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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8 15:47:51瀏覽969|回應2|推薦44 | |
或許,一切都是宿命。 人的一生能實現的事情不多,可以做的選擇也很少,金由命努力去做過,現在依舊努力,就是這樣。 母親說,當初給自己取名為「由命」,就是因為難產生下孩子之後,希望這個女兒就此聽天由命,能活下來就好,其他的也不多求了,大柢長大及笄之前,她的身體有些娘胎帶來的虛弱,能活多久,誰也說不定。 在她十四歲那年,泉州名醫東鄉大夫說了:「姑娘有可能活不過花信(廿歲)之年。」 柳東鄉的話,向來都會應驗,這位人稱「華陀再世」的神醫,預告的往往能實現,為此金夫人曾經感到十分傷心。 那時,年紀尚稚的金由命,告訴了母親:「阿娘,要真是如此歹命,我也認了,可我想要的一切,妳是不是能幫我達成?」 原來,金由命也就只有一個願望,從小她就喜歡一個人,金家堡主以前也正巧與那人的父親定了娃娃親,指腹為婚又是青梅竹馬的對象,還讓她不遠千里由泉州追來鳳翔的男人,非李速莫屬。 第一次見到李速,那年她還只有五歲,只依稀記得,那個少年長得高大挺拔,面色白淨,那天入贅的爹爹和阿娘帶她正要去拜訪李家,就在那骯髒街邊的小店門口,她瞧見了自己終生一心所繫的男子。 那天,金由命坐在一輛馬車上,從大街上穿過,看到一個孩子為了躲避馬車而摔在地上,被等在門口的李速抱起來,又哄又拍,還給鄰居小吃攤的孩子買了根糖葫蘆。 一個會哄孩子的大孩子,那麼溫柔和善,金由命在心裡嘲笑,居然還有這種人。 她跑了過去,嬌聲道:「我也要吃!」 少年李速愣了一下,掏了掏薄薄的錢袋,也沒說什麼,就用最後的兩文錢,買了一支糖葫蘆給這個嬌縱的小女孩,因為他聽父親的介紹,說這女娃兒是金家堡的千金小姐。 「給。」 金由命舔了舔那甜滋滋的糖葫蘆,笑著說:「哥哥你真好,以後小由要嫁給你!」 「啊?」 「打勾勾,就這麼說定了!」 金由命勾住少年的尾指,來回拉了幾下,嘴中唸唸有詞:「拉勾上吊,一百年不准變!」 李速一臉茫然,並不知道就這麼勾了勾手指頭,就被一個五歲的小女孩,在這天定下了終身之約。 第二次見面,是在金家堡的家宴上,伯父正式納妾,還弄了個拖油瓶回家,那個叫「阿剛」的高個子,長著窮兇極惡的番人臉,沒想到家裡要多兩個外邦妖怪,雖說那位伯母長得頗為美貌,可是發現他們都有詭異的綠色瞳眸,金由命覺得很不喜歡,因為他們如此顯眼,甚至搶光了自己的風頭。 那晚,小姑娘心情很惡劣,中途去解手的時候,意外看到李速手裡捧著一隻雛鳥,用很俊的輕功上樹,卻笨拙地把鳥兒放回鳥巢,還被巢中的母鳥啄了一口,卻沒回手拍死牠。 居然還是個爛好人,金由命又一次地嘲笑,對鳥也這麽有愛心,爛好人一個。 李速見了她,那時還有些忸怩,本想打個招呼,但不記得她的名字,只曉得似曾相識。 「喂,」金由命向來自恃大家閨秀,大方地說,「你功夫不錯啊,哪個門派的?」 「南少林。」 「沒聽過。」 李速有些尷尬,他很想告訴這個不懂事的小姑娘,南少林是少林派的分支,自唐代以後,迄及前明,還幫過抗倭明將戚繼光打了許多勝仗呢! 不說歷史,就連他的師傅惟覺,也是寺中武功最好的高手,遠近馳名,只有這孤陋寡聞的小女孩不曉得。 金由命又說:「看你這麼厲害,能不能教我兩手?」 「我哪兒算什麼高人,就是剛開始給殿下當護衛,最開始挨打,到後來就打人了。」李速謙虛地回答。 於是,只有九歲的小姑娘,對於他的印象更深刻一層。 第三次,爛好人在東禪寺拜師多年,或許素菜吃多了,腦子也有些問題,竟然說想一輩子當和尚,也不願意娶她,回憶起五歲那年見過李速之後,將近十年的漫長時光,都在想念這個好心腸的傻瓜,發現這青年要退婚,金由命垂著頭,眼裡的算計一閃而過。 這人真像她早些年去世的爹。 怎麼可以讓他一輩子打光棍? 喜歡了十年的對象,哪能教他稱心如意? 這樣的爛好人,最適合當自己的丈夫,肯定不會出外偷腥,性格正直、沉默寡言,就算家境不夠殷實,反正金家堡有的是土地和銀兩,入贅了就養他個十年八年,像過去阿娘養著入贅的阿爹,也絕對不成問題。 