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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平凡的極機密---來聊聊"日記"這檔事
2011/03/27 11:47:30瀏覽455|回應2|推薦5

讓我們陷入困境的,不是無知,而是看似正確的謬誤判斷。
 
                                                                                                                                                                            --------馬克吐溫

SUNDAY 星期天
農曆2/23                                                                                                                                       天氣:陰沈    心情:不平靜 


DEAR ROSY:

台中今天反常地不但陰天,而且下起大雨,非常適合蝸居在家,什麼事都不做(或做不了)的天氣。

我也有寫日記的習慣,但已經沒有天天寫了。以前非電腦時代時會天天寫,上大學被BBS跟MSN污染之後就有點偷懶,往後各種新奇的新東西出來,從PCHOME的個人電子報到部落格到QQ(在大陸工作期間)、SKYPE(有一陣子我跟朋友都稱之為屎蓋屁,哈好沒水準)到臉書,寫日記的頻率就更少了,往往一星期七天裡就空了好幾日

所使用的日記本從有盒子帶鎖的,唉呀,國高中女生應該都很喜歡那種的吧,呵呵。後來改用誠品出版的,有幾年誠品出的日記本都有特別的主題,例如音樂/繪畫/建築/童玩,不但版面夠大(比A4略小)可以盡情耙梳自己心情,當覺得百無聊賴時日記本彷彿也在對你說話,例如今天是某個偉人誕生或回老家的日子,歷史上的今天某首偉大的交響曲發表...之類的,我相當喜歡。但近年來誠品的日記本就弱了(竟然是上述主題的重複使用!),於是換了另一個牌子,是台灣的四季紙品出版,A5大小,一天一頁型的。本來覺得也不過就是日記本,但經過可愛又可怕的時間小姐們(北歐神話裡的命運三女神)幫忙,現在擺在書架上看著看著也覺得挺可觀的,假設活到70歲,那麼現有的數量還可能再暴增個幾倍,那可真是無名巨著呢!

會開始寫日記,是源自小學五年級導師的一席話,確切內容記不太清楚,大略就是會寫日記的人以後會比較有成就之類的,身為報紙投稿狂人的他(教室後方的佈告欄幾乎都是他投稿的剪報---長大後對於這位已經回老家的導師我只想問一句:你幹嘛當老師啊),一向鄙視寫不出東西的大(大人)小(小孩)傻子。小學的我也算是個異類(正是這位導師不喜歡的那種,不只寫不出什麼東西,而且看到我大約就好像看到細菌病毒一樣),所以為了證明自己也有機會變得很厲害,當天就去買了生平第一本日記本(還記得是"雙星奇緣"的封面跟內頁呢...啊啊啊,又不小心扯到漫畫,看來我的水準就是這樣啦)。

國高中時期的我並不是文藝少女的類型,腦袋又直得跟高速公路差不多,所以就兩本寫不完的日記簡單帶過了。在課業壓力繁重的高三,我的日記本成了死黨間上課聊天用的最佳媒介,三個人一人一段寫了寫輪流互傳,還蠻有點MSN的感覺:那時候看了一張報紙上的照片,據說有種小小狗叫做袖犬,小到可以放在鋼琴的琴鍵上走,我很喜歡很想養一隻,死黨之一就在我日記本上留了一段,給將來要成為我老公的人,要帶一束花跟一隻袖犬來求婚。現在想起來還真是百感交集,高中時總是混在一起的三個人,現在早已各分東西,連究竟會不會來參加我的喜宴都不確定,我還是搞不清楚袖犬到底是啥品種,似乎也沒小到那麼小,而且事實證明我喜歡的其實是大狗如哈士奇、黃金/拉拉一類,每當到寵物店看到體重不滿900公克的吉娃娃跟馬爾濟斯時,我總是很難把這群脆弱嗚咽的小東西跟他們的近親---狼,聯想在一起。

北歐神話裡的萬神之神---奧丁,把割下的一顆眼睛放在世界之樹下的智慧之泉底,如此當他坐在天國宮殿的王座上時,能夠洞悉宇宙間的一切,過去,現在與未來。有時我看著架上十幾本日記,心血來潮時一本本攤開,查查某月裡的某天,三年前的我跟五年前的我究竟在做什麼,有著怎麼樣的心情,和現在的我相比,有什麼不一樣,感覺這些冊子的總和也彷彿一棵記憶之樹,任由我來回穿梭在自己的小宇宙裡。

電影"英倫情人"裡,雷夫范恩斯被發現時身邊就留著一本捆著皮帶子的日記本,裡面寫滿了他對情人想說的話,內中夾著的信件、相片和明信片裡包藏著深邃的愛戀,讓照顧他的護士(茱麗葉畢諾許飾)讀了不僅感動,而且深深愛上了他。在美好的想像裡,我也希望若是某天我的日記被不相識的人讀了,也能留下那麼淒美的感動,但這畢竟只是純粹美好的想像,真實情境裡我的日記恐怕是比較像"BRIDGES' DIARY",充滿了一個簡單凡人的七情六欲,與可能十分上流也可能相當下流的狂想(當然也有當天吃了什麼玩了什麼的流水帳),除了F-WORD可能時常出現之外,偶爾也有老人與兒童不宜的內容,相當不適合除了我以外的人閱讀。若是萬一有一天,我不小心成為偉人或名人(看來是可以安心一下,因為就目前的狀況而言機率大約是比中樂透還要小一點),需要寫什麼回憶錄或是自傳的話,這些日記恐怕會讓代筆的人覺得相當驚恐或困擾,而且我相信若是有一天我不在了,這些大大小小的冊子恐怕都得列為極機密,甚至最好是跟著我一起銷毀吧。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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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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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讓他小心把妳看好呀。
2011/03/29 07:33

紅燈區也是女士們的天堂,有那種投錢進去就有半裸帥哥出現的櫥窗,晚上氣氛很糜爛,建議不要太晚過去,大麻狂歡的大本營就在那裡,而且壞人不少,對東方女性意圖ONS的男人很多,連我媽(快六十歲了)都在她五十幾歲的退休年紀還被不到卅歲小夥子搭訕(當然她開心了很久,真讓人受不了)。

當然,這樣的事件可以顯示她的天真,因為我事後沒有告訴我媽:那傢伙不懷好意,還留了一張小紙條寫價格。

她的退休之旅,就是這種搞笑的過程。

紅燈區裡面有一間很不錯的青年旅館,不過很難入睡,因為外頭太吵了,青年旅館的老闆是一對極其虔誠的基督徒夫妻,熄燈宵禁前還要禱告,讓我印象很深刻,那年只有十八歲的一個人自助旅行,整晚都聽著窗外的男女調笑聲胡思亂想。哈!

很多年沒有去荷蘭,不知道阿姆斯特丹的車站是否還是這樣呢?(紅燈區過橋就是囉。)


Ros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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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日記,大概現在很少人會寫囉。
2011/03/28 13:46

我倒是天天寫筆記,中午吃完飯就繼續寫,天天都在忙著寫寫寫,其實生活如此單調,都不太確定怎麼會有那麼多內容可以延伸。

忘了問妳:行程中對於古堡的排程,有沒有那三座古堡以外的?

因為要我媽媽幫忙找照片來掃圖,她嫌麻煩,我放相簿裡面的照片多數很老,多半超過十年,目前還不確定要先寫哪一座,因為逛完三座古堡,其他的都大同小異,規模也差不多。

上班之前來留言,今天寫得比較少,本打算貼其他的旅遊內容,如果是比利時與荷蘭,好玩的地方真的不多,我都忙著買吃的,尤其是比利時的巧克力,有口皆碑。

荷蘭有什麼好玩的呢?去了兩次,想不起來有何特殊,頂多是紅燈區,不過那地方不適合新婚夫妻過去逛,哈。

rossiie(rossiie) 於 2011-03-28 16:46 回覆:
哈哈~荷蘭,我男友/老公說一定要去紅燈區參觀啊~而且我們要去吃大麻蛋糕~(是不是不該現在講呢?會不會引起警察關切?XD)

主要我想去逛運河區,那裡有成排可愛的街屋,還有想看一些新的建築,荷蘭有個五人團體叫做MVRDV,他們的建築作品很前衛,頗值得一看。

啊!要麻煩伯母很不好意思耶!事實上我對那裡的古堡知道最多的就是香波以及雪儂梭了,昂布瓦斯堡則是聽妳介紹才知︿︿所以,姐就照妳計畫寫吧!我會去找妳介紹了而我不知道的古堡看!而且也不急於一時,我發現十幾天的行程要把法國玩完困難度很高,所以即便這次沒去成,下回去西班牙也有機會的!先謝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