恨的方式來表達,愛易生恨;善事如果用惡行來貫徹,善因將結成惡果。

國家、民族的源起,本是為了保護個人的利益,因此個人利益在一般情況下,高於國家、民族的利益,只有當個人利益不合理地違害到他人的利益時,個人利益才須受到檢討或約束,而不能以抽象的國家利益或民族利益來拑制個人利益。

無論是為了多麼前瞻的善舉、多麼偉大的理想,都沒有訴諸暴力、霸權的權力;無論反抗多麼暴瘧的壓迫者,也沒有訴諸以牙還牙、仇恨報復的理由。

電影“甘地傳”有一段,描述美國《生活雜誌》(Life)的記者訪問甘地,大意如下。

記者問:“不合作運動面對的是本有民主及不流血反抗傳統的英國,才有最終成功的一天,如果你面對的是希特勒,是否會用同樣的方式?”甘地亳不猶豫地回答:“是”,並強調,對他而言,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是反抗任何強權暴政的基本原則。這是一種信念,大家都要有置死而後生的準備,用我們的痛苦來呼喚敵人的良知;再說,用暴力反擊納粹德國所犧牲的生命難到會更少嗎?

五十年後,緬甸反抗運動領袖昂山蘇枝也說:“有些人相信只有用暴力手段才能推翻專制政權,建立民主體制。我倒想開個先河,不用暴力而用政治協議去體現政治變革。”

(原載馬來西亞《東方日報》專欄 “人性基本面 ”,10-2-2003 )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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