那一天,一隻喜鵲高聲鳴叫,金由命及笄了,同時也下定了決心。 這個十五歲的少女,早就打聽到李速會從某條路出城去掃墓,李速的爹娘都去世了,聽說他爹在北京兵變的時候,跟著中興官兵的朱三太子發難,結果失敗被殺,沒多久李速的母親也含悲而逝,這樣孤苦伶仃的身世,使得金由命更加高興。 沒有公婆、家中獨子、不近女色,多好的夫君人選! 所以她從金家堡偷溜出去,故意去找他訴苦,說是和家人吵了架,打算來小住幾天。 爛好人就是爛好人,加上母親的忌日,李速沒說什麼,果然讓她暫時住了下來。 金由命本人也對李速非常滿意,出生前明遺老之家,年輕有為,人高馬大,更難得的是,由於長年練武健身,他骨子裡有一股狠勁,這樣的人,混在官場或戰場上,簡直就是如魚得水,前途不可限量! 這樣的女婿,怎麽能便宜了別人? 當上將軍的李速,就算不想入贅,可自己嫁了他,也算錦上添花吧? 而且,自己跟李速有婚約,就算他不願意,可也是他爹多年前的遺命,李速長久耗在南少林,他父親膝下也就單傳一子,現在父母均已過世,她嫁過去就是正妻,最好他入贅來金家,反正門當戶對,再好不過。 否則,金由命還真只能看著李速而興歎,這樣的男人,或者她這樣的女人,無論如何也是不想嫁給別人,商人命賤,就算有地有房,金家堡的繼承人仍舊只有堂兄金思明,現下也有意當個僧侶過一生,怎能給當妾室的二房把本家的財產全吞併了呢? 於是,金由命認為,跟著母親追著李速來到鳳翔,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尤其李速是雄赳赳、氣昂昂的將軍,以前管著前鋒營,還有專屬的鬼馬十三騎,她可以放棄讓大將軍入贅的念頭,單憑李速受傷前的權勢,也不致辱沒了自己。 所以,對於金由命頻頻來找李速,雖然有違閨訓,他也故意只當不知道,她更以未婚妻自居,自信滿滿憑著幾分還不錯的容貌,認為什麽男人都會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 然而,李速來到鳳翔,都要兩個月了,可是到現在她已滿十六,李速竟然連一點表示也沒有,這讓等著做妻子的金由命有些急了,幾次暗示自己的年齡,還有家長當年的約定,也想要求堂兄金思明去探探李速的口風。 誰知道金思明是個徹頭徹尾的書呆子,愣是聽不明白她的暗示,或者也想故意推拖,李速更是可恨,每次來找他,不是跟那個雜種的李剛喝酒,就是與金思明高談闊論,正事一點沒問,整天幾個臭男人混在一起。 金由命很不滿,嬌嗔道:「速哥哥,你身子不好,需要養傷,別喝太多了!」 李速很想痛斥這個小姑娘,忍著氣溫聲道:「小由,早些回去歇息吧!夜深了,妳一個人在外面晃蕩不安全,妳娘也會擔心的。」 在思俗居裡的前廳,四人僵持在那兒,旁邊坐著她最討厭的李剛,拿著一只水牛角雕的酒葫蘆喝個不停,金思明神秘兮兮地捧著本手劄,李速看見兩個哥們睨來的嘲弄眼神,忍不住咳了兩聲,踢了踢桌下金思明的左腿。 金思明點點頭,站起身子說道:「小由堂妹,妳是該早些回去了,太晚家裡人會擔心。不如……讓老三送送妳?」 李速本來想再小酌兩杯,此時嗆咳了好幾下,咳得臉都脹紅了。 「我說老三啊,出門也別這麼急啊?」金思明取笑地拍了拍李速,又順勢說道:「你送小由回去,姑母會比較安心的。」 「我───」 李速又咳了兩下,不曉得該如何反駁,他這人脾氣好,但此刻卻有跟二師兄翻臉的念頭。 可惜,月升中天了,不把人帶回也說不過去,李速嘆了口氣,還是乖乖領著欣喜的小姑娘走出門去。 李剛醉眼迷離地看看兩人,冷笑了下,但沒有說話。 備註: (一)上圖為「喜鵲遠眺」鎮紙,明末清初的骨董,材質不明,本來以為是漢白玉,或者是瓷器所製,但裂紋又不太像,博物館介紹內容並未註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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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