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11/27 23:39:08瀏覽1294|回應6|推薦15 | |
已經有網友發現,原來早年的Rosy也可以寫《女人的幸福是……》這種無聊的言情小說! 一個人寫了十幾年的文章,至今還沒有多大的成就,要是一般人,或許早就放棄爬格子了,但我很喜歡自己高中到大學時期的創作,雖說都是些接近「垃圾」的東西,卻非常有紀念性,無論是角色的設定或者情節走向,都影響了後來的所有作品,幾次想要燒掉或者刪除,怎麼也捨不得。 剛剛簡單回覆了一位朋友,由於憂慮我怎麼會貼這種隨俗的內容出來,這位網友寫了將近一千字的留言,似乎非常不解何以我會貼出如此的小說,或許也深怕我陷入了創作的窠臼。 卅歲之後,是我真正解放心靈的時期,因此我想要審視過去的自己。 這篇小說顯示出一個高三女生和一個卅歲女人的不同,當James Joyce早年用筆名Stephen Dedalus寫出《The Sisters》、《Eveline》這些近似言情小說的作品時,對照後期他創造的文學名著《Ulysses》,那些老套的渣籽句式,完全讀不岀半點引人共鳴的哲思,許多人可以看出他的進步,也能發現他早期的文筆有多麼「可笑」(別怪我使用「可笑」這種字眼,某位熱愛James Joyce的大師也這麼說過)。 寫小說是反映社會、表現人生,我寫出我目睹的社會現狀,這還是描述十年前的台北上班族,卻十足顯示了平凡女子的虛榮膚淺,但別懷疑,現在我的身邊不乏這類女子,由此更印證了我的成長,還有自己與那些人的截然不同。 寫小說,不是為了讀者,不是為了潤資,也不是為了出版社和編輯,而是為了自己,為了表現自己心中所感,也為了表達自己的理念。 「傻女人」和「好男人」,這是許多言情小說極愛套用的公式,當年我能如此解釋這兩個名詞,並且把「傻」和「好」重新概括在某些層面上,過了十幾年之後,即使在二OO一年再度修訂這篇小說的一小部分,現在的我仍然無法寫出當時的感受,將人性簡單化,亦或書寫內心感受,都是一種情境上的設定,無論用「癡」和「壞」來代替「傻」和「好」,或者這些字眼彼此調換,我現在對這麼虛浮的程式也沒有太多的興趣,因為我明白:自己再也不會寫這種小說了。 我自己覺得在此貼出比較滿意的小說,大概就是近兩年創作的《失去的極限》和更早一點的《消失的森林》,目前嘗試的武俠小說不論,卅歲以前寫就的小說,只有「垃圾」這兩個字可以概括吧。 每個人都會成長,我只是用自己來證明這一點罷了(而且因為這篇小說,也纔有我後來寫出的許多故事啊,只要讀者夠心細,就會發覺其實我使用的角色,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可以有所連貫)。 創作有什麼難的?只有「堅持」兩個字而已!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