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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佑帝君淺註道德經 二十ㄧ
2026/06/30 12:33:02瀏覽3|回應0|推薦0

太上下知有之。

太上忘情。本無有無之可辯。曰下知者。言其次也。太上之下有之者。萬物眾生也。既有眾生。則有主宰。有主宰。則可御眾生。言其下能為主宰者。皆有道之賢人。方可任之。其主宰既為賢人。則治之之道。必皆與道理相合。既與道理相合。則所施皆善政碩德。

其次親之。譽之。

既有此賢德。其政可親。其名可譽。民服而悅之。所謂以德化人者也。

其次畏之。

上民知德。次民知法。故懸鞭示警。使民望而知畏也。

其次侮之 。

民既不知德。復不畏法。惟有侮之。辱之。使其畏改。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在上之信足。則民信堅。在上之信失。則民輕之。
悠兮。其貴言。

世上三不朽之事業。立德。立功。立言。立言最可親民。故又其次。在上者。言必信。行必果。則莫不可治。所以貴在立言必信。

功成事遂。

以仁政教萬民。以德行敷黎庶。功成事遂之後。百姓莫得而知。

百姓皆謂我自然。

被德登上乘。為善士。皆在上者之教之也。被教如出身心。故皆不知被德所化。能克臻此。皆曰我自然之性。此為大而化之之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